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不要跑!

 

撞了人不要跑!继12月11日我市交警三中队破获石佛寺车祸逃逸案后,上周三我市公安部门又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据...



撞了人,不要跑!
继12月11日我市交警三中队破获石佛寺车祸逃逸案后,上周三我市公安部门又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据报道,本月7日13时30分,仙姑山旅游公路泉塘村水库转弯路段,两辆摩托车相撞,当事人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4时许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车祸现场
民警接警后,迅速处理,组织警力展开现场侦查。在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专案组先后走访一千多户两千余人,排除各种车辆两千余部,进行周密排查,在14日破获此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刑事机关拘留。

民警排查车辆
被捕后,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反省,“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第一时间我没有去抢救人是我错了,我不应该离开现场,又没报警,又没打120。希望驾驶员要以我为戒,不能像我一样做个逃犯。”

犯罪嫌疑人朱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此繁重、复杂、周密的侦查工作,显示了公安部门对犯罪行为严惩不贷的决心。武穴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程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醒广大司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司机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协助抢救伤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逃离现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撞了人千万不要跑!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联系公安部门。

▍图文来源:黄冈新视窗

▍图文编辑:李淼(投稿邮箱:2628766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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