闵行区星中路房地产联合拍卖推荐

 

公司地址:宝山区军工路5169号B-C区(线下接待)咨询电话: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主拍单位)...



公司地址:宝山区军工路5169号B-C区(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主拍单位) 4008200766    刘先生

拍卖会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 2016年6月24日13:30至2016年6月27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拍卖标的:([  ]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11号  [150]

2.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23号 [150]

3.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61号  [150]

4.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2号、32号地下室 [150]

5.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4号、34号地下室 [150]

6.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6号、36号地下室 [150]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见公告之日接受咨询,看样时间:6月20日、21日10:00至16:00,需预约

看样。

2.公拍网(www.gpai.net)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周一)11:3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周五)15: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 保证金汇入帐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32

帐号:11015017759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标的位置

标的位于“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11号、23号、61号、32号、32号地下室、34号、34号地下室、36号、36号地下室项目四至:东至星中路,南至星北街,西至环东一路,北至漕宝路

序号
幢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房屋类型
评估价(万元)
地上
地下
1
11号
434.95
2
花园住宅
1678
2
23号
416.17
2
花园住宅
1605
3
61号
394.87
2
花园住宅
1523
4
32号、32号地下室
210.18
151.7
3
联列住宅
773
5
34号、34号地下室
208.24
151.7
3
联列住宅
766
6
36号、36号地下室
201.87
147.91
3
联列住宅
743
竣工日期:2004年
序号
幢号
土原产权证
土地情况
1
11号
闵2013026298
土地独用面积:84953㎡

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

土地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
2009-12-8至2072-8-21止
2
23号
闵2013026293
3
61号
闵2013026306
4
32号
闵2013026285
32号地下室
5
34号
闵2013026290
34号地下室
6
36号
闵2013026291
36号地下室


三、推介理由:

1.区域优势:标的位于闵行区七宝镇,七宝镇是一座既有江南水乡自然风光,又有悠久人文内涵的历史古镇。东临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西接松江、青浦,南靠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北邻虹桥国际机场。境内七莘路、漕宝路、吴中路、顾戴路、中春路、沪青平路等纵横环道成网;

2.住宅聚集度:标的所在小区名称为阳光乾城苑,其周边有海上新村、茂盛花苑、东风小区等住宅小区,标的所在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

3.交通便捷标的周边有92路、186路、198路、735路、763路等公交线路,至外环环路仅1公里,出行较为方便。标的距离地铁9号线星中路站仅200米,轨道交通发达,整体交通便捷度较好。

4.环境质量:标的所在区域周边道路车流量一般,无明显的空气和噪音污染,小区内整体环境较好。

       

拍卖时间: 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27日

拍卖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1号拍卖厅

咨询看样:即日起 9:00-16:00 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预约看样

咨询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军工路5169号B-C区

咨询电话:(021)51681155 刘先生

详情请登录国拍机动车官方网站:www.gpautobid.com

四、特别提示:

1. 买卖双方将各自承担房产交易税费

2.买受人承担所欠物业,水,电,煤等杂费

3.按现状拍卖,室内外违章建筑将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4.拍卖标的不包括标的内家电、电气设备、一切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物品。除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的物品外,其余杂物均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图片欣赏

(1)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11号















(2)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23号











(3) 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61号











(4)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2号、32号地下室







(5)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4号、34号地下室











(6)上海市闵行区星中路1111弄36号、36号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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