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萧县去淮北要开始动工了,道路设计建设及拆迁标准都在这里了!

 




提示:点击上方"萧县龙城网"↑免费订阅本刊

目前萧县人去淮北比较常走的一条道路经过丁里,直奔淮北方向。不过按照县政府的规划,,目前设计的方案是在原有的道路上进行扩建,双向六车道。整修路段从萧县南外环-淮北接壤处。淮北境内在前两年已经完成了施工,我们萧县段确实也有必要通过扩建提升下城市形象。

萧淮路的设计建设标准是这样的:项目位于萧县县城交通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处,沿现有S202向南,在后许堂跨越龙河,之后沿龙河与符夹铁路中间区域布线,在老集处开始沿S202老路南侧延伸,终点顺接已建成的S202淮北段,规划规模:全长16.348公里。前四公里为红线宽度为48.5m的城市主干道,后段为路基宽度为66米的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其中大桥一座,中小桥4座。工程总投资约11.3亿元,建安费约7.84亿元。(数据若有出入,以官方公布为准)

目前,丁里镇政府正在做房屋、树木丈量、评估,拆迁工作,拆迁完毕既可施工,目前,中标施工队、监理已经进入施工场地,预计开工时间11月底。



道路是采用全封闭施工,还是半封闭施工,小编目前仍不得而知。但是一旦开始动工,短期内应该会对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目前202省道萧县段确实比较窄,并且路面情况也不是很好,车流量也比较大,确实有扩建的客观需求。为了将来我们可以获得更高的通行质量,忍一忍还是值得。

道路建设涉及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萧县龙城镇黄桥社区;丁里镇梁庄村、许堂村、丁里村、武寺村、郭庄村、张山头村、凤虎山林场:

因S239萧淮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就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S239萧淮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主 线:龙城镇黄桥社区;丁里镇梁庄村、许堂村、丁里村、武寺村、郭庄村、张山头村、凤虎山林场。

安置点:丁里镇郭庄村、张山头村、丁里村、许堂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S239萧淮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占用土地总面积57.7423公顷,均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0.4115公顷(其中耕地23.7883公顷,园地1.0041公顷,林地4.6446公顷)、建设用地26.9971公顷、未利用地0.3337公顷。

1、龙城镇黄桥社区集体土地面积3.3317公顷,农用地0.2717公顷(其中耕地0.0969),建设用地3.0600公顷。

2、丁里镇梁庄村集体土地面积4.6790公顷,农用地0.1313公顷(其中耕地0.1050公顷),建设用地4.5477公顷。

3、丁里镇许堂村集体土地面积7.1956公顷,农用地1.1307公顷(其中耕地1.1207公顷),建设用地6.0370公顷,未利用地0.0279公顷。

4、丁里镇丁里村集体土地面积11.7997公顷,农用地4.8045公顷(其中耕地4.7659公顷),建设用地6.6894公顷,未利用地0.3058公顷。

5、丁里镇武寺村集体土地面积7.5369公顷,农用地5.9962公顷(其中耕地5.8311公顷),建设用地1.5407公顷。

6、丁里镇凤虎山林场集体土地面积0.4269公顷,农用地0.4269公顷(其中林地0.3629公顷)。

7、丁里镇郭庄村集体土地面积18.1207公顷,农用地13.4426公顷(其中耕地8.4928公顷、园地0.6060公顷、林地3.9365公顷),建设用地4.6781公顷。

8、丁里镇张山头村集体土地面积4.6518公顷,农用地4.2076公顷(其中耕地3.3659公顷、园地0.3981公顷、林地0.3452公顷),建设用地0.4442公顷。

各村民组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二)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15〕221号)规定进行补偿,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初步按下表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青苗补偿标准

旱地按每亩98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货币(人民币)安置办法执行,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萧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萧政〔2008〕21号)要求拟定。

(一)保障范围

上述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实际耕地面积不足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

(二)资金管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纳入社会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个人缴纳和政府集体的出资实行分账管理。

(三)资金来源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由当地政府、村(组)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筹集。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列支,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村(组)集体其他收益中列支。政府出资和集体出资用于基础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个人缴费部分用于补充养老金的发放。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以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

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八、本告知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及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萧县国土资源局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


    关注 萧县龙城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