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一居民家中渗水近10年,开发商修了几次修不好后竟置之不理……

 

松江一居民家中渗水近10年,开发商修了几次修不好后竟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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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许梅  

前段时间雨水不断,家住松江一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又开始皱起了眉头。餐厅墙壁渗水近十年,开发商上海某房产公司却始终未给刘先生一家一个交代。如今一到下雨天墙面就渗水严重,成了名副其实的“大花脸”。



“渗水问题都快十年了!”刘先生说,他2007年买了新房装修,之后就发现了餐厅墙壁渗水。

于是,2008年和2009年两年间,该房产公司多次派人到他家现场查验渗水问题,确认原因是七楼露台上的墙面没有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做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梁,使七楼露台原现浇屋面在墙面上又浇了一条返口梁,形成了接缝渗水问题。



找到了原因,可该房产公司却始终没有认真对待刘先生家的渗水问题,只在2014年以前上门维修过几次,但没有修好,之后却不愿再上门维修。
现在一到下雨天,刘先生家就开始渗水,全家人都愁容满面,万般无奈下刘先生向区消保委求助。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马上与开发商核实情况,消保委向开发商指出,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对其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行业规则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该房产公司不按图纸施工,造成了消费者家里长期的漏水问题,理应承担全部的维修义务。在上门几次维修无果后,没有积极研究处理对策,而是对消费者的诉求不管不顾,属缺乏责任意识的表现,眼下应尽快上门维修,并彻底解决刘先生家的墙壁渗水问题。

最终,经区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该房产公司同时上门维修好刘先生家的房屋渗水问题,刘先生表示接受并息诉。

今年以来房产交易火爆,房屋质量投诉也火速攀升。区消保委称,在房产类投诉中,房屋渗水问题容易引起墙面发霉、起泡、脱落等现象,致使消费者蒙受较大损失的案例比较常见。

区消保委提醒


警示各大房产开发商信守承诺,在接到消费者渗水投诉后,应立即维修,并有效防止损害扩大。

而对消费者来说,购买房屋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购房前也要对房屋进行仔细探查和考量,尽量在合同中约定好双方责任,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维权。

■编排丨丁艺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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