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这个世界总是糟糕透了

 

说什么艺术是有钱人的玩意儿,整个世界都是有钱人的。...



以前,以为有一种雀鸟

一开始飞便会到死才落地

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

那是雀鸟一开始便已经死了

——《阿飞正传



森森一边走一边在想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她想,自己要不要去死?

刚才妈妈又打电话来了,说爸赌博又输了一大笔钱,要债的人跑到家里,砸了家里的东西,弄得家一片狼藉。家里供不起她念书了。

森森恨那个男人,那个她称之为爸爸的男人,如果不是他滥赌成性,她的人生不会过得这么辛苦。

森森也恨妈妈,她恨妈妈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些事情,毕竟即使告诉自己,自己也什么都做不到不是吗?

森森抬头望了望天空,只感觉一阵眩晕,好像连天空都会吃人一样。森森咬了咬牙,为了上大学,为了从那个小地方走出来,她不知吃了多少苦,她到现在仍记得初中的她为了那个唯一一个去市里高中的保送名额,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争得头破血流的发狠的模样,她也记得自己在高中时在厕所旁蹭着灯光夜读到三点的狼狈。

可是现在这所有的一切所有的努力好像都没有意义了。森森不想退学,更不想再回那个“家”,可是现在的她能怎么办呢?

明天,所有人都有明天,然而在森森的面前却是一片黑暗,那一片、一片连接着一直到无穷的黑暗,在那里是没有明天的。是的,她的生活没有明天的。

不如去死吧。死了就彻底解脱了。
“啊!”突然有东西砸到森森的头上——一支2B铅笔。

森森蹲下身来,喃喃道:“Two B.”她突然想到《哈姆雷特》那句很经典的对白,“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

森森自嘲地笑了笑。

“嘿,同学,不好意思砸到你了,帮我把铅笔拿上来好吗?”二楼画室突然冒出个脑袋来。

“去你妈的!”森森翻了个白眼,把笔扔了。

从小森森都对学艺术的人没有好感,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仇富而已,因为觉得艺术都是有钱人的玩意儿。

森森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很爱画画,没事儿的时候总爱站在村口一边看落魄的画家给人画画像,一边吃着一毛钱一包的酸豆角,酸得鼻涕眼泪直流,但森森却一直贪恋这种酸到心里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酸豆角的味道,总是掺杂着挥不去鼻涕的滋味。

后来穷画家离开了村子,走之前对森森说,“孩子,艺术是有钱人的玩意儿。”

呵,说什么艺术是有钱人的玩意儿,整个世界都是有钱人的。



森森一直不是个信命的人,她拼尽全力考上大学,她相信总能改变自己命运的。可是当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她那么爱画画最终不也是无法选择学画,她那么拼的上了大学现在不还是要回那个黑暗而贫穷的地方?

森森爬上了教学楼顶楼的天台,她想起她大一的时候在这儿整晚整晚大声读英语,从乡下来的她英语一直是软肋,在别人眼里很简单的四级,在森森眼里却是一道过不去的坎儿。

可是那时的她多努力啊。年轻真好,年轻就可以相信有些事只要努力就可以成功,年轻就可以相信没有什么事是努力做不到的。虽然她现在也很年轻。



森森伸出脚,想象着自己像一只鸟一样从楼上飞出去的样子,全身都轻盈得一片羽毛。森森一跃而下。

“啪!”摔到地上,脑浆四溢,红色的血浆从七窍中流出来,身体摆成一个诡异的姿势。

黑压压的围观人群中,只有拍照的手机在闪亮着。

一个男生握着一支2B铅笔摇摇头走了。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

文/11  编/11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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