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二十】张敬轩篇

 

我最爱的五首【张敬轩】。...

【一五二十】张敬轩篇
一五二十,指一个人五首歌,那么两个人就是十首歌。

这个系列,我会选出不同的歌手,写写自己最喜欢TA的五首歌,排名有先后。
《我是歌手》我追足了四季,对这个节目有着特殊的偏爱。论及国内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我是歌手》在歌手配置、乐队水准、后期制作等各个方面,都是绝对的顶尖水准。

如今,第五季节目更名《歌手》,张敬轩首发,我势必要继续追下去了。

节目刚刚开始宣传、阵容还未敲定的时候,便爆出了Hins可能首发的消息,炒得沸沸扬扬。Hins的广大歌迷心情都很复杂,既不想让自己珍爱的人变得烂大街,不愿他卷入负面新闻的旋涡,但也带着那么一丁点希望,认为他值得借这个节目收获更多人的喜欢。

最终尘埃落定,Hins官宣,首场献唱自己的国语经典《吻得太逼真》。自此《歌手》所有的相关微博底下,出现频率最高的三个字都是“张敬轩”。无论歌迷和他本人愿不愿意,张敬轩都是这一季毫无疑问的话题焦点。

直至今日,我都称不上Hins的粉丝,相反我很羡慕他有那么多忠粉,毕竟我的Juno只是一个冷门到不行的阿拉伯叔叔。港乐不算热门,这次他去《歌手》,大量粉丝的回复,这么多人的支持,让我觉得十分温暖。

老实说,当年我并不算十分喜欢张敬轩,总觉得他的匠气太重,好得太过工整,反而戳不到我的点。直到我看了他的第一个演唱会视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酷爱》,我就把自己的脸打肿了,这个人的live简直就是灵气满满。

后来,张敬轩化身“降两度”,翻唱了一系列女歌手的经典歌曲,《吴哥窟》《我本人》《落地开花》《三角志》等等,我完完全全被小天后张静萱收服了。

趁着《歌手》的热度,我必须认认真真地替我的小天后卖个安利。虽然我不算他的粉,听过的歌不算太多,但我仍算真心喜欢他。虽然节目还未开播,但我相信他之后的翻唱不会令人失望,也希望借由这个机会,更多人能去听他的歌。

很想告诉大家,张敬轩不是只有《断点》《吻得太逼真》,他还有很多好歌。他个性可爱搞怪,他有一把靓声,他真心爱音乐,他值得更多人的欣赏和喜欢。
5


迷失表参道

《迷失表参道》是我第一首认真听的张敬轩,曲风迷幻,百听不厌。

这是一首让我忽视歌词的歌曲,全因曲调太过抓耳。后来我偶然知道,《迷失表参道》其实是《再见二丁目》的一个续写,震惊到不行,因此才开始探寻歌词背后的故事。

许多人都知道,当年夕爷与朋友们同游东京,曾经偷偷地抛下众人,和某人单独游玩,享受过两个人独自旅行的快乐。然而,二人的相约之地,最终却未能同往,因为那个人失约了。

夕爷独自一个人漫步东京街头,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再见二丁目》。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虽然只剩我一个人漫游,仍想祝福你快乐,未来前程锦绣。至于我,也绝非不快乐,只不过自己一个人没有发觉。

十年之后,夕爷再游东京,一个人故地重游,本意是怀缅,然而时过境迁,心态全然不同,因此写下了这首《迷失表参道》。

东京的街头很容易迷路,不见得是因为醉倒,也可以带着微醺摇摇晃晃地寻路。找不到要住的东武,也找不到挂念的西武,商店都太早关门,没有归途,来到了表参道。

夜深的表参道,月色正打扫,黄叶在起舞。一个人清清静静,散散步,细数街灯,并不在意去往何方。

曾经拥抱过的西武,心心念念要找到这里,想要重温旧地。可是既然迷失了,那么西武找不到也好,忘了更好。

忽然发现,夕爷写旅途中的重温旧地,就如同我之前写过的告别。我们曾经带着满满的心意,执着地去寻找,想要找到当年的老地方,想要找到拥抱道别的理由。可是或许路途太美,我们便会忘记当初为什么来到,不去计较重温告别的初衷,不再执着于仪式。

夕爷曾经说过,天下间最快乐的旅游是和爱人一起,沿途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步每一寸都是在享受的;可是,这也是很危险的旅程,两个人去旅游常常发生很多问题。所以,夕爷说自己最甜蜜的命运,或者说最悲惨的命运都发生在东京。

十年前他告诉自己“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或许只是故作坚强姿态。可是十年之后,换了心境,他竟然真的可以一个人自由行走,东京之旅不必比一世遥远。

所以,他理应找不到西武,是否能回到那时那地,已然变得不重要。

何处是旅途?随处是旅途。
找不到归途 来到表参道
月色正打扫 黄叶在起舞
夜深表参道 让我再起步
何处是旅途 随处是旅途
4


追风筝的孩子

林若宁曾经写过一个浪漫的“初恋三部曲”,分别是张敬轩的《追风筝的孩子》《樱花树下》和关楚耀的《空气花园》。传闻《追风筝的孩子》和《樱花树下》的灵感分别来自于《追风筝的人》和《秒速五厘米》,林若宁实在是个温暖细腻有情怀的文艺青年。

初恋”是一个作词者写不厌的话题。有人描写初恋的看不开,耿耿于怀,念念不忘,非要抱着残像百世流芳;也有人描写初恋的释怀,曾为你神往,亦要落堂,愿我们各有玩伴同行。

林若宁则是一如既往,优美且浪漫,把初恋写成了“追风筝一对傻瓜,相信爱情童话”。

我们都知道,初恋往往很难走到最后。当初追风筝的一对傻瓜,也难逃命运。爱到愁云伤疤,发觉信仰有偏差,初恋仿似流沙,吹散无从留下。

或许,风筝这个意象,早就说明了一切。线会断,风筝会飞远,飘过篱笆,扑向短促艳美落霞。

只怪那时太年轻,虽然不似成年人一般争吵矛盾,惨淡收场,但也无法像成年人一样成熟处理,毕竟谁与谁的信仰能够毫无偏差呢。

最后,你变了个插画家,我变了个作曲家,仍然都是浪漫职业,只不过各行各路有分叉。

林若宁怎样看待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像《耿耿于怀》《念念不忘》的Juno一样,沉沦到病态,还是像《再见我的初恋》的Joey一样,潇洒挥手?

当年追风筝的孩子告诉我们,风筝虽飞不过叹息桥,即使分开也不必仰天长啸。当初分享过你的欢笑,初恋的风景有过不少,已经足够了。

或许你我二人只能失散于烦嚣,可是我多想回到叹息桥,和你开开心心影张相,哪怕只是给爱情的一张遗照。林若宁的姿态是洒脱的,然而一个“遗照”,毕竟是带了悲壮。

毕竟,初恋太过难忘,是每个人内心永久的烙印。过后回忆起来,就如同掀起一次地震,总能震撼内心,但也能让人更加勇敢。

初恋也会对之后的感情影响深远。后来失恋得多了,人便也知道,心死常有,但是心脏依旧会跳动,一下都不能少。

生活还是要继续。只不过偶尔望向天空,仍会想念那只风筝。回忆起灰飞的初吻,感动一两秒,想想天空的白云,有哪朵可以与我互吻。

仍然感激,当初有你对我笑。
很多东西毕竟控制不了

失散于繁嚣

都多得一个你当日跟我笑

心 纵使不跳了
3
骚灵情歌

《骚灵情歌》是一首毫无疑问的好歌,词曲唱俱佳。很可惜的是,我并不懂作曲,无法从作曲角度去聊这首歌的好。所以我只能夸一下轩仔的唱功,真假音切换自如,气声撩人,live版本比CD更好听,强推港乐交响音乐会版。

虽然歌名和曲调都有点怪,但是不必怀疑,这是一首甜蜜的情歌。周耀辉的歌词,浪漫得天马行空,并且选取了一个特殊的角度——以情歌本身来聊情歌。

骚灵乐(Soul)是由布鲁斯、摇滚乐与黑人福音歌混合而成的一种黑人流行音乐,所以整首《骚灵情歌》都围绕着“黑色”来写。

如果将爱比作音乐,那么你我就像一首骚灵乐。即兴演唱,就像在纽约某横街,有异国喇叭和美丽涂鸦,我也仿佛因为你换上了一身黑色皮肤。

“用黑色声音念着我想你,像黑色诗歌一般多细腻,换黑西装抱起你才优美,这见证神也惊喜”,句句都扣黑色,要飞的描写实在是太美,听完之后竟然会觉得,黑色这么压抑的颜色,居然最适合形容爱恋。

“我虔诚爱你,以灵魂骚动你”,这样骚气满满的告白,由Hins口中唱出来,实在太动人。

爱有很多种体现,我愿意为你唱一首歌,为你舞台提起,为你钢琴弹起,为灵歌欢呼爱你。
我全神看你

以灵魂来抖气

感觉多骚灵

以无边温柔吻你
2
不吐不快

《不吐不快》是Hins的所有歌之中,公认最难唱的一首。作曲泽日生擅长写长旋律,代表作《富士山下》《钟无艳》《披星戴月》《搜神记》《顽石》。

这首《不吐不快》长句密集,最长的一句歌词达到了33个字。相信无论是作曲的泽日生、作曲的林夕还是演唱的张敬轩,应当都会觉得酣畅淋漓。

《不吐不快》讲述的心境很普遍,曾经亲密的两个人,有着说不完的话,可是随着相处久了,渐渐有了厌倦,渐渐变得无话可说。

所以,和那些来来往往、无情无趣没情分的过路人,都比和你都更频繁畅聚;身边总能遇到别人问好,和你却再没有心思去好好说话,哪怕一句都没有。

描述关系疏离的句子虽多,最震撼我的仍然是一句“为何难得尚能腾空坐在戏院主角自杀你共我竟过倦而进睡”。难得一次约你一起看电影,主角自杀这么有爆点的剧情,我和你居然因为无话可说,困倦地睡着了。

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们曾经很爱一起看戏,可以整晚聊杜琪峰,说他专长揭露命途无常的道理,讲破天地,聊一个通宵,讲到自己都未发觉迎面太阳已经升起。

既然曾经是这么无话不说,那么为什么如今会一直哑忍,直到不吐不快的地步?

夕爷将其归因为“难敌纷扰世态”,你我或为理想,或为求生,拼命捱生活,各有需要,就这样把青春贱卖了。

虽未点明,但是这种疏离,大概是因为大家的追求不一样,没有走在同一路途上。

于是我们变得客套,我不再阻碍你悠然睡去,小心翼翼地把握着回你电话的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我不再找你兜风,不会再和以前一样,夜半没事仍要约出来见一面。

我自然是深觉遗憾的,所以会感叹“如何勤劳便有什么出路,令你与我少了几里漫步,没能力坐到老,出世需要进步,你我再好也难逃这个轨道”。

当时第一次听,我听错成了“你我再好也难逃这个季度”,也不知哪一种更加可悲。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与人疏离,只能平静接受结果,与其“大家早已嫌大家,却扮忙”,还不如早些承认,其实自己一个更开心。

大不了,做只猫做只狗,不做情人,不做朋友。

可是,我曾经那样珍视你。即便如今你我疏离,我也要对你诚实讲一趟,至少彼此都觉得释放,不至于血啃在喉中,不吐不快。
任何密友任何伴侣
和谐互斗投缘互信
尊敬退缩生疏挂心忽近又远
跟世态摇摆
见惯不会怪
1
春秋

春秋,既是形容春夏秋冬的季节变迁,“我没有为你伤春悲秋 不配有憾事”,也是著名的编年史,“我没有被你害过恨过写成情史变废纸”。

夕爷写过许多的惨烈情歌,《春秋》是一首绝对的代表作。我最爱这首歌,不仅因为这是我喜欢的第一首张敬轩,有了太多的情怀加分,也是因为这首歌将Hins的唱功体现得淋漓尽致,咬字优美,语气带有一点呜咽,每个细节处理都堪称完美,和这首歌的意境完全融为一体。

@公元1874 的乐评曾说过,他认为《春秋》的主题是“不配”,不配和你在一起,不配当你朋友,不配为你痛苦,甚至不配因你而遗憾。

我反而觉得,与其说“不配”,不如说是“无谓”。

你某夜喝醉酒,不小心吐露了心声,她摇着你的手明确拒绝了你。本以为故事就此完结,可是你忽然发现,你根本无权终止二人的见面,因为她依然友善,甚至还会用接近甜蜜的字眼和你通电话。

这种似断非断,你永远得不到,便会永远骚动。就如《一丝不挂》所说,不聚不散,只能等着你被另一双手擒获。

谁都知这种爱不值得,可是这种爱偏偏最难摆脱。

“我没有为你伤春悲秋不配有憾事,你没有共我踏过万里不够剧情延续故事”,虽然姿态极度卑微,仍旧说着自己不配,可是不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

我和你的故事太短促,没有伤春悲秋,不曾踏过万里,根本就没有必要爱得死去活来。

痴情故事本就没有那么罕见,就如《雷克雅未克》中,置身冰岛的Juno,和置身福岛的Endy,他们都认为自己的念念不忘是独一无二的,然而听众都知道,痴情角色不止一个。

既然你不是最痴情的一个,那也不必太执着,偏要做到TA心中最最“特别”的那谁。

更何况,你还不曾为她改写一生,害过恨过写成情史,实在无谓怨地怨天。

我实在太喜欢最后一句歌词,“想心酸还可以,想心底留根刺,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要有一个耿耿于怀的机会,至少要去累积许多许多的过往,要见面上万次才可以。

这样一想,其实许多的至关重要,其实都无必要。

其实你应该快活像个天使。
想心酸 还可以

想心底 留根刺

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你最爱张敬轩的哪首歌?
留个言
告诉我吧
PS:下期预告
上一季《我是歌手》的亮点
聊一聊【容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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