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一婊人才 你不知道年龄造假也是犯贱的一部分吗?

 

总有JIAN人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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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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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揭丑,一来没有时间,二来揭丑确实也不是什么能让人心情愉快的事。

都说戏精时代,表里如一都不是美德,讲究的都是多面、立体、有层次的“装”,大多数正常人都会觉得这是病,得治;可有些人却乐在其中。

今天来说说这个装到年龄也造假最后到犯贱的那些个人,其背后真正玄乎的都是利益关系。

犯贱.......
曾经在都昌我有一个合伙人,直到上个星期回都昌处理官司,我才知道原来这些年跟她的相处,她更像一个老戏精,别谈美德,只有立体、多面犯贱的“装”。

派出所的一份记录暴露了她的真实年龄是1965年出生,比对在外宣称的1978年出生的年龄,至少老了13岁,我翻出之前所有跟她签订的合同,原来她一直都是在用假的姓名、年龄及假的身份对外合作洽谈以及签订合同。



律师提醒我说,这是身份造假,可以起诉她合同诈骗。我理清这些年来跟她的合作,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诈骗。
诈骗.......
2015年4月15号,她的老公程**向我借款10万元,后无力偿还,她便用其都昌县金喇叭口才培训班50%的股份作价抵偿还借款,并以假名冯**与我签定金喇叭口才培训项目的合作协议。



大家知道,金喇叭口才培训班在都昌设有两个分部,分别是合伙一方租赁的位于都昌庐山大厦三楼培训中心和合伙另一方租赁的位于都昌县文化馆两个培训场地。

2015年,双方口头商定,考虑到都昌金喇叭口才培训班的培训场地都是占用了双方各自原有的办公场所,为了财务记帐方便,都昌庐山大厦三楼培训中心和县文化馆培训中心两个场所的房屋租金共同记入合作的金喇叭口才培训项目的支出成本,并统一从金喇叭口才培训合作项目的帐上支付。



由于外界并不清楚都昌金喇叭口才培训有新的股东加入。2016年,她以县文化馆的租金是由她支付(实际是由金喇叭口才培训项目统一支付)为由,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文化馆签定租赁合同,并由此声称文化馆场地是她租用的办公场所。

事实是县文化馆办公场所是我于2014年从文化馆承租,并签定了2年的租赁合同,当时花费20多万元装修该场地后用于企业办公,在无转让、无特殊因素的情况下,我拥有该场所的租赁权。



2017年6月,我因公司大门都无法进入,而不得不两次破门砸入时,这个戏子居然声称她已经与文化馆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到派出所报案称我毁坏了她的财物。(纳闷了?我的公司,我租赁并花钱装修的办公室,怎么就就变成她的了?)
虚报假帐
.......
还不只这些,这个戏子,在合作项目上还虚报假帐(上上图),在2015金喇叭秋季费用明细中有一项25000元的金喇叭加盟费用支出。

后来根据我从甲方金喇叭国际少儿教育总部拿到的返回信息得知,首次加盟此项目只要一次性支付13600元的教材使用费,即可享受加盟政策,并无加盟费之说,以下便是当时签订的协约内容,也就是加盟协约。

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把13600元的材料费支出,以25000元加盟费报帐。



可见,这个戏子,不但是会在合作上唱戏,还会在日常的合伙运营项目中做手脚,报假帐。
无视国家法律,先使用假名签定合同,又以合作项目帐上共同支付的房租为由,将合伙人承租装修的办公室据为己有,在主观上有合同欺诈动机,客观上有恶意长期侵占他人租赁场地的行为。
还有更恶心的
.......
看过我其他几篇文章的网友都知道,以上揭丑的仅仅只是一小部分,在这个戏子与我家那个男人长期暧昧不清的关系中,还有更恶心的下三滥手段。不但花钱给他找女人,还利用自己的亲侄女来稳住那个男人,想要借他与我的合法关系的身份,来达到她长期侵占我房产以及办公场所的目的。下一篇文章再来详细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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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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