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电力电缆工作 13 . 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

 

12.1一般要求12.1.1工作前,应核对电力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填写的相符以及安全措施正确可...



12.1 一般要求

12.1.1 工作前,应核对电力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填写的相符以及安全 措施正确可靠。

12.1.2 电力电缆的标志牌应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2.1.3 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及通风措施。

12.2 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12.2.1 电缆沟(槽)开挖的安全措施。

12.2.1.1 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沟), 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确保不损伤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 管线设施。

12.2.1.2 掘路施工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进行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 灯。

12.2.1.3 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 宜使用大型机械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

12.2.1.4 沟(槽)开挖深度达到 1.5m 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2.2.1.5 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 之间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 料等器物。

12.2.1.6 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沟(槽) 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 2m 的沟(槽)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 防毒面具、向沟(槽)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沟(槽)人员, 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12.2.1.7 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12.2.1.8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若下方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

12.2.2 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 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

12.2.3 电缆井、电缆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禁止只打开电缆井 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作业过程中应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

12.2.4 在电缆隧道内巡视时,作业人员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测试仪,通风不良时 还应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2.2.5 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沟 工作。

12.2.6 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注意站立位置,以 免坠落,开启电缆井井盖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后应设置遮栏(围栏),并派专人看守。作业人员撤离后,应立即恢复。

12.2.7 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 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

12.2.8 开断电缆前,应与电缆走向图核对相符,并使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压后, 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 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

使用远控电缆割刀开断电缆时,刀头应可靠接地,周边其他施工人员应临时撤离,远控操作人员应与刀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弧光和跨步电压伤人。

12.2.9 禁止带电插拔普通型电缆终端接头。可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终端接头, 不得带负荷操作。带电插拔肘型电缆终端接头时应使用绝缘操作棒并戴绝缘手套、护目镜。

12.2.10 开启高压电缆分支箱(室)门应两人进行,接触电缆设备前应验明确无 电压并接地。高压电缆分支箱(室)内工作时,应将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全部断 开。

12.2.11 高压跌落式熔断器与电缆头之间作业的安全措施:

(1)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作业时能与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2)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需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终端引出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及引出线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采用绝缘罩将跌落式熔 断器上桩头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

(3)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

(4)禁止雨天进行以上工作。

12.2.12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作业的安全措施:

(1)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 10kV 及以下者,应大于 1.5m; 电压在 10kV 以上者,应大于 3m。

(2)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点火。

(3)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12.2.13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过程中,应采取防毒、防火措施。 12.2.14 电缆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封堵穿越过的孔洞。

12.2.15 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

(1)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设施的相对位置。

(2)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3)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采取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沉降。

12.3 电力电缆试验

12.3.1 电缆耐压试验前,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加压端应采取措施防止人 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设置遮栏(围栏)并悬挂警告标示牌。若另一端是上 杆的或是开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2.3.2 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应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根据调控人 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 复。

12.3.3 电缆试验过程中需更换试验引线时,作业人员应先戴好绝缘手套对被试 电缆充分放电。

12.3.4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可靠接地。

12.3.5 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 线,待电缆终端引出线接通后方可拆除。

12.3.6 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

13.1 一般要求

13.1.1 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 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电网侧应能接地。

13.1.2 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 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

13.1.3 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开断设备应有名称 并报电网管理单位备案。

13.1.4 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电网管理单位应及时掌握分布式电源接入情况,并 在系统接线图上标注完整。

13.1.5 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的反孤岛装置与低压总开关、母线联络开 关间应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13.2 并网管理

13.2.1 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应掌握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断设备 的状态。

13.2.2 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的启停应执行电网调度控制中心的指 令。

13.2.3 分布式电源并网前,电网管理单位应对并网点设备验收合格,并通过协 议与用户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网协议中至少应明确以下内容:

(1)并网点开断设备(属用户)操作方式。

(2)检修时的安全措施。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电网停电检修的隔离、接地、 加锁或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并明确并网点安全隔离方案。

(3)由电网管理单位断开的并网点开断设备,仍应由电网管理单位恢复。

13.3 运维和操作

13.3.1 分布式电源项目验收单位在项目并网验收后,应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和 接线图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及时更新系统接线图。

13.3.2 电网管理单位应掌握、分析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变台区状况,确保接入设 备满足有关技术标准。

13.3.3 进行分布式电源相关设备操作的人员应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 系统接线图,现场设备应具有明显操作指示,便于操作及检查确认。

13.3.4 操作应按规定填用操作票。

13.4 检修工作

13.4.1 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之间的作业,必要时应组织现场勘察。

13.4.2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相关设备上工作,应按规定填用工作票。

13.4.3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的高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停电工作,应断开分 布式电源并网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并在电网侧接地。

13.4.4 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工作,宜采取带电工作方式。

13.4.5 若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停电工作,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 之一防止反送电:

(1)接地。

(2)绝缘遮蔽。

(3)在断开点加锁、悬挂标示牌。

13.4.6 电网管理单位停电检修,应明确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停送电时间。由电 网管理单位操作的设备,应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以空气开关等无明显断开点的 设备做为停电隔离点时应采取加锁、悬挂标示牌等措施防止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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