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同样的车牌“狭路相逢” 冒用者该当何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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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法制报

车牌号犹如身份证号,是车辆的代号,一车一号。

如果两辆车使用同一个车牌号,肯定有一个是“冒牌”。

你能想象“冒牌”与“正牌”狭路相逢的场景吗?“冒牌”的当然会很尴尬!

这样的巧合,近日在G60沪昆高速上海方向嘉兴服务区附近上演。



当天早上6点50分左右,临近嘉兴服务区,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的郭师傅突然眼前一亮,“前面那辆半挂车的车牌怎么跟我的一样?这又不是照镜子喽!”

一脚油门,郭师傅的车赶了上去,两车并排时,郭师傅隔着车窗示意对方靠边停车,“怕他不明白,我还超到前面,看到我车后面的车牌号,他应该会明白。”

那辆半挂车随着郭师傅的车停下了,驾驶员是张师傅。张师傅看看郭师傅的车,也一头雾水,“车牌号怎么一样呢?”

两辆车停在服务区入口处,车流量大,不安全,高速交警刚好巡逻至此,及时让郭师傅和张师傅先将车开进服务区。

单看两串一模一样的字母和数字,无法识别出哪个是真车牌,哪个是假车牌。经高速交警核实,“冒牌”的是张师傅的车。

张师傅先是一脸尴尬,后是一脸冤枉,“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我就是一个打工的,帮车老板开车。”

雇张师傅开车的涂某自称,他和郭师傅的车老板认识,因为自己的车年审一时没有通过,就决定暂借对方的车牌号,对方也答应了。

至于涂某的说法,高速交警表示,尚待进一步考证。

提起车牌被冒用,郭师傅一肚子怨气,“这辆车我已经找了很长时间。”

郭师傅称,早在今年4月,他就发现半挂车车牌被冒用了,“当时这个车牌在江西有两起违法,而违法当天,一次我在四川,一次我在浙江,怎么可能呢?”

“我去江西处理违法,交警帮我查了下,才发现是这辆车用了我的车牌号。”郭师傅说,“车赶着年审,没办法,我只能把罚款交了,这个对方总要承担吧?”

对于郭师傅的部分说法,高速交警表示,这也需要进一步考证,“发现车牌被冒用,还去交别人违法的罚款,这在逻辑上有点说不通,应该当时就提出异议,让警方调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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