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动态】团区委举行“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成立暨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样”表彰仪式

 

6月17日下午,团区委在区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举行了“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成立暨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





6月17日下午,团区委在区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举行了“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成立暨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样”表彰仪式。全区各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部分成员以及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样”获得者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仪式上,与会领导分别为“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成员和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样”获得者颁发了聘书和荣誉证书。法制宣讲团秘书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副科长刘力萍同志和第三届芝罘区“青年榜样”获得者、烟台市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孙传彬同志分别做了代表发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严华同志围绕“青年榜样”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广大团干部要善于发现挖掘青年典型,要积极向榜样学习、向先进靠拢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自芝罘区“青年榜样”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共有38名优秀青年获评芝罘区“青年榜样”,后经团区委推报,有1人获全国“最美中学生”荣誉称号,1人获烟台市“最美青工”称号,2人获“芝罘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并有多人获市级、区级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据悉,“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由团区委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以及鲁东大学和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推选出14名优秀法制工作者和专家教授组成,旨在为进一步提升芝罘区青少年群体法制教育水平,促进青少年法制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芝罘青年先锋行”法制宣讲团的成立是“校地企”三方合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团区委通过加强区内资源整合、强化社会力量引入,多方合力共促芝罘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仪式结束后,根据上级团委的相关部署要求,组织部分青年代表参观本单位办公场所,由团区委负责人向大家介绍团的历史、团的主要工作以及各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并与团员青年进行了互动交流。会议指出,团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走在前、学在前、争先锋,机关开放日活动作为团区委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拓展和延伸,检验标准则是我们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的工作不仅要出思路、出亮点,更要接地气、实打实。通过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共青团与青年距离,更及时的了解青年思想动态,更好地服务青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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