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争议难题全解析(第一期)

 

招标投标中,当投标人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产生争议后,现场提出质疑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这是法律赋予投标人的...



招标投标中,当投标人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产生争议后,现场提出质疑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这是法律赋予投标人的合法权利。可是,质疑和投诉缘何产生?

一、因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法违规
1. 应当公开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信息未在指定媒介上公布的;
2.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
3.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4.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所明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存在限制、排他或指定行为的;
5.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6. 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8. 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技术标准、评标方法、废标条件等有失公允,影响投标人中标的;
9.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的;
10.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违反法律规定的;
11. 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违反法律规定的;
12.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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