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67期)创建“平安船舶”宣传手册

 

当前水上交通安全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航运业持续低迷的大背景下,船舶更新力度和安全投入相对不足,我国水上交通事故还处在易发和多发期,尤其是“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背景:为何创建平安船舶?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紧紧围绕水上安全中心工作,开展了多次水上安全隐患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水上交通安全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航运业持续低迷的大背景下,船舶更新力度和安全投入相对不足,我国水上交通事故还处在易发和多发期,尤其是“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标:创建平安船舶的目标是什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突出重点,逐步形成“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重点:如何创建平安船舶?



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两个“整治”,即整治“四类重点船舶”和“三个重点问题”。

重点船舶一:客渡船



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航运公司要落实客运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严禁客船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气象条件下限(禁)航规定。核查船舶稳性、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情况。做到客渡船100%完善安全应急设施,100%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

重点船舶二:危险品运输船舶



加强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船舶的准入管理,未按规定经海事部门审核并取得公司符合证明的,一律不得从事水路危险品运输。加强危险品船舶检验质量控制,严格危险品船舶适装和适航条件的检验。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辖区。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出的禁运危险化学品。

重点船舶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码头储存和装卸作业现场安全巡视、船岸联合检查等制度,严格控制货物含水量,严厉检查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及水分含量证明等货物资料、货物积载、平舱情况。严禁降水天气下进行货物装卸作业。在航行过程中,船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和航行区域特点制定货舱定期巡查计划,并将巡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重点船舶四:砂石船



打击砂石船运输突出的违法行为和对抗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和内河船舶从事海上砂石船运输行为。核查船舶稳性、结构、救生消防等涉及安全的项目;加强砂石运输船船员配备、应急反应和导助航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砂石运输船通航秩序管理,在珠江口设置拦截线,对无证、超载、超航区航行的船舶依法拦截。

重点问题一: AIS未开启或信息不准



AIS设备运行稳定、信息准确是建立船舶动态监管网络的基础。重点检查AIS设备的安装配备、动静态信息准确性。船舶要保持设备处于常开状态,严厉打击随意关闭AIS设备、随意修改AIS动静态信息等行为。客船、危险品船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其他船舶应于7月31日前升级AIS设备,完成AIS静态信息固化。

重点问题二:船名标识不清、不按规定使用号灯号型



重点检查船名、船籍港标识和船名标志牌或船名灯箱配备、安装情况,标识、标志应符合规范并清晰完整,严厉查处遮挡船舶标识、标志,使用假船名或套牌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号灯号型等违法行为。

重点问题三:船舶安全配员不足



重点检查包括四类重点船舶在内的所有船舶配员船员证书和船员服务资历记载情况,严厉查处配员不足、超船舶种类、吨位、功率、航区和职务在船任职以及伪造、变造、转让、买卖或租借船员职务证书等违法行为。

考核:平安船舶考核指标有哪些?



  ●一年内船舶未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

●一年内船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且在本船服务船员无被扣分;

●一年内至少接受过一次安检,且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未发生滞留;

●一年内无重大缺陷,任意一次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均为一般性缺陷,且数量不多;

●一年内未被实施附加审核或跟踪审核的公司管理的船舶(适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

●一年内船舶未被国际海事领域认定为高风险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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