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孩养成记

 

我抽烟喝酒,但我是个好女孩。...



我发现现在想偷个懒都不行。三五天不推文的话,丧心病狂地掉粉不说,还总有人不辞劳苦地跑后台来关心我。

生病了?心情不好吗?去旅行啦?谈恋爱了?

为了省去各种解释的破烦,每隔几天定时冒个泡,似乎是比较明智的选择。然而,这次任性得有点过分。

整整一个礼拜,我都没写一个字。不写不是我无话可说。相反,想说的实在太多,竟不知道从何说起。

多年以后,若回忆起这周从我身边静静滑过的分分秒秒,想必都是唏嘘感慨的。当然,这是我的想象。此刻的我,确乎是提笔忘言。

本来是作为主人,要给阿郁一个完美的长安七日行。结果一不小心,天天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见识了这座城对我隐藏起来的风情。

年前他说来西安玩的时候,我还以为在开玩笑,很不着调地跟他各种戏谑。

破五那天,我正在家里昏天暗地刷《步步惊心》。微信消息提示响起,点开一看,丫的已经把往返机票都订好了。

怔了大概二十秒钟,立刻从震惊模式中出离,随即便用一种异乎寻常的欢快和热情来掩饰我的窘态。

七号那天一早,西安便开始下雨夹雪。这座城市欢迎南方人的方式真够特别, 一点都不照顾对方是从二十度的春天里过来。

阿郁还没出发,就被通知航班延迟了两个小时。再加上中转耽搁,到咸阳机场的时候比原计划足足晚了三个多钟头。

人生中第一回接机,就遇到这种让人骂娘的事情。我的耐心、热情、忐忑,统统都化成了想要撞开出口处警戒栏的暴躁。

幸而我的牛皮磨砂小黑鞋买的时候也是割了肉的,总舍不得把它当成作案工具来用。

阿郁大概也从我简洁不耐烦的回复中嗅到了某种危险气息,飞机刚一落地就忙不迭地跟我道歉。话说我再生气,面对那张调动面部所有肌肉傻笑的脸,也实在怒不起来。

发了几句牢骚,便作罢。

带他吃羊肉泡馍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讲未来几天的安排,他便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把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摊到我面前。

知道四姑娘最怕麻烦,还是个大路痴,来之前我的功课已经做满分了。阿郁一边往碗里大勺地放油泼辣子,一边抬眼冲我狡黠地一笑。

刚想回击他一句,我的注意力就被跟前的那沓纸吸住了。地名,游览要点,注意事项,附近美食,甚至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他都滴水不漏地列了出来。

这份攻略的细致程度,连我这个生活三年多的“老西安”都要瞠目结舌了。

亏我还自诩吃货,竟不知道洒金桥的胖子甑糕要超出东南亚甑糕好几倍,北广济街的果渊斋老米家泡馍才是全西安城上百家老米中最正宗的,隐于小学习巷的老望炒菜才挑得起回坊清真家常菜的大梁。

我这一身铮铮铁骨,向来只为美食而折腰。笔记本上那几张因为摩挲过多而起了褶皱的纸页,几乎要让我奋不顾身地去抱阿郁大腿了。我甚至想,要是他早些把这做成电子版分享给我,情愿再多等他三个小时。

吃完饭送他回酒店的路上,阿郁颇有些郑重地说:虽然你是主人,可这几天得听我的。四姑娘向来活得太滞重了,我要把你从桎梏里拉出来撒个欢儿,体验一下别处的生活。

先前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的胸口忽然开始一抽一抽得疼。这份理解和怜惜让我忽然有点怀疑自己的好运气。我悄悄用插在裤兜里的右手拧了拧大腿,生疼生疼的。

没在做梦。

第二天晚上,我跟在阿郁身后走进德福巷的那一刻,心里便开始不安起来。出门前特意在家洗了头发,散散地披在肩头,又穿了那件垂至小腿肚的酒红色长风衣,把黑色的巫蛊娃娃毛衣链半隐半现于风衣中。

这样装扮的我,多少可以显得骚情一点。可一路走一路左顾右盼的惶惑还是出卖了我。街边揽客的小酒保殷勤地对我叫着美女,就差出手把我拽进酒吧里了。

阿郁似乎对那种过分的热情习以为常,不动声色间就把每家的特色牢记于心。走到湘子庙附近的时候,他转头对我说:××家还可以,适合喂你这种小白鼠。

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也可能是个姑娘,我反正傻傻分不清楚。Ta的着装很中性,看身形是个大男孩,可细软的声线又像是个女孩子。

阿郁要了半打啤酒,给我点了一杯新加坡司令。那华丽而热烈的红色,以及杯口的大片柠檬,几乎让我忘掉了自己喝的是酒。酸酸甜甜的口感,很像夏日午后我在某家冰饮店里喝的格瓦斯,只是口感更清爽一些。

酒吧里摇晃的灯光和驻唱歌手迷离的嗓音,让我有点飘飘然。我想象中妖魔鬼怪各路神仙汇聚的声色犬马之地,竟如此干净和纯粹。

有一桌客人在划拳,那酒令声也是克制而礼貌的;还有一桌上,两位姑娘头抵着头窃窃私语;最角落那桌则略微喧腾,我看到有个侧脸好看的长碎发男孩,独自对着酒杯发呆。

许是不胜酒力,我一杯还没喝完,头就微微有点涨,靠在椅背上休息。阿郁话很少。他点了一根烟默默抽着,像是在思虑着什么。

我轻眯了一会儿,抬起头,他还是同样的姿势,指尖夹的香烟却已经换过好几支了。我没打扰他,兀自搅弄杯子里的残酒。

不怎么着调的音乐若有若无地飘到耳朵里,窗外马路上的夜已经很深了。酒吧门口,除了一两个不知疲倦还在招揽行人的酒保,整条街都像是沉沉地睡了过去似的,嘴巴在半梦半醒中发着呓语。

出来吃宵夜的时候,我跟阿郁抱怨,自己可能进了一个假的酒吧。

他呵呵笑着,大傻子,你以为酒吧还真就像黑帮电影里演的那样,是暴力、色情、毒品的集聚地啊?

我有些讪讪,随即便为自己的臆想有点难为情了。阿郁被我一脸懵圈的样子逗得前俯后仰,别惆怅了,四姑娘,明晚带你去“理想”的酒吧。

那个“理想”究竟长什么样,阿郁没有说。所以,当我按照他发的定位七拐八拐出现在和平路那家据说西安市最牛叉的夜店门前时,我严重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矗立在我面前的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比《西游记》中的凌霄宝殿还要气派。金属质地的深铜色外观,把这栋仅有七八层楼高的建筑衬得分外鹤立鸡群。

一个成语——骄奢淫逸——嗖得从我脑袋里蹦出来。

发微信给阿郁,不到三分钟,他便笑意盈盈地站在我眼前了。没给我发问的时间,也不管我这个乡巴佬站在这里手足无措的样子,直接把我扔进了那座魔宫。

安检的地方,齐刷刷站了一排溜彪形大汉。我虽然想极力掩饰窘态,好不给阿郁丢脸,可还是压不住自己的惊恐。只能怯怯地紧跟着他,生怕被一张突然伸出的怪手掳了去。

进去我才知道,阿郁还约了另外两位朋友。我生平第一次觉得陌生人那么可亲,因为有他们陪阿郁的话,我就能理所应当地置身事外了。反正,我只是来瞧瞧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又不会真的沉迷于此。

强烈的金属乐几乎要震碎我的耳膜。我看到每个人的嘴巴都在翕动着。他们讲什么,却一个字也听不清。摇晃的彩色光柱像海浪般,一阵一阵地朝我袭来。

我孤零零地置身在那片杳渺的海面上,没有一点可以握住的东西。

阿郁端了一杯酒给我递过来,芝华士,你尝一下。我轻啜了一口,味道竟然是香甜的。

没等我放下杯子,他便指了指旁边的冰红茶,又做了个倾倒的姿势(里面太吵,交流只能靠手语)。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酒里面兑了饮料,所以喝起来才那么甜。

待了一个多小时,我还是没有摆脱掉局促和拘谨。阿郁也实在没了辙,干脆不再理会我,跟两位朋友玩起了骰子。他不在旁边招呼,我反倒随了意。

卡座上是清一色的年轻男女。他们不分性别地紧挨在一起,或者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或者拿着空杯子跟随音乐扭动身体,或者缠在另一个人的脖子上舌吻。

这群二三十岁的青年人,他们脸上那醉生梦死的表情在灯光和酒精的作用下,显现出某种异样的颓废美。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一个超出我认知和想象的二次元时空。

阿郁点了一根烟递给我,我竟然没有丝毫犹豫地接了过来。我用胖乎乎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那支烟,样子肯定是笨拙而滑稽的,他却没有笑我。看我的眼神似乎在说:你尝试一下就好。

因为没经验,第一口吸得太深,进到了肺腔深处。我激烈地咳了一阵。

阿郁摆摆手,要我把剩下的烟掐灭扔掉,我却故意含在嘴里抽了一口,然后朝他吐烟圈。他先是惊诧,继而苦笑,最后颇显无奈地对我摇了摇头。

抽完有生之年的第一支烟,我已俨然夜店达人那般熟络了。周围的音乐和晃动的身体不再令我不安,就连酒杯中那琥珀色的液体,都开始让我有点迷恋了。

我不再需要阿郁倒酒,自己站起来把空杯子加满。

舞池里的表演越来越劲爆。那些俄罗斯大妞的胸脯和屁股真是好看。我不再红着脸躲避她们美丽的肉体,而像个男人那般,在她们流动的曲线里沉醉不知归路。

打车回来,一路经过大差市、骡马市、钟楼、粉巷,穿过南门,经过小寨,终于抵达城南的时候,我忽然生出一种错觉。那些街道和巷口,那些商场和高楼,都不是记忆中的样子了。它们时而阴森森地怒视我,时而又温柔地抚摸我。

天心挂着一轮即将饱满的月亮。那月亮,也不是一千年前照耀过长安城的月亮了。

阿郁在西安待了七天。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如此。传说,神创造世界用了七天。余华也曾用过一部叫作《第七天》的小说,把中国人的悲哀和善良都写绝了。

也许,这些所谓的“七”,都来自我主观制造的巧合。潜意识里,我无非是想用它们为自己偏离正道的七天,找出恰如其分的借口。

张爱玲在《更衣记》的结尾处写道,秋凉的薄暮,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于收过摊子的菜市场上卖弄车技。他放松扶手,摇摆着穿过人群。在那一瞬间,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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