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第八届第一任研究生会干事试用期考核标准

 

华侨大学研究生会为帮助新进干事更好的熟悉工作环境和激励干事的工作热情,特制订此考核细则,为各部门干事的试用期...





华侨大学研究生会为帮助新进干事更好的熟悉工作环境和激发干事的工作热情,特制订此考核细则,为各部门干事的试用期考核提供参考:

考核目的
1.帮助新加入的研究生会干事熟悉研究生会工作,明确职位要求,融入部门环境。

2.对试用期干事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为考核期结束后新干事的去留提供参考依据。
适用范围
所有研一的研究生会干事
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标准,着重考察在试用期中,干事的能力能否能够胜任本部门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并结合试用期表现考察,淘汰不合部门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的干事。
职责
部门负责人需要帮助新进干事熟悉工作内容,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主要职责包括:

① 为新进干事介绍部门规定,引导其熟悉新部门,完成工作的交接工作。

② 与新进干事交流,共同制定初期的工作计划,指导新进干事合理分配工作时间。

③ 定期与新进干事面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适当的鼓励或指导。

④ 指导并监督新进干事的工作情况。

⑤ 在试用期结束时评价干事的工作能力。
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干事的工作情况,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1.工作能力

①适岗程度:能否熟悉并能表现出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能力。

②工作效率:能否对工作迅速作出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③工作质量:工作能否符合要求并有吸引人的构思。

2.工作态度

①参与工作,迟到,早退,请假情况。

②是否有虚心学习的态度,是否能积极参与与他人的工作合作。

③是否有高度的责任心,勇于承担责任。
考核结果处理
1.原则上试用期各部门干事的淘汰率为10%,干事人数不超过12人的部门可酌情决定考核淘汰率。

2.试用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19日。

3.各部门干事的最终名单将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留底。



编辑:连晨蕾

审核:王梦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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