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又出事了!广西一男子酒后闹事,挨赔13多万!聚餐时这四种情况要坐牢!南宁人别不当回事!

 

五一放假聚餐很常见,很多人喝起酒来就是:喝酒前,哥是广西的,喝酒后,广西是哥的!正所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又伤...



五一放假聚餐很常见,
很多人喝起酒来就是:
喝酒前,哥是广西的,
喝酒后,广西是哥的!
正所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又伤人,
这不,又发生事情了...
4月26日上午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
被押上柳州柳北区人民法院受审>>>
去年8月25日凌晨,
柳北区北雀路文化广场宾士吧内
发生了一起恶性斗殴案件,
男子陈某持刀将酒吧内四名男子捅伤
其中一人重伤


在打斗的过程中,陈某用卡尺刀将陆某和吴某捅伤;酒吧保安孙某和梅某上前劝架时,也被陈某捅伤。后来,陈某在逃离的过程中被酒吧保安和迅速赶来的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法庭判处陈某5-6年的有期徒刑。

陈某的家属已经赔偿了四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3万多元。
视频请在wifi下观看



小黑自诉:小黑是一个典型的过敏体质,有次喝酒差点没命,现在过去几年了仍备受煎熬。

病变后身体一发热立即全身刺痛,大面积“毁容”,现在不仅不敢沾酒,连吃辣烫的食物,以及运动都得有所节制了。

但感到欣慰的是,小黑的朋友很善解人意,没有那种“没住院就不算过敏”的劝酒朋友,希望你们也能善待身边的朋友哟~

在此,

小黑希望大家能够过个

愉快的五一假期,

今天假期第一天,

先祝大家假期愉快,

同时希望大家要注意以下情景: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参加宴请中,
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
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不喝不是男人”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比如“过敏喝了也没事,有事再说!”如果你友仔友女出事了你就挨卵咯!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如饮酒者就不适宜酒后驾车了,酒后驾车很容易发生车祸,伤人伤己,葬送的将是至少两个家庭的幸福!

不要劝别人喝大酒,

是朋友,请别劝酒!

同意的请点ZAN~

假期饭局多,千万要记牢!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本来只是为了开心而喝的酒

赔钱不说,现在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否则你可能承担想象不到的后果!


实在是得不偿失!小伙伴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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