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呼吁社会公益帮扶这些因交通事故受害的孩子

 

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





    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交通安全进校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其中,主办方将在全省范围内寻找近年来因道路交通事故给少年儿童直接间接造成伤害的案例,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发动全社会对他们进行资助、帮扶,并以此呼吁全社会关注少年儿童交通安全。

      下面是首批发布的部分案例,有意帮扶者,可直接按案例中提供的受害者联系电话向他们提供帮助,也可通过海南交警总队或本媒体联系当事人进行帮扶。

案例一:9岁儿童失去双脚 无钱安假肢盼救助




2015年12月31日凌晨,当事人赖某某驾琼D号牌中型自卸货车,从儋州市往琼中县乌石农场方向行驶,06时50分许,当该车途经乌那线26KM+970M路段处时,先后刮碰正在行走去上学的小橙橙和当事人封某某停放在路边的琼C号正三轮摩托车,结果造成小橙橙受伤。



一年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已捐助40余万元治疗费,目前,医生告诉他们,现在是安装假肢最佳时期,但如今,他们家已是债台高筑,根本无钱安装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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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帮扶人:王某斌;联系电话:18789307524



案例二: 一家五口遭遇车祸2死3伤 重伤父亲还要抚养两孩子 




2016年2月13日15时50分许,符某崖驾驶琼A0S306的丰田牌小轿车沿海榆西线由多文往加来方向行驶,至海榆西线94公里加700米处时,遇李某青驾驶一辆无牌号侧三轮摩托车(载4人)和李康驾驶一辆无牌号侧三轮摩托车(载4人)由加来往多文方向行驶。因琼A0S306小轿车逆行到对向车道,致使三车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和6人受伤送往医院治疗及三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



其中,李某一家五口在此事故中遭遇飞来横祸。李某婷,12岁,家住临高县多文镇抱利村委会文山村006号,在事故中被撞全身多处骨折(轻伤一级);李某昊,10岁,家住临高县多文镇抱利村委会文山村006号,系多文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在事故中被撞头部重创,全身多处骨折(轻伤一级);李某婷与李某昊系姐弟,母亲和弟弟均在此事故中当场死亡,父亲李某在事故中身受重伤。事故给这个家庭造成重创,家中还有三个伤员,李某在身受重伤的同时,还得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家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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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帮扶人:李某,联系电话:18289385389。



案例三:两成年儿子接连遇车祸 两老人带一幼孙艰难度日 


2006年4月29日22时50分许,由当事人冯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丰田吉普轿车,自陵水县椰林镇往陵城方向行驶,途经223线242KM+900M处时,偏向公路左侧行驶与迎面驶来由文某永驾驶的琼DB4365号二轮摩托车(载1人)发生相撞,造成驾车人文某永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郑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构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3年9月9日15时30分许,当事人文某义无证醉酒驾驶一辆琼DAG561号二轮摩托车(载黄某),自陵水县椰林镇往黎安镇大墩村方向行驶,途经陵水县黎墩线0KM+300M处超车时,与迎面驶来一辆由当事人杨某某驾驶的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沙土)发生相碰撞,造成当事人文某义当场死亡,乘车人黄某受伤,车辆损坏,构成一般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文某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文某义死后留下一未成年的儿子。



文某明,人到中年时,家中成年儿子连续死于车祸,给本是悲伤的家庭带来雪上加霜。现在,文某明与老妻带着未成年的孙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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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帮扶人:文某明,电话:1368755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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