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霄:拿什么拯救你,“同一天出生的你”?

 

除了法律的监管,舆论的监督,以及专业的执行,中国的慈善事业,更亟需的是一个健康的土壤,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护育它的成长。...





2017年平安夜的前一天,对于中国公益圈而言好像并不太平,继数月前“一元捐购画”之后,又一现象级的爆款公益项目横空出世——“同一天出生的你”。

你的朋友圈被刷屏了吗?然而,这一次的进展好像并没有上一次那么顺利成功,伴随着公众的热情参与,质疑也好像来得更快、更猛烈,以至于人民网都在深夜发文,《欺骗爱心还是信息失误?朋友圈刷屏的“同一天生日的你”被爆自相矛盾》。一石激起千层浪,公众想知道,是不是又被骗了?公益圈的从业者们也在讨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活动的基本情况:

由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和“分贝筹”为名发起的“同一天出生的你”公益项目,大致操作是,公众可以在活动H5页面中找到和自己同一天出生的贫困地区小朋友,捐出一块钱,帮助孩子改变命运。



截止到24日中午,“分贝筹”已经关闭了捐款通道,并称“已筹集善款2555898元将全部用于云南省镇雄县2130名贫困学生一年的生活补助”——和之前的“一元捐购画”(该项目也是由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发起)一样,这一次的筹款同样具备了一个成功社交网络营销案例的特点: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容易引起同情心或者同理心,容易引发社群共振,公众参与方式简便,“一元捐”的捐赠没有压力,朋友圈的“晒单”恰到好处的展现了捐赠人的善意。无论从项目本身的策划、传播、发动以及募款完成情况,显然,对于一个公益筹款项目而言,可以说也是成功的。

事实上,从理论上而言,这个项目其实是可以更成功的——传播中引发的质疑,公开说明的不被信任,乃至从项目发起时的不规范透明,扼杀了这个筹款创意,导致了项目的“夭折”,甚至再一次拷问着中国公益行业的公信度。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筹款项目合法吗?

公开资料显示,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是由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与爱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王兵共同发起,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公募基金会。分贝筹则是由“零分贝”(北京零分贝科技有限公司)和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联合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应用产品。



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三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事实上,“同一天出生的你”并未在民政部指定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该活动H5页面也由“零分贝”提供,并非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平台。此外,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五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庆幸”的是,我们看到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编号。

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包括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官网,项目进展、信息公开、捐赠数据中都没有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对此,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民政部门可以对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根据《慈善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募捐活动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该慈善组织的账户,由该慈善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因对此次筹款项目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然而,更为遗憾的是,截止本文发布时,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官方并没有对该项目的质疑或进展发布任何官方声明。

根据《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慈善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开展公开募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情形的,由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依法查处。

综上,这个项目,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会有个悲哀的结局。

我们再来看看公众质疑的焦点,受助孩子的资料出现互相矛盾,且漏洞百出。




例如,一个叫小丹的受助对象,显示资料是2009年2月29日出生,但2009年2月只有28天,根本没有29日这天;一个叫阿碧的受助对象,分别显示有2009年1月3日和2009年11月24日两个生日;大多数小朋友的理想都一模一样,都是“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我希望摆脱贫困,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甚至有些孩子手里拿的纸上面的字“谢谢同一天生日的您”都是直接打印上去的。



还有网友发现并质疑,“才七岁就已经会写草书连笔字的男生”、“很贫困但是却买得起电子表的尖子生”、“穿着羽绒服洗衣服,袖子都不用卷起来是真的会洗衣服的好孩子吗?”,等等。

面对这些质疑,“分贝筹”官方出面澄清:

“该活动其实计划在圣诞节当天上线,昨天做了小范围的测试,找了4个不同特征的人在他们的朋友圈进行测试。对于十万加的传播量和系统中的错误,他们也是没有预料到的。因为测试时由不同人员上传,目前一逐一核实修正,所有孩子的信息都经过孩子监护人授权使用,而且由扶贫干部入户直接采集二次核实。”

这样的解释,合理吗?

我们不难发现,此次筹款项目中的小朋友主要来自云南贫困地区,除了在“分贝筹”提供的捐款活动平台中发布的照片和文字,此外,没有任何信息可以验证他们的真实身份。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第六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因此,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有法定义务在向社会公众发布筹款信息前对受助对象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即使“分贝筹”事后说明,所有的受助学生都来自“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平台上受助学生的相关资料,均是由各地“驻村干部”和“结对干部”(负责扶贫工作的各级别国家公务员)实地走访了解、拍摄并上传,也并不能免除慈善组织对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义务



此外,根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真实、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慈善组织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慈善信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当将备案的募捐方案,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因此,“分贝筹”官方澄清的,因为平台还没有测试好,就安排工作人员通过朋友圈以网络形式对外擅自发布,虽然是小范围,但鉴于网络的无界性,已经涉嫌擅自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规定,应当在系统完善并对相关信息核实后,首先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进行发布。



我们还“庆幸”的看到,在活动页面中出现了“使用的所有孩子的肖像和信息均已获得孩子监护人的书面授权”这样的信息。然而,在贫困山区的孩子的监护人们,是否清楚的知晓孩子肖像及信息的用途,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慈善组织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公开募捐的范围是不特定人群,通过特定孩子的肖像和所谓的感谢语言来进行项目整体的宣传,是否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以及未来对孩子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儿童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类干涉或攻击。”,在《儿童权利宣言》中也有“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包括法律上的适当保护”。中国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即使规避了侵权的法律风险,作为一个慈善筹款项目,是否可以让筹款更具人情味,更有温度,更懂得尊重?在慈善事业日趋正规化、专业化的今天,慈善信息的公开应遵循怎样的尺度?涉及受助人、捐赠人等隐私信息,是否也应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一元助TA改变命运,实际上,这样的“一元”,同样也在改变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命运。

从四个人的“测试”开始,或许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参与会引爆这个事件的发展,然而,这就是小爱汇聚的巨大能量。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主要依靠重大灾难、事件去推动慈善捐赠格局,比如历次的地震大灾,比如众所周知的郭美美事件等等,而后,特别是近几年来涌现出的互联网募捐浪潮,催生了例如罗尔事件、一元捐购画,包括此次事件,实际上都因为互联网的便捷而对行业的推动和发展产生了长远的意义。

然而,互联网公益的发展,“随手捐”、“全民慈善”的进步,当慈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甚至是一种消费方式,也对慈善组织的专业化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管理体制、机制也都是一个新的挑战。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直接影响着一个公司股票的涨跌,而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程度更将直接影响慈善组织的筹款能力和声誉。“我的捐款去哪了?有没有真的帮助到我想帮的人群?……”爱心变成伤心,伤心终将会变成死心,公众拥有的监督权一旦得不到满意的答案,任何一起负面新闻都可能会对整个慈善行业产生极大的杀伤力,甚至波及运营良好、口碑较好的其他慈善组织。

如何让捐赠更有温度,让慈善更让人信任?需要靠慈善组织的努力,需要一支更专业化、职业化的从业人员队伍,需要通过具体项目的运作和积累,依法行善、规范行善,锻炼和证明自己的能力,从而为自身公信力奠定更夯实更可信赖的基础,当然,也更需要从体制机制到法律法规的完善。

除了法律的监管,舆论的监督,以及专业的执行,中国的慈善事业,更亟需的是一个健康的土壤,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护育它的成长。

(作者:张凌霄,资深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sos儿童村协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南方周末基金、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等多家慈善组织法律顾问、监事会主席、监事、副会长、理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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