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隔一江水

 

​2014年11月18日发表于豆瓣,那应该是一段异常绝望的时光。或者是那一首歌,心中黯然。...



对于感情,我一向不知节制。

一早我就对你说过,关于爱,我是一个很谨慎的人,我不爱就不爱,我爱就会一直爱,一直爱到穷途末路为止。

——题记

我喜欢单曲循环的听一首自己喜欢的歌,一直听一直听,听到自己厌烦了想吐了不想听了为止。

我喜欢过很多歌手,像五月天、梁静茹、孙燕姿、张惠妹,等等。现在喜欢的却是张宇。老实说这种大叔型的一直不是我的菜,但是他的声音给我一种很苍老的无奈,就像走过的时间,依稀带着流水潺潺的舒适和温暖。

我依稀记得很久以前我为某个人唱过一首歌,是一首哀婉的《囚鸟》。当时他对我说,唐卿,你唱歌的样子好像一个神经病。

我听完这句话之后抱着麦克风笑得不可遏制,小小的包厢里都充斥着我夸张的笑声,我说:"你知道吗,可是你骂我神经病的样子都那么好看。我好喜欢。"

"无聊。"他推开包厢的门走出去了。

我一定是个疯子,我花了两百块在最贵的时段点了一个四个小时的包厢,就是为了唱一首歌给他听。听完之后他对我说,唐卿,你就是个神经病。

剩下的三个小时五十分钟我抱着自己的双腿在包厢里用唱歌的嗓门哭得昏天暗地。

然后我就再也没见过那个人。

离开你的第一百二十八天,我决定出去走走。

多巧合的日子,我们相恋一百二十八天,你离开也是一百二十八天。

我往自己不大的旅行包里塞了很多东西,你送我的平板电脑,手机和移动充电器,钱包,第一次见到你时我穿的那条白色长裙,自己DIY的写有你名字的T恤,你丢在我这里的打火机,还有一整条真龙香烟。

我是不抽烟的,但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绞尽脑汁的妄图把你送我的每样东西都排上用场。你送的玫瑰花被我小心翼翼的风干,用紫色的棉线把花瓣缝在花梗上,然后一朵朵的插在没装水的花瓶里放在自己的桌子上;你丢给我的情侣戒指被我一起戴在了身上,女式的在右手中指,男式的被我用线穿起来挂在了脖子上;我把爸爸送给我的新的平板电脑送给我妹妹,自己一直坚持着用你送给我的旧平板;你送给我的坏了一边的耳机被我减掉坏的那一边,然后继续挂在脖子上听歌.......最后我看着你丢在我这里的打火机和一包抽得所剩无几的真龙香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说你只喜欢这一个牌子的香烟,别的你抽不习惯。

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穿着我最喜欢的白色长裙,一件粉红色的紧身T恤,踩着七厘米的白色高跟鞋。我对自己的装束很满意,唯一的缺陷是我的头发,我刚去烫了一个土得不行的卷发,剪了一个齐刘海,最不能容忍的是我为了这个八十年代流行的发型减掉了我留了五年的长发。

可是你左手夹着烟,眼神迷离的在烟雾里笑着对我说:"唐卿,你这样真的很漂亮。"

那天你穿着一件红色的T恤,宽大的牛仔裤裤脚在脚踝处挽了几圈,戴着一个黑色的帽子,帽檐往左偏一点。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喜欢了三年的那个歌手,阿姆。你们真像,穿着像,长相也像,但是你比阿姆更干净,你没有他身上的痞气。尽管你抽着烟,在烟雾迷离里看着我。可你笑得那么干净,像一汪洁净的水。

天哪,我竟然从来没有说过你抽烟的样子多么叫我迷恋。

可是你走了,我又舍不得把打火机和烟丢掉。我总是能看着它们想起你冲我笑的样子,然后心里像被鞭打一样的疼。我只能自己伸手从那包烟里取出来一根,给自己点上了。

呛得我涕泪横流。

可是我没有办法,这是我唯一一个怀念你的方式,不是吗?

后来奇迹般的,我居然喜欢上了香烟的味道,就像喜欢你一样的喜欢。就像你强迫自己适应一个东西你就会习惯一样,何况香烟还带着戒不掉的罂粟和尼古丁。

再后来我每天要抽很多很多的烟,多到当我不得不节约有限的生活费作为买烟的资金的时候,月末我每天只能吃一顿饭,饿的时候就抽很多很多烟;抽得越多就越没有钱吃饭,越没有钱吃饭就越抽烟,恶性循环。最后我几乎习惯了一天不吃饭的滋味,也习惯了你喜欢的香烟的味道。

其实我不用如此窘迫,但是要命的是我还欠下了一千两百块的外债。我用你离开后的一百二十八天还完了这些钱,也成功的磨练了我的胃。

现在,该是我出去走走的时候了。在我这种不顾一切的年纪,所谓说走就走的旅行,钱到位了什么都OK。

我又开始听阿姆的歌,还是一成不变的《love the way you lie》和《mockingbird》。

没有人告诉我转过身去听那些早就厌烦的音乐会衍生出那么多新的东西,就像尼古丁一样,带着淡淡的惆怅,却叫你欲罢不能。

他说,唐卿,我真的不喜欢你。

那时候我还很小,十六岁吧。那真是一个毫无畏惧的年纪,我说,我知道啊,我不怕,我喜欢你就够了。

面对我这样的牛皮糖,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给他写了很多信,几乎每两天一封,就放在学校的收发室等着他的同学给他拿过去。我什么都写,自己的生活,对他的感情,每一滴微小的交集。我以为我一直写下去一定可以感动他,我对自己的文字有信心。

后来他跟我说,你知道我多想骂你吗?要不是看在你是个女的,我想打你一顿。

我当时就愣在原地了。

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会不喜欢我呢?是啊,你说,当时他为什么偏偏就不喜欢我呢?我那么喜欢他,喜欢得人尽皆知。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呢?

在一起那么久,我从来不跟你写信,就算是异地的时候也不写。天知道我是一个多么矫情的人,我给很多人写过信,就连萍水相逢帮我一个忙的学姐我都写过信,是正儿八经的信,去邮局贴了邮票又寄出去的那种。但是我们在一起一百二十八天,我一封信都没有给你写过,连邮件都没有。

我就是害怕,怕你会对我说,你给过他的,就不要给我了。

所以啊,我等过他,就不会再等你了。

我在火车上带着你送我的耳机无聊的听歌。

其实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出过门。我是一个路痴,属于那种永远分不清东西南北,除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其他地方都是转两圈就完全懵了的人。我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出去了,就像当初你冒冒失失的闯进我的生活一样。

你说啊,唐卿,真要命,我开始喜欢你了。

我愣了一阵,你一定是喝醉了,要不就是和我开玩笑呢。

你说不是的,其实你很漂亮,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有多漂亮。然后你抓着我的手,目光微散,分明就是一副醉了的模样,你言辞恳切,你说,相信我。

我真应该把你说的一切都当做你是醉了,那样就好了。

可惜后来你酒醒了,还是那么言辞恳切的看着我,只是目光变得清冽,你说,相信我。

我信,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来相信,而你也花了很久的时间来让我相信。我怎么都没想到,原来某一刻我在某个人眼中,竟然也有惊为天人的一刻。

我想我只能跟你在一起了。

在一起很久之后,我都没有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

我一直觉得说出口的爱是有责任的,就像作为一个人你就必须每天按时吃饭的责任,既要别让你觉得你怪异,又要对自己好。说了我爱你,就要舍了命去磨合去接受另一个人的怪脾气和个性,还要没有爹妈以死相逼就一直爱下去。

我跟你说过啊,我不爱就不爱,要爱就一直爱,爱到穷途末路,爱到无路可退。

那时候你跟我说,没关系,我会让你开口说爱我的,我喜欢你对感情的这份认真,这让我觉得很放心,至少你不会莫名其妙丢下我就跑了啊。

可是现在呢,莫名其妙丢下就跑的人,却是你。

我的旁边坐了年纪相仿的男生,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白色的衬衫穿得一丝不苟,恰巧是我喜欢的装扮。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的身上少了某种我也说不清的东西,看起来没有那么赏心悦目。

旅途时间很长,我们开始聊天。

“你抽烟对吧?”他问我。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诧异,火车上不允许抽烟,我已经快十二个小时没抽烟了。这对我真是一种折磨,你看,什么时候我的烟瘾居然比你的还大。

他说:"你身上有很淡的烟草味道,坐得近了就闻到了。"

这让我有点惆怅,我什么时候变成这种邋遢的烟民形象了。"对不起啊,这味道不好闻。我出门忘了喷香水。"我说。天知道,我根本不用香水,我能在夏天买一瓶驱蚊六神就不错了。我一边虚伪的笑,一边在心里觉得悲凉。我有勇气堕落,为何没有勇气承认,是不是因为我们都带着面具,因为世界需要我们美好。

"女孩子少抽烟,"他像个老头子一样一本正经的教育我:"何况你太瘦了。"

我真是讨厌死了这种爹和娘一样的角色。但是我从来不习惯在陌生人面前展露我的坏脾气和阴暗面,就像每个人都会适当的保护自己一样。我还是很虚伪的说:"习惯了,戒不了。"可是心里对他的印象瞬间就降到了冰点。

"你是要去阳朔?"他换了个话题。

"恩,对那里的酒吧很向往。"我点点头。

"我也是。"他就笑,露出整齐的小白牙:"提前订酒店了吗?"

我还是点头:"定了,是旅馆,叫时光。"

他很惊喜:"好巧,我定的也是时光。到时候可以一起出去玩玩什么的,有个伴也比较方便。"

真是见鬼了。

我决定先睡一觉。

我到桂林的时候恰巧是早上六点。

当然是和旁边的那个人一起下来的,他说他叫林郁。

一出火车站我就迫不及待的拆开带过来的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一副恶心的老烟鬼形象。

他站在我旁边打问着去阳朔的大巴价钱。我把烟盒递给他,问:"你要吗?"

他有些怯怯的摆摆手:"我不抽烟。"

真是好孩子,好得让我毫不意外。我笑了一下,顺手把烟盒放进自己包里。多好,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但是你知道吗?我一点都不喜欢光明,我宁愿接受黑暗。光明都是一时的假象,在温暖又怎样,黑夜还不是按时来临。天知道我多么害怕从希望中被推开的情景,所以还是固守黑夜的好,起码不会刺眼。

眼睛不疼,就不会想流泪。

我经常一个人坐在外面吹风,地点随机,只要有一张干净的凳子就可以满足我。我可以一个人坐到半夜,什么都不想,又什么都在想。抽很多很多烟,然后轻手轻脚的摸回宿舍,洗手睡觉。只有在我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我才会一口气坐到凌晨,看着强光慢慢的赶走夜晚,看着世界一点点清醒。但我并不觉得充满希望,反而更加自怜。就像一篇文章说的: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我总是嘲笑自己,你真是矫情。

你一直知道我是个很矫情的人。

我要你带着我去看海的时候你也这么说,然后又听话的带着我去。当我看着宽阔的海面起伏的波涛,浑身的汗毛都被海风亲切的抚摸的时候,我才转过身看着你,眼神坚定口齿清晰的看着你,说:喂,墨子岑,我爱你。

你看着我的眼神像海风一样温柔。你说:你真矫情。然后伸手拉我到怀里,我们迎着海风第一次轻吻,你的吻像海水一样湿湿的。风把我的头发吹到你的脸上,我第一次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如此近。我甚至张开眼偷偷地看着你,看着你在我面前无限清晰触手可及的眉眼,五官俊朗,鼻梁很高,眉毛很浓,眉尾弯弯的显得那么温柔。

就在我下了大巴看到那间到处是盆栽和墙贴的时光旅馆的时候,就暗暗的做了个决定。

我无比兴奋又无比清晰的告诉自己,我要死在这里。

他说得真对,我就是个疯子。

当我坐了三个小时的大巴最终笑意吟吟的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只是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唐卿,你真是个疯子,无可救药。

我一点都不介意他说我什么,我还是在笑,我说:"沈君遥,我喜欢你三年了。现在我要走了,我只是来看看你而已。"

我在说谎,我毫不脸红眼睛一眨不眨的说着谎,我在他的小城呆了整整三天,几乎把他走过的每个地方都走了一边才肯甘心。一直都三天后我生日,我在半夜12点开了一个四小时段的包厢,为他唱了一首《囚鸟》。四点钟的时候厚着脸皮为下一批订这个包厢的顾客声嘶力竭的唱了半个小时的歌,四点半的时候被KTV服务员扫地出门,一个人游荡到天亮,再坐车回家。

我从来不为你唱歌,也从来不长途跋涉的找你。我为他做了那么多那么多,多得我现在没有什么新的东西给你了,所以我只能为你去死了。

我把我的决定告诉林郁的时候,他毫不相信的大笑了几声,开玩笑说:"好啊,那我陪你一起死在这里。"

我愤怒的扭身进自己房间了。

等他安顿好来找我的时候,我关着房门没有应声。他知道我在自己房间,我也知道他知道。但我就是不应声,我还不知羞耻的打了旅馆的客服,让他们把这个拍我房门拍的山响的家伙轰走了。

然后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睡到了晚上。

林郁有点生我的气,但是我又继续不知羞耻的拍响了他的房门邀请他一起去酒吧,更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不计前嫌的答应了。还好脾气的说要请我喝酒,当然是啤酒。

为了捉弄他,我只能带着有些忧郁的神情对他说:"我不能喝酒,我怀孕了。"

"狗屁。" 他还带着几分不满,说话也就不那么客套:"你那么瘦,孩子都不知道搁哪儿。再说了,就算你怀孕了,你也是最不称职的妈妈,谁当妈了还抽烟的。"

夜色很撩人,酒吧里的气氛更撩人。我像中了魔咒一样鬼使神差的说:"当妈妈那会,我还没抽烟呢。"

林郁的啤酒都快惊得喷出来了。 他怔了半晌,好像有些找不到话说,酒吧里低迷的音乐一直在回旋,是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抱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灯光很清晰的打在她身上,我甚至看到了她淡淡的粉底下眼角那颗小痘痘。

失去孩子之后,我的眼神就变得很细腻,我总是怀疑我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就像我那个还雌雄莫辩的孩子其实把眼睛长在了我身上一样。

"对不起。"林郁面色惭愧。

"没事啊",我大度的摆摆手,"这事都没人知道,你就当你也没听到过好了。"我再一次为自己点了烟,说。

有时候我真替我的孩子感到悲哀,他还那么小,还没有看过世界,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就这么又被冰凉的机器带走了。除了我和医生没人知道他的存在,连你都不知道。

我听到你说要分手的时候,手里握着那条白色的纸条,上面深红色的两道杠触目惊心。

你说:唐卿,我真的不知道你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每天都在很努力地捕捉你的思维,这让我很累。

我一下子就像置身于风暴的中心,世界那么安静,可我那么冷。

"你还爱我吗?"我抱着最后一丝侥幸,问你。

你疲惫的闭上眼睛摇摇头,你说"对不起,不爱了。"

我捏着那两道杠又自己一个人转身走了,尽管我走得那么艰难,好像双脚都不是我的。但我还是一步一步的走开了,什么都没说就这么远离了你的世界。

我不要挽留你,我知道无尊严的挽留和哀求求不回一个人早已泯灭的爱。我拿不出什么给你了。我只能自己DIY了一件宽宽的大大的T恤,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在宝宝还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一直贴身穿着这件T恤,好像这样他就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一样。

我借了钱去医院,医生说现在孩子还太小,要等到三个月之后才能打掉。让我先安胎,他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注意事项,我什么都没记住。我只知道我的孩子还要陪着我三个月,这让我又是庆幸,又是忧心。

那三个月是我最幸福的时光。我每天和肚子里的小家伙说早安和晚安,我睡觉早得宿舍的人都诧异,从不锻炼的我甚至坚持每天下午去操场散步。除了偶尔后来短时间的孕吐,我没有任何不正常。我也和你说早安晚安,你不回,我就悄悄对自己的说,没关系,不是我犯贱,我是在替我的宝贝跟你说晚安呢。

我从医院扶着墙出来的时候, 肚子痛得恨不得和这个世界同归于尽。没有人告诉我无痛人流只是当时不痛。我转过身想要狠狠地唾弃那家医院,责怪他们坑了我那么多钱,早知道我就随便找个小诊所刮宫算了。但是想到我的孩子还在那里,我只能面色哀怨的看一眼,然后弯着腰拖着步子艰难的坐车回去睡觉。

抽完了一支烟,我看着空下来的舞台,突然对林郁说:"我想唱歌。"然后我不顾他的反应,义无反顾的丢了烟蒂跑上去抓住了话筒。我总是这样,想到什么就做什么,难怪你会觉得我的思维难以捉摸。

我唱的是一首我从来没当中唱歌的歌,侃侃的《一江水》。我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那句歌词:

等待等待在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我才没有等你,我也不会等你。一切的遇见都是在原地打转,看起来更有高点,其实只是笑点。我就像怀念一首听腻的老歌意义怀念着你,就是这样。我不愿意你从我生命里消逝,不愿意我想起你的时候只记得一张模糊的脸,不愿意我要用我所剩无几的爱,去馈赠生命后来出现的那些陌生的脸。

我就是觉得难过,突如其来的难过,像蚕蛹一样滴水不漏的包裹着我。

唱完歌我就回去睡觉了,任凭林郁在背后怎么叫我都没有回答,也没有应声。老实说,我真的不算一个好的玩伴。我说了,我本来就是来去死的,他偏偏不相信。

回去的时候我买了一张手绘明信片,背面是很漂亮的铅笔画,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生看着宁静的江面。我觉得她就是按照我的样子画出来的,只是她的头发比我的长,比我没有剪的时候都长,长很多。

十二点林郁又来敲了我的房门,叫了我一声,估计有之前的前车之鉴,见我没有回答,门外就安静下来了。

第二天放假到期的时候林郁和旅馆老板一起来敲门,却一直没人应。

等到老板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门之后,他们才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平躺在旅馆特色的大圆床上, 没有脱鞋也没有盖被子。左手吊在床边,食指和中指上夹着一只烧到烟蒂的香烟。

她的右手安稳的放在小腹处,中指上有一只明亮的戒指,一道狭长的伤口丑陋的盘亘在她细细的手腕,血已经染红了整张白色的大床。她就那么安静的躺在血泊里,脸色苍白,美得惊心动魄。

裙边有一张已经被染成红色的明信片,上面用黑色水性笔写着简单的几个字:我和你是河两岸,永隔一江水。

你看,我就说了我是来去死的,你们偏不信。

后记:

我是林郁。在火车上遇到过一个女孩,我们有着一样的目的地,还不约而同定了同一家旅馆。

这个女孩最后却不动声色的死在了旅馆干干净净的大床房上。

我亲眼看见了她安安静静的躺在旅馆的白色大床上,穿着白色的半身长裙,鲜血把整张床染成了红色,反而她本身不算鲜艳的唇却异常的苍白,纸一样的苍白,美得妖娆而诡异。

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当场吐出来。

只是从那天开始,我仿佛就得了一种病。医生告诉我这是一种视网膜受到严重过刺激之后产生的视觉障碍。

我总是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留着慵懒的长发,穿着白色的百褶裙走在阳朔西街的青石板,她嘴角轻扬,笑起来的时候鼻尖会出现一些小小的皱褶,看起来像一只小狐狸。我总是看到她在很遥远的地方带着这样的微笑看着我,红唇轻启,眼神欲言又止。

医生说这个女孩源自我的幻想,其实并不存在。

是吗,可是,她说她的名字叫唐卿啊。

医生穿着白大褂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笑笑,眼神变得捉摸不定,“那是因为她想告诉你,她过得很好啊。”

我清楚地看见医生的鼻尖上随着微笑现出了一些微小的皱褶,看起来像一只狐狸。

2014年11月18日发表于豆瓣。

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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