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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导语:10月底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不少市民感慨,冬天比暖气来得早多了,公众希望提前供暖的呼吁升...



主编导语:


10月底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不少市民感慨,冬天比暖气来得早多了,公众希望提前供暖的呼吁升温。记者采访发现,集中供暖时间标准的制定在当初有特定历史背景,并已沿用约40年。随着气候条件和百姓生活条件的变化,“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规定是否需要变一变?

多位市民提出,这两年天气忽冷忽热变化很大,往往是气温骤降后忽然有一个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于是也就没有达到“连续5天”的标准。而从实际情况看,没有暖气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还要冷,所以硬性划定供暖时间段值得商榷。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等部门3日将第二次召开气象会商,对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但是,根据目前的预测,这期间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比较小。”

北京供热办一位负责人说。事实上,10月28日北京已经进行了一次天气会商,但因没有达到硬标准未能提前供暖。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陈超说,北方集中供暖体系形成于建国初期,从供暖方式到理念基本都参照了“苏联模式”,包括规定连续5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即可供热。再加上根据北方各地当时的天气情况,逐渐固定下来了供暖周期。基本供暖架构形成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了。

郑立均说,现行供暖标准沿用了好几十年,而现在的生活条件、人口体质包括天气状况,与当年相比都已经有了巨大变化,所以应该因时而变,让供暖时间不再固化。“以前老百姓更多追求温饱,现在则要更加舒适,对供热时间和室温有了更高要求,提前供暖的要求能够理解。”郑立均还强调说,当初的集中供暖属于福利性质,现在逐步过渡到自费使用,所以服务应该更加灵活和市场化。分享到朋友圈,让更多的朋友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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