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我不曾在那雪山留下足迹,那山也不曾靠近我【短篇慢读】

 

小说创作重新赋予了我一种能量,文学世界变成了我与生活的一种对话和一种分享。我想去写那些我认为有价值且不应该被遗忘的人物和情感。这些东西一直长留在我心中——余思...



小说创作重新赋予了我一种能量,文学世界变成了我与生活的一种对话和一种分享。我想去写那些我认为有价值且不应该被遗忘的人物和情感。这些东西一直长留在我心中,如果不通过小说写作,我无法准确与人交流,怀着这种初心,我的写作重新让我感觉到了快乐,或者说,所谓快乐,不过如此这般。

今晚向您推介《小说月报》2017年12期选载的短篇小说《雪山》,并分享作者余思创作谈。



余思,1986年生,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硕士。著有长篇小说《细雨湿流光》《如果爱是圆的》《如果是永别》等。影视编剧作品有《北极》《你好,旧时光》《大叔与少年》等。现居北京,广西文联签约作家。

所谓快乐,不过如此这般
——我与小说
文│余思
我上寄宿高中的时候,曾有一段时间非常不快乐。学校离我家很远,我大概一个月只能见两三次父母,那时我母亲生了很严重的甲状腺疾病,我父亲忙于工作负担全家的生计。那所高中算是集中了全省家境最好成绩最好的孩子,我从入学开始就明白自己是个极普通的女生,始终如一地很少得到关注。高考压力很大,我的情绪一直没有找到合理的出口,那时我在日记里写:“我生活在一个不可能做一个优秀女生的世界中。”由于这些或其他青春期的原因,我有点孤僻,很快养成了一些不讨人喜欢的行为方式,这让我在中学期间一直不太合群,也并不太受男生的欢迎,这是青春期很自卑的事。很快我养成了更多孤僻女生的习惯,编故事,沉浸于阅读,与书写下来的那个幻想中的时空对话。直到高三终于放弃奥数竞赛的路转入文科班,老师注意到我也是因为我擅长文字。



余思小说作品

我开始写小说和散文,在学生杂志和文学期刊上陆续发表,我在这个写作的时空里走出每日的平凡。可以说,我的小说写作志向,一开始是与孤独斗争和自我实现紧密相连,高中复习的间隙我写了很多故事的片段,直到来北京上大学,又把这些片段连接成了一个个小说。来北京,那是2004年,我从一个熟悉又孤独的故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又孤独的异乡。十八岁来北京时,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北京生活十多年,至今三十一岁,我仍然生活在这里。北京的生活时常让二十出头的我感觉到自己被抛掷其中是多么严酷,有一段时间我的反应很激烈,想要拼命去抓住很多物质又势利的东西安身立命。那段时间我可能有点可怕,那短短几年的改变,远远超过我在故乡十几年来塑造的自我认知。在大学快毕业到读研究生的那几年,我一口气出版了五本小说,非常惊人的写作速度和出版曝光给我带来了一些机会,紧接着我从电影学院研究生毕业,又赶上了中国电影起飞的风口,我比很快在北京安家置业,获得了些许安全感。这些改变,突然有一天让我意识到,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高中时期孤独的女生,我变成了更好的人,我比同龄人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和眼界,我比以前漂亮优秀许多,但这一切却没有让我感觉到真正的快乐。

快到三十岁的那一年,我在很多地方出差,经常一个月内在不同机场停留,内心的浮躁和不满,让我很难好好创作,这让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原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写作是一种绝对的自我主义,渴望让人觉得聪明、渴望受人瞩目、渴望报复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我的写作是为了别人,想让别人注意到我,或者是摆脱平庸的痛苦。意识到这一点让我感觉到自己在写作上的企图心如此矮小,一度使我沮丧。2011年,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后,我几乎再没有发表过小说,渐渐淡出了纯文学的圈子。



余思编剧作品

其实我没有放弃,一直在不断调整自己在小说创作上的方法,但始终不得要领。很多年过去了,当我不再以小说作家自居,甚至我周围绝大多数人都不再知晓我曾经发表过小说。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文学也不再是一个谋生的渠道,我比之前更成熟去看待这个世界和周围的人,我发现其实到处都是创作的富矿,而采集这些宝石的初心不再是我我我我。

再次开始写作,让我感觉到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很难准确描述这种东西,也许是一种值得被珍惜的创作过程。因为在目前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已经几乎不可能再拥有的一种完全自我的表达。小说创作重新赋予了我一种能量,文学世界变成了我与生活的一种对话和一种分享,在小说的世界里我想追求美的东西,不被干扰且并无功利性的喜爱。我想去写那些我认为有价值且不应该被遗忘的人物和情感。这些东西一直长留在我心中,如果不通过小说写作,我无法准确与人交流,怀着这种初心,我的写作重新让我感觉到了快乐,或者说,所谓快乐,不过如此这般。

2018/1/11

《小说月报》微信专稿

短篇小说《雪山》
文│余思


再见面已经是我读博士的最后一年。夜已深,淡淡的月亮,一路上静悄悄的,他突然到学校来了。在西门附近的小酒馆请我喝酒。因为到得太晚,老板的酒所剩无几,好像还没怎么开始喝,就只剩下了最后半瓶。

没酒了怎么办?他说我们来说世界上国家的名字,谁最后说不上来就把酒干了。我说好。

他把欧洲让给了我,自己从非洲的国家开始说起,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从英美法俄到埃及刚果巴西阿根廷……在脑海里把地球仪转了个遍,一直说到地球上犄角旮旯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列支敦士登……最后我输了,心甘情愿把那半瓶酒一饮而尽。

记不清说了多少个国家,那感觉像是一起环游了世界。

他笑我还跟以前一样喝酒的时候喜欢皱眉,我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我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内向了,站在讲台上替老师代课,面对大一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都可以脸不红心不跳。上一次流露出羞涩已记不清是何时。还没来得及回话,低下头时却看到了他腰间那条皮带,不由得心一惊。

酒馆老板打着哈欠说真抱歉啊我们要打烊了。他往西装口袋里掏了半天也没掏出钱包,又往公文包里找,一摸后脑勺说,啊——应该是在车里。他执意要去拿。我说没关系那我来付吧。他挡着我的手说你还是学生怎么能让你付钱呢。急匆匆往门外走。

我把钱塞到已经快要睁不开眼的老板手里,出门迎面看到他朝我走来。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路灯的光在他身后散射开来。他好像比五年前胖了一些。一辆洒水车慢悠悠地开过,留下湿漉漉的地面。

风吹过来,时光好像凝固了。

逆着人生路长途奔袭。五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是夏天,落地窗映着明亮刺眼的阳光,他逆着阳光走来,步履匆匆,高大而瘦削的身影在阳光勾勒下略显单薄。

“这么漂亮的女孩,为什么不放到我部门来?真不公平。”他对人事经理说。他们都笑了。我那时研究生还没有毕业,一门心思急着找工作,对职场一无所知,又无限向往,连自我介绍都要在镜子前练习好几遍,把面试看得无比神圣严肃,突然听到这样的调侃,一下不知该说什么好。

往电梯间走,脸上那诡异的热度刚刚退去,身后传来了急促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他追了上来,把名片塞到了一脸诧异的我的手里:“打给我,来我的部门。”

名片在手里捏出了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名字。

最后一个暑假,学校里几乎没有人,白昼显得特别漫长,午后炎热又异常安静,午睡往往伴着细细密密的汗珠。我喜欢在空白时光里幻想,为什么他会追出来找我。于是那张名片一直在桌上摆着。时常有拿起电话的冲动,可像我这样被动又不善于争取的人,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

我赶在离校前入职了,最终没有去他的部门。

我们终于成了同事。他的级别高出我许多。在第一次相遇的那个茶水间再度偶遇,我没有再穿职业套装,而他依然西装革履,猛一看是那么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他向我点头致意,再次给了我名片,我失落于他忘了我,他却笑着对我说:“新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能感觉到那笑容是温柔的。公司太大,如同一个微型小社会。偶像剧里拿着策划案在老板面前高谈阔论的画面一次也没有发生。我只能做一切需要打杂的事务,也渐渐明白所谓的广告新人意味着见不到白天。那几年留给我的记忆是频繁加班,时常累得喘不过气来。有时会和他一起开会,我很少发言。但我发现自己喜欢开会,喜欢看他侃侃而谈的样子。有人私下说他太张狂,但我总能在偶尔抬头时遇上他的目光,那目光里看不到别人说的张狂,只有初次见面时笑容背后的温柔。

后来就收到他的第一封邮件,一张雪山的照片。

“白云和视线水平,天空辽阔透亮,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手脚已经冻僵,心却在燃烧,壮美山河,让人热泪盈眶。”他这样写。

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喜欢登山,冰雪相伴。那个夏秋,他给我发过许多照片,大多是登顶后的雪峰,比我在任何摄影杂志上看到的都要震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只看不回,给他的邮件越写越长。他问起我的专业,人类学究竟学些什么,我告诉他马林诺夫斯基和结构主义,他回复说真是完全不懂啊。我好像能看到他打下这几个字时嘴角的笑意。浅浅的笑意。我似乎从未对任何人这样敞开心扉。是的。对他说过所有我以为一辈子不可告人的秘密,到最后发现自己变成透明。渐渐地,每天都会期待那一封邮件,几乎成了我每天坚持大早起床,清晨就举着煎饼馃子挤地铁去上班的理由。渐渐地,和我一起入职的许多学生都跳槽了,只有我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留了下来,他们说:“当初真没看出来你对广告有这么深的精神寄托。”

是的。精神寄托。

下了夜班,电梯门快要关上时,他快步跑了进来。他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家。到我家楼下时他又说太早了带你去个地方吧,我点点头,心却激烈地跳着。他带我去了他的母校。那所学校真美,昏暗的路灯下,那一大片宽阔的草坪依然翠绿。我们绕着红砖的苏式教学楼慢慢地走着,有时步伐一致,有时不一致。除了登山我们依旧没有说别的,他说登山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一生。

我问他除了勇敢的心之外登山对他来说还意味着什么,他站在路灯下认真地对我说,意味着内心更加地孤独,因为更难被寻常景色打动。

这是唯一一次私下见面,唯一一次。

冬天,我的部门要换到别的楼层。也是冬天,雪花落下,我吃着盒饭,听隔壁同事说起他,原来在我入职之前他已经结婚,妻子已经怀孕。从会议室外经过,隔着玻璃看到他的背影,手垂在椅子边,无名指上那个戒指刺痛了我。我曾无意中瞥见过这个戒指,却从未愿意去想这意味着什么。

人往往是这样,习惯性忽略那些不愿接受的东西。

回到屋里,我一个人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突然泪流满面,半夜里刷牙的时候蹲在马桶边上号啕大哭。我偷偷注册马甲账号看了他的开心网,第一次看到他婚礼的照片,那个女孩并不算美丽,但眉目很清秀,穿着婚纱的样子像个精灵。我想起他说过他喜欢笑起来有酒窝、个子高挑的女孩,原来不外乎就是这个样子。除了我,不外乎就是这个样子。

还看到了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张他妻子在雪山上的照片,他们是大学同学。照片中那女孩嘴唇冻得发紫在大本营里生火做饭。原来他们曾经一同经历了无数精彩、无数失败、无数热泪盈眶,比起冰天雪地间一同面对生死,我不过是个俗人。

重新翻出了邮件,一页一页往前看,看他登顶的那些雪山,看他写下的所有,真希望时间可以真的逆流而上,让我可以早一些碰到他。其实我也很想一起登上那冰冷彻骨的雪山。

有段时间觉得自己愚蠢而矫情,我的世界似乎连白天也不再清晰。唯一一次和闺中密友说起他,她们告诉我男人在妻子怀孕期间总会特别孤独。在那以后我不再向任何人说起他,不愿以这样的恶意去揣测、去形容那些洁白的雪山。

公司里架构调整,他应该在争取更大的地盘,邮件里他说自己被欲望侵蚀有时候会有点累。我不再回他的邮件。直到在微博上看到他儿子照片,那小小婴儿酣酣甜睡。那天夜里,暖气好像停了,那漫长的几小时,我经历了什么,也许世上只有极少数人能理解,无法与人言说。我知道,我该离开了。

离职那天,他送了我一本关于自由登山的书,说译者是他最尊敬的人。“他做了我做不到的事。十年前,是我带他第一次登上了雪山。”

他问我要不要送他一条皮带,我笑着说我可拴不住你啊。



辞职后的两年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一技之长,只有那半肚子的基础学科知识,历经了无数挫折,也终于明白独自一人在北京生存的种种艰难,但我始终没有学会半推半就接受任何心中不情愿的东西。终于明白他所说过的,那些没有置你于死地的,最终会令你更坚强。后来我当了记者,时时与人对话,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只是心中依然难以平静。有时会陷入挣扎,怀疑起动机,怀疑人性是否至真至纯。直到有一天,我决定重新回到学校里重拾人类学。学问究竟有何意义?不过是更加清苦,所探究的东西如风中一粒轻尘,难以触摸。但很多时候,这就是意义所在。

“孤独是一种最好的交际。”是弥尔顿说的。

再次收到他的消息,我已看到网上关于山难的新闻。他最敬重的那个人,长眠于新疆一座雪山的冰缝中,我能想象到这对他的打击。十年后,他要亲自送走他。

他在电话那头说:“你来乌鲁木齐吧。”

突然听到他在电话那头哽咽的声音,我的眼泪突然抑制不住。那本关于自由登山的书,在书架的最后一排放着,我从未真正读过,因为害怕一读就再也停不下来。

我买了去乌鲁木齐的机票,第一次有了说走就走的勇气。我以为我将第一次亲眼看到雪山,可在过安检的时候,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最终还是离开了排队的人群,看着头顶的飞机呼啸而过。夜里,我删掉了所有他发给我的邮件。也终于明白,他对我说过的,不管你去不去,山,就在那里。

此刻,他慢慢走向我。夜风一吹,酒好像醒了一些。洒水车渐渐远去。路灯下,这个世界上,仿佛只有我们。

他说:“我看过你写的每一篇采访。”我笑着说:“是吗?我好像也看过你爬过的每一座山。”“是登山,不是爬山。”他拍拍我的脑袋纠正我,我回过头看他,心中涌起一阵暖意。暖意,真是让人热泪盈眶的一个词。

“有没有想过去看看真正的雪山?像你这样的人,真的应该去看看。”

“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问他。

“是小姑娘,”他说,“也是大龄人类学女博士。”

又笑了,好像又回到了多年以前,我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现了问题。那枚戒指还在他手上,此刻我却并不觉得刺眼。追逐世俗幸福的五年,互相并不知晓的五年,那样的轻,好像一口气就能吹走。

他问:“是不是快要毕业了?”

我说:“是啊,正在写毕业论文,越写越长,已经快九万字了,有时以为要结尾了,再读一遍却好像还很远。”

“那有了孩子是什么感觉?”我问。

他说:“想到有一个生命,离开了你,在这世上没法生存。”

“结婚又是什么感觉?”我又问。

他笑着说:“你是研究人类学的博士难道会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

“大概跟你写论文是一个感觉吧。”他说。

“那应该很幸福。”我说,“漫长又不知道尽头,需要不断付出的幸福。”

“你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抬起头看他,看到他眼睛里的血丝和眼角的皱纹,原来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都很老了,得知最喜欢的那个人去世了,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会愣一下,然后闭上眼睛,回忆起多年前还年轻的时候,夜晚的路灯下,微风中,她笑得灿烂的脸。默默念一声:再见。”他说。

“我会没有遗憾,不说再见。因为此生在心中已和他共同度过。”

道别的时候,他说:“毕业论文写完了发给我看看。”

“为什么?”

“想知道这几年,你都在想些什么。”

他的胳膊动了一下,那个拥抱最终却没有实现,在他眼里,我似乎第一次看清了自己,那么完整清晰。

站在博士楼的台阶上,远远地看他那辆香槟色的车远去。

我想劝他要打车回去啊不要酒后驾车这不安全,想告诉他我曾经差一点点要去乌鲁木齐,我想告诉他那张名片依然在我的写字台上。我原以为自己将有很多话要说,心头却似压着一座巍峨的山那般沉重,在夜色中我站了许久,最终突然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见。”我在心里对他说。

博士论文答辩后,我一个人去了趟青海,火车在高原上疾驰着,窗外是戈壁草滩,一望无际,而高原反应原来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我裹着大围巾,在湖边遥望。不远处是那被雪迹染白的山尖,那种白色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在透亮的蓝天下,单纯、洁净而没有杂质,无法触碰,纯粹无瑕,只能遥远地看着。

我不曾在那雪山上留下过足迹,那山也不曾靠近我。

整整五年,我们都改变了很多,那些不变的,最终变成了山顶上一万年也不会化的白雪。我终于明白,也终于相信,这是他向我描述过的爱情。

(完)

短篇小说《雪山》,作者余思,原刊《南方文学》,《小说月报》2017年第12期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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