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检提醒』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检察官来为你排忧解难!

 

朋友圈五一小长假还没到,朋友圈里就已经热闹得不行了,各色各样的五一出行旅游攻略分分钟甩你一脸,说翻脸就翻脸的...



转眼间,
五一小长假就要到啦,
小编掐指一算
是明天呦!!!


小长假里无论你是外出旅行,还是在家小憩,都是一件爽歪歪的事!小编好羡慕哦。但大家不要忘了那些在假期里依然坚守在岗位上的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们。

他们往往是这样的:



在这里我们向假期里仍然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劳动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可生活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加班加点、兢兢业业的工作,却没能按时得到应得的报酬,老板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拖欠工资,有些甚至跑路……


在这里小编要为大家普个法:当有人动了你的工资时,你该怎么办?



1、与单位或老板协商,外包用工寻求第三方协助(外包单位的用工单位)。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5. 找检察官。


检察官?检察官还管这事?错了吧?


没错,小编告诉大家,检察官还真能帮你管工资哦,先带你来看几个案例:


1
2014年3月19日,上虞区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上虞某装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楼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审查,2012年7月10日至10月底,该公司在承揽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一浴场室内装修工程期间,公司法人代表楼某雇佣了施工人员曹某等工作人员54名。2012年12月底,楼某去向不明已经逃匿,尚欠曹某等54人工资123656元,经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后办案检察官在提审楼某时将法律政策详细解释给其听,楼最终答应会筹钱尽快支付完所欠工资。后该案在提起公诉前,楼付清了所欠的全部工资,取得了曹某等人的谅解,上虞区院依法对楼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


2015年4月21日,上虞区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上虞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审查,陈某开办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拖欠公司72名员工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的工资共计97万余元。2015年1月,陈某在明知其无力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经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2015年2月6日,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后上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次对陈进行劝说,为其讲解法律政策,又与来访的公司员工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最后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进行当面调解,检察官成功为
72
名员工追回所欠的全部工资,陈某因此获得员工们的谅解,上虞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从以上两个案件看出

        检察官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不仅仅就案办案,还注重帮助被害人讨回被拖欠的薪水,注重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每一笔钱的支付都凝聚着检察官们的付出,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了帮助被害人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打了多少的电话,讲了多少的道理。
我们知道的是当看到大家拿到薪水的那一刻脸上所流露出的笑容,检察官心中也是一样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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