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女友回家过年的一两事

 

马上就是春节了,很多在外工作的“剩男剩女”都在发愁如何面对父母亲朋的殷殷询问。于是,社会上悄然兴起“租...





马上就是春节了,很多在外工作的“剩男剩女”都在发愁如何面对父母亲朋的殷殷询问。于是,社会上悄然兴起“租个恋人回家过年”的方式。租女友,这是2010年春节期间出现的一个新名词,身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没有女朋友,而让远在家乡的父母却十分期盼儿子能早日完婚,所以出现了很多年轻人选择以高薪方式租一个女朋友回家过年的举动。辽宁卫视报道称,临近过年“租女朋友”回家过年的业务是相当火爆,2天1夜2000元-3000元不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女孩出租自己是得到家长同意的,有商家表示,有不少女孩是征婚的,而到了过年她们会配合接这个业务。工作人员还表示可以事后付款,但“租赁纠纷”时有上演。

租女友回家“交差”隐患很多,有的需要签协议,有的则只是口头约定。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问题。

2016年1月,广州的梁先生“租女友”回家见父母,在付清了钱款之后,“女友”却拿钱消失。

2014年2月福建一男子春节回家,租了个女友见家长,不知真相的父母给了“女友”2万元见面礼,“女友”拿了礼金后拒绝返还。

2013年7月,重庆的一名被“逼婚”的男子,为了租个女友回家给父亲过60岁生日,结果被骗走5100元。

在我国合同法中,租赁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为标的物,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于这种租女友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由于这种行为无效,有可能被租的女友拿不到所谓的佣金,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诉讼法律也不见得会保护。其次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一些人身伤害、侵权行为等等,这种情况下这个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维权困难。在租赁女友回家之后,家里由于老人一些误解赠送的一些钱物,也有可能产生一些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租女友不是一件太靠谱的事情。希望各位父母亲不要给子女过多压力,结婚不是一个为了向亲朋好友证明自我价值的方法,爱情也急不得。也祝愿单身的小伙伴们都早日找到自己的SOULMATE,遇见合适的人趁早抓住,一生那么短,再拘谨几下就真的过去了!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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