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在金华某超市中大奖,换购了3000多元的吊坠,后来越想越不对劲...
贪睡的狐狸...
网友评论:
小编啥也不说了,下面贴个案例,大家今后注意类似套路。1万多的和田玉,竟然进价只要160,我了个去~(光靠小编一人是拯救不了大家的,希望帮忙转一个,心好累!)
日前,消费者孙先生在辽宁瓦房店市某超市购买了一件价值1885元的上衣。超市服务员告诉他凡购物满50元的顾客还可参加超市正在举行的有奖销售抽奖活动。孙先生禁不住诱惑,随手摸了一张奖券,服务员看过后说恭喜他中了一等奖,奖品就是“享受一折优惠购买超市一楼首饰专柜内任意一款首饰”。
在超市服务员的引导下,孙先生来到首饰专柜前,几经挑选后花费1.388万元购买了一块标示为和田玉、标价为13.88万元的包金玉项坠,准备送给妻子,给她一个惊喜。没想到妻子查看后,却说玉坠品相不好,外面包金也不像真金倒像是镀金。
孙先生并不认同妻子的说法,认为某超市店大业大,又是连锁店,所出售的首饰质量应该不会有问题,但又不敢确信。半信半疑的他对此件玉项坠的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这块所谓的和田玉项坠实际上为黄蓉玉(南阳玉),玉坠外面的包金不是真金而是镀金。孙先生于是向瓦房店工商局做了申诉举报,希望工商执法人员们能够帮他维权。
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超市举行的所谓有奖销售抽奖活动,并无奖品,更无奖金,而是以“享受一至九折优惠”为诱饵,诱导中奖消费者到该超市一楼首饰专柜购买质次价高的首饰。此前,孙先生享受一折优惠,花费1.388万元购买的所谓和田玉项坠实际进货价仅为160元。
鉴于该超市在举办有奖销售活动中对所设奖的种类、奖品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表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禁止性规定,构成了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瓦房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为消费者孙先生退货、返还货款的同时,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能再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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