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李堡镇初级中学2016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的...



为贯彻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的通知》、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海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海教中【2016】1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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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委员会成员



主  任:吴爱华

副主任:缪剑峰

委  员:

储美琴(镇纪检委员)  李自成(纪检) 朱昌平(镇纪检主任) 沈广发(社会贤达) 于海涛(教导)杨  峰(安保) 徐守群(后勤)  杭宇(后勤) 杨春妹(后勤)   李梅(工会)  缪小红(班主任)   缪小慧(班主任)   范贤润(家长代表) 陈梅(家长代表)  蒋克建(家长代表) 杨亚云(家长代表)张佰群(家长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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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我校2016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稳妥进行,特成立如下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长:于海涛  组员:杭宇   徐守群  杨亚云  张佰群

职责:做好“推荐生” 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2.纪检组

组长:李自成  组员:李梅  范贤润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的纪律保证,组织人员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

3.数据组

组长:于海涛  组员:杭宇   李梅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数据的整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4.材料组

组长:于海涛  组员:缪小红  缪小慧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

5.接待组

组长:李自成  组员:徐守群  杨春妹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6.维稳组

组长:杨  峰  组员:沈广发  蒋克建

职责:负责“推荐生”推荐过程中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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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计划



今年县局根据我校报考人数,分配给我校的“推荐生”人数为51人。实行实名推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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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必备条件



“推荐生”候选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我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全年在读。

2.综合素质评定以初三年级综评结果为准。其中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3.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别达B级以上(含B级)。

4.凡自愿作为省海中推荐生的学生均须向学校推荐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

5.“推荐生”由同学、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才能有资格获得推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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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状况



1.学校推荐委员会将在符合省海中推荐生必备条件1、2、3,且自愿申请的学生中,依据初中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确定“推荐生”候选人。

2.学业水平状况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如下:

初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学年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占10%;

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以学年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占10%;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成绩以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计算,各占40%。

初三年级学校报县的体育综合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

初一、初二仅有一年成绩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仅有初二成绩的,初二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20%计算,物理学科成绩以10%计算。

若仅有初一成绩的,初一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20%计算,再加初一数学成绩10%计入。

3.若学生学业水平状况相同时,首先看综合素质评定成绩,③④⑤⑥中达4A者优先;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又相同为4A时,再看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总分,总分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总分还相同时,以数学学科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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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1.4月25日,成立推荐委员会。

2.4月27日,召开推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海安县李堡镇初级中学2016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下简称《推荐工作方案》)。

3.4月29日,召开初三年级学生和家长会,宣讲《推荐工作方案》,让全体初三学生和家长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

4.5月11日,将经公示后的推荐委员会名单和《推荐工作方案》上报海安县教育局中教科。

5. 5月12日,召开推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布置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

6.5月13日,各推荐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推荐生必备条件,认真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材料,向推荐委员会报告初定的“推荐生”候选人名单。

7.5月13日,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教师,对本班“推荐生”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

8.5月13日,召开推荐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先由各工作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过程,再由推荐委员会通过“推荐生”候选人名单。

9.5月14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推荐生” 候选人填写《“推荐生”推荐表》,承诺在“推荐生录取批次”时将省海中填报在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材料组将所有“推荐生” 候选人的档案密封留存备查。

10.5月14日,将“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11.5月17日,召开推荐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解决推荐工作过程中接收的反馈意见和各种问题,最终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名单。

12. 5月18日,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向省海中实名推荐(提交“推荐生”推荐表、“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同时将电子档案报海安县教育局中教科。

13.6月2日前,省海中审核各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14. 6月5日,省海中将经公示的“推荐生”名单报海安县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推荐学校。省海中审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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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学  校举报电话:88212402(校长室)  88211708(教导处)

教育局举报电话:88961300(中教科)  88966629(纪检室)

海安县李堡镇初级中学推荐委员会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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