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确定,看你家孩子去哪上学?

 

公告通知日前,市教育局出台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对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安...



公告通知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对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安排。

意见强调,我市义务教育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指城区居民)或家庭常住地(指其他镇、街道、区的居民),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落实“就近入学、划片入学”的要求,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稳妥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意见要求各学校要将本校招生服务范围、报名时间、招生数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入学条件: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

招生意见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学籍(六年级)为准直升初中。

同时,到市直学校和城区有关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为城区户口居民,家庭住址在城区。到其他镇(街区)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有当地户籍。

根据潍教字[2007]22号文件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户口本和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本市户籍到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亦须有相对固定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户口以户口本为准。

招生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划片招生,各校具体招生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直学校

1.实验中学

初中部招收圣城街以南、学院路以西的城区居民(以城区五个派出所的户口本为准,不含圣城街道所属村的村民子女,下同)及南关(圣城街以南)、南魏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南、菜都路以东、农圣街以北、学院路以西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部招收圣城街以南、渤海路以东、银海路以西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和上述范围内农圣街以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圣城中学

初中部招收圣城街以北、渤海路以东、正阳路以西的城区居民及城里、小东关、东关、南关村(圣城街以北)村民直系子女和上述范围内文圣街以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部招收圣城街以北、银海路以东、正阳路以西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和上述范围内文圣街以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实验小学

招收圣城街以北、渤海路以东、银海路以西和新兴街以北、渤海路以西的城区居民及城里、小东关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北、渤海路以东、银海路以西、健康街以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4.圣城小学

招收新兴街以南、渤海路以西的城区居民及南前、后三里和南魏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南、晨鸣路以东、渤海路以西、建新街以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5.明珠学校

明珠小学:招收圣城街以南、银海路以东、东升路以西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和上述范围内农圣街以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意见规定,圣城街道区域内,以上学校招生范围以外区域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圣城街道教办划定招生范围,到圣城街道所属学校就读。

在圣城街道所属各村内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与所居住村的村民子女一同到圣城街道教办划定学校就读。

对随迁子女相对集中的城区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学位容量安置入学,对超出学校学位容量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置到相应学校就学。

二、街道部分学校

1.圣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招收范围内服务村村民子女和圣城街以北、渤海路以西、菜都路以东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2.圣城街道建桥初级中学:

招收范围内服务村村民直系子女,圣城街以北、正阳路以东、弥河以西和圣城街以南、学院路以东、弥河以西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3.圣城街道建桥中学小学部

招收范围内服务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北、正阳路以东、弥河以西以及圣城街以南、东升路以东、弥河以西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4.弥河以东小区内城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到洛城一中就读,小学根据家庭住址就近到洛城街道小学就读。

5.五个街道的其他学校,招收在本地域内居住的城区居民和所属村村民子女,具体招生范围由相关教办制定。

三、其他镇(区)所属学校

由各教办按照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人口流动情况、学校分布情况、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情况,按照“积极稳妥、均衡资源”的原则,合理划定每所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城区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同当地村民子女同等对待。

报名资格:须审查户口本、房权证

意见规定,各校入学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须审查户口本、房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交款单据)。

2.镇(街区)本地村民子女入学报名时,以全家的户口本为准。

3.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本市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须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5.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山东省以外户籍学生同时提供无学籍证明。

推行“阳光招生” 严格控制班额

意见规定,各中小学招生前,要通过多种形式,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确保2017年秋季开始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军人子女、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工作。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便家长办理入学手续,意见要求各校要提前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于当年8月中旬统一组织报名,8月20日左右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在暑假开始后进行。

加强新生学籍管理,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空挂、抢注学籍。

对于特殊儿童,意见规定,适龄视障儿童到潍坊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到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当地所在学校随班就读,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当地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编 辑丨辣 辣
来源|学在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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