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你还在买车位吗?法院都判决了,是这样的!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关于小区...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的纠纷
  扬州市的 N 多个小区
  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那么地下停车场到底能不能收费?
  近日法院做出了判决!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
  到底属于物业公司or全体业主?
  最近一则关于车位的法院判决
  在许多扬州业主群里疯转!
 
业主群疯传小区车位所有权案

该条消息显示,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库,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37个,其余的被物管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庭审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出售。

开发商则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时,根本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头上,而车库又是开发商投资近300万元建成的,当然拥有车库的“产权”,因此出售车库并没有错。
最终

  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

[b]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应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地下车库。

[/b]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说,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南京“车库之争”的判例,对催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有着积极作用。

展望

  [b]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车库之争”以业主委员会一审胜诉告终的消息在南京传开以后,很多小区的业主们都喜形于色。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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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目前,假设郑州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每个小区有60个车库,均已出售,而每个车库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库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b]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b]

法院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

因为,很多人都吃亏了!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停车费,

可却被瞒了好多年!

看完我惊呆了!小伙伴们!这个消息,一定得通知家里人以及亲朋好友!挽回我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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