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快讯:9月5日联合执法组在谢园西路处置交通违章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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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联合执法组在谢园西路处置交通违章经过
2016年9月5日上午,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第一联合执法组在城区开展例行巡查,10时41分巡查至谢园西路“海尔专卖店”门口路段时,发现有4辆电瓶车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上。

执法人员通过车载喇叭持续喊话后,有2名车主及时将电瓶车骑离现场,另有2辆电瓶车(分别为新日牌、爱玛牌)一直无车主回应。



执法人员准备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拖离时,车主张某平、孙某希母女俩出现在现场,执法人员告知二人将依法查扣车辆,该孙坐在车上并用手按住其母亲的电瓶车,拒不同意将车辆拖离。经过执法人员法制宣传,张某平同意将车拖离并接受处罚,但孙某希情绪激动,仍不配合执执法,并一直辱骂执法人员。
参与联合执法的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对孙某希进行口头警告,责令其停止阻碍执法的行为,该孙拒不理睬,民警将其拖离车辆,张某平见此情形立即上前揪扯民警,将民警王永祥的肩章、警帽揪扯打落在地,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在控制过程中孙某希多次试图阻止,被其他执法人员制止。民警将张某平控制后,移交给接110指令赶到现场的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民警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调查证实,张某平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构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泾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处罚。

交通联合整治组第一执法组

2016年9月5日
链接阅读:(以下消息来自泾县新闻网)
遮阳伞被拆大妈当街耍泼 妨碍公务依法被行拘
自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进行遮阳伞的拆除行动,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和配合。可是,近日,交警在查处一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时,受到了车主的阻碍,车主不仅撒泼不让拆除遮阳伞,还动手殴打交警。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8月31日中午12点左右,交警在城区谢园路与稼祥路路口执勤时,看到市民李某兰骑着违规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经过,就上前劝其将遮阳伞拆除。面对交警的劝导,车主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反而朝交警吼叫,撕扯交警警服,并动手殴打交警。现场其他交警立即上前对李某兰进行制止。

冲突发生后,交警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告,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以涉嫌妨碍交通民警执勤公务将该车主强制带离现场。在询问过程中,冷静下来的李某兰也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懊悔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李某兰受到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记者 臧礼雯 实习生 何敏)


(视频时长2‘49,请于wifi环境下收看)



(来源泾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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