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匆匆百年,太短太短》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叶秋缓缓道。“很久就怀疑了,只是没有证实,”叶楚七沫的声音...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叶秋缓缓道。
“很久就怀疑了,只是没有证实,”叶楚七沫的声音极低。
“你们不过初见,彼此了解不深,我模仿了他的声音身形以及一些平日习惯,为何你还会看出?”
“你还记得探花那篇惊天下的文吗?”楚七沫转身,盯着叶秋的眼睛。

雨说下就下,下的毫无防备。原本天悬暖阳,转眼间又倾盆大雨。暖阳还未收住脸庞,雨已经冲刷了整条街道。
屋檐下,站满人群,时不时还有更多的人加入,狭小的空间,拥挤不堪,低咒声不绝于耳。
一眼望去,只有一个全身湿透书生模样的清瘦男子紧抱住怀里的书向一家酒楼跑去,
“哎哟”
引人侧目,只见书生男子低着头,身子更是颤抖,不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原是走的太急与出门的一位公子撞着了。
看那公子一身富贵,气质更是高贵,书生估摸,大概只要他诚心道歉,也许那公子不会太过计较,毕竟未曾撞伤哪里。
“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撞我家公……公子,你是不长眼睛么?”公子未说话,倒是那小斯一副怒容指着书生骂了起来。
书生正要搭话,公子却出声道:“小因,他也是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有伤什么,算了吧。”小斯冷哼一声。
书生抱拳,抬头看向公子:“多谢公子大量。”公子摆手,细细将书生打量:“我们算是缘分,第一次见面却有似曾相识之感。”
“这……真是缘分。”
“看二位有缘,不如听在下说一段书?”一身白衣,一把红伞,一人信步而来,嘴角噙着一丝笑容,仿佛有某种感染力,让人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公子做出请的手势,邀书生与那白衣人进入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做了下来。白衣人将伞收起转眼间化作一把十二骨扇。这一手惊住了二人,公子结巴问到“你……你是妖怪……还是神仙?”
“非人非妖亦非神,孤身游在人世间,看遍红尘过往客,多少爱恨把书说”
“什么……意思?”
白衣人不做解释,自顾自的开始说他的故事。


(一)
越国七十六年,第七任皇帝楚凌割继位,册封三皇女楚七沫为和康公主,赐公主府。
越国八十一年 ,和康公主年十七,招同年探花叶秋为驸马。两人恩爱如漆,成为一时佳话。
人道公主驸马是一见钟情,良缘天定,谁曾知,那日祭天,公主一刀架在驸马脖子上,若不是侍卫拦的及时,驸马已经见了阎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公主此举,无疑在自找死路。皇帝不舍,便以公主驸马私事,让其自行处理。
有风吹起卷帘纱,楚七沫背对着叶秋,眼睛似乎穿过轻纱望向远方。周身的寂寥悲凉挥之不去。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叶秋缓缓道。
“很久就怀疑了,只是没有证实,”叶楚七沫的声音极低。
“你们不过初见,彼此了解不深,我模仿了他的声音身形以及一些平日习惯,为何你还会看出?”
“你还记得探花那篇惊天下的文吗?”楚七沫转身,盯着叶秋的眼睛。
“记得,文采一流,油感人肺腑,多方面讲述了以仁义之道待天下之名,并说出人无贵贱之分,只有好坏之分。此文一出,被众民传颂。所以才考上探花。”
“你也许不知道,原本他应该是状元的,只是父皇觉着,太过仁义,不适合治国为官,但又觉这文采出众,便给了探花。”
“这与你看出有什么关系?”
“写一篇好文不难 写一篇引人共鸣的文难。写文即写心,若无所感所悟,若非心怀仁义怎能写出那样好的文?,既然心怀仁义,并非作假,那又怎会随意杀生,那乞儿不过是行动不便才耽误了马车,一个仁义之人怎会暴怒而让人打杀?”
“哈哈,”叶秋踉跄着退后几步仰天而笑,笑自己无知。外貌,声音,什么都可以模仿,但是人心不可以,装的再像,也有累的时候,也有被看破的时候。
“公主真是厉害,李某自愧不如,可是公主,叶秋他死了,哈哈,他死了,是我一刀杀的。”叶秋,不,现在应该叫他李原。李原的笑有着得意和疯狂。
楚七沫几步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冷冷的看著李原:“他哪里惹你了,为何要杀他?”
“为何?因为他抢了你,这些天,你还看不出来么,我是爱你的。”李原竟然握住楚七沫的手,说的深情许许。
“呵,爱我?可笑,你不配”用力将手甩开“我会告诉父皇治你的死罪,哪怕你爹是一品军侯也护不住你”强忍住泪意,楚七沫慌忙跑出亭子。她实在不能接受她爱的人就这样不声不响离她而去,而她却这么晚才发现。才报仇。
(二)
记得初见时,她偷溜出宫,女扮男装,在山野花田里调皮的奔跑,抛却一切不开心。
如果,没有那一条花田里突然蹦出来的蛇,也许她会更开心。但若是没有蛇,又怎么会情急这下大声呼救引来他呢?如果能遇上他,碰见蛇她也愿意,尽管蛇是她最怕的动物。
她看见他拿着木棒将蛇赶走。嘟着嘴巴,生气的问:“你怎么不打死它,最讨厌蛇了。”少女的天真活泼在她身上体现。
“它没有伤害你,放它一条生路不是很好吗?”叶秋得声音,带着奇异的安抚力量,将她的害怕渐渐压下。
“哼,烂好人,”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回宫之后常常想起那个烂好人,那个长俊朗,声音带着安抚力的烂好人。
少女情窦初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只是在那以后他们在没有见过。直到他上京赴考,她无意间在父皇哪儿看到一篇文章。她几乎没有理由的断定,那就是他的文。放着状元不要,要去探花做驸马。即使在父皇面前跪了一上午,苦苦哀求,还被其他姐妹嘲笑。她都能坚持。
若是没有李原,也许他们会活的很幸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如今,她只能为他立一座衣冠冢。有时候想,他们大概是有缘无份,可笑的一见钟情,却又充满坎坷没有结果。
惟愿,来生,我俩只是山中精怪,不求为人。相守千年。不入凡尘。
(三)
故事结束了,白衣人端起茶杯,轻珉一口。那书生定定的望着公子,似有所悟,艰难晦涩带着试探性的叫了一声“七……沫”
三千青丝失去了发簪的固定,飘扬而下,令人难以想象,这位公子,竟然是女扮男装的。那个坚强的人,再一次遇见挚爱时,泪水决堤,一滴一滴。书生,便是前生的叶秋,慢慢的抬起手抚摸着她的脸,擦去她的泪水:“七沫,七沫,七沫,别哭,重逢是好事,这一生我们没有错过。”
“人生百年,太短太短,我宁愿不要这样遇见你,相守才百年,谁能保证,下一世,下下世我们还能在一起。”七沫哽咽道。
“我们不贪心好不好,百年,千年也罢,只要我们彼此爱着彼此,一时一刻都足够了。”叶秋起身,绕只七沫的身后,拥住她。
“难得你有如此觉悟。”白衣人笑道,转而轻摇骨扇,在七沫叶秋眉间一点,消失在他们面前,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又或许只是一个梦。但是七沫与叶秋知道,那不是。
这一世,七沫放弃了公主的富贵荣华,只与叶秋寻了一出灵山秀水隐世而居。
有舍有得,有舍才有得,舍了金钱地位,换来挚爱相守,以为才是百年,约定来生,却发现,再也没有来生,他们一直活着。只是出不了隐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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