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典的阅读改变了马尔克斯

 

●●●两年前,《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而人们还是不断地提起他,像是他从未走远,只是去了加勒比...



●●●两年前,《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而人们还是不断地提起他,像是他从未走远,只是去了加勒比海沿岸的马孔多度假而已。

如今,他的唯一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文版首发,沿着书中起伏的文字,他洒满拉美大地的记忆碎片与孤独种子,又被我们一一拾起。

原本在马尔克斯的计划里是要写三部自传,但第一部出版后他的身体状况就开始变得很糟糕,直到2014年他逝世,我们也没能等来后面两部。



如果说你在小说里感受到的马尔克斯是文艺之神,看《活着为了讲述》会感觉到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年轻人。

这样原本就更吸引。



马尔克斯童年照



马尔克斯青年照

25-28岁时,老马读的书



威廉福克纳《八月之光》

陀思妥耶夫斯基《双重人格》

阿兰·傅尼耶《大摩尔纳》

何塞·艾乌斯塔西奥·里维拉《漩涡》

托马斯·曼《魔山》

雅各布斯《猴爪》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

阿道司·赫胥黎《旋律的配合》

安德烈·纪德《伪币制造者》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丹尼尔·笛福《瘟疫年纪事》

弗吉尼亚·伍尔芙《达洛维夫人》

纳撒尼尔·霍桑《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

阿尔瓦罗·塞佩达《所有人都在等待》

库尔乔·马拉帕尔泰《皮肤》

海明威《老人与海》

毛姆《铁行轮船公司》

他认为世界诗歌的巅峰是豪尔赫·曼里克的《悼亡父》。



老马的朋友圈送给他的书



有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五十年后,我已回忆不出完整的书单,而知情的那三位毕生挚友人已不在。

其中只有两本是我读过的:伍尔夫女士的《达洛维夫人》和阿道司·赫胥黎的《旋律的配合》。

印象最深的是福克纳的《村子》《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和《野棕榈》。

还有约翰·多斯·帕索斯的《曼哈顿中转站》,好像还有他的另外一本。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奥兰多》;约翰·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和《愤怒的葡萄》。

罗伯特·内森的《珍妮的画像》和欧斯金·考德威尔的《烟草路》。

隔了半个世纪,有些书名我忘了,至少有一本海明威的,好像是短篇小说集,在他的作品中,巴兰基亚那三位最爱的就是那本,一本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无疑也是短篇小说集。

好像还有一本是不同凡响的乌拉圭短篇小说家菲利斯伯特·埃尔南德斯的,他刚被朋友们兴高采烈地发掘出来。

接下来几个月,我把这些书通读了一遍,有些读得很仔细,有些则不然。就这样,我终于走出了文学创作的瓶颈。



从出生到少年时代,记忆关注未来,忽视过去。因此,我那时对故乡的记忆才会一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

怀旧总会无视苦难,放大幸福,谁也免不了受它的侵袭。



火车停靠在一个没有镇子的车站,没过多久,又途经路线上唯一一片香蕉园,大门上写着名字:马孔多。

外公最初几次带我出门旅行时,我就被这个名字吸引,长大后才发觉,我喜欢的是它诗一般悦耳的读音。

我没听说过甚至也没琢磨过它的含义;等我偶然在一本百科全书上看到解释(热带植物,类似于吉贝,不开花,不结果,木质轻盈、多孔,适合做独木舟或厨房用具)时,我已经把它当作一个虚构的镇名,在三本书里用过了;后来我又在《大英百科全书》上见过,说坦噶尼喀有一个名叫马孔多的种族,居无定所,四海为家。

也许,这才是词源。不过,我没做过调查研究,也不知道马孔多树长什么样,在香蕉种植园区问过几次,谁也说不清楚。也许,这种树根本就不存在。



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过去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认识到这是灵感喷发的紧要关头。

“灵感”这个词既可恶又真实,它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爸妈在巴兰基亚穷得揭不开锅,我却因祸得福,跟妈妈特别亲,不是常人理解的那种母子情,而是对她五体投地地崇拜。

面对逆境,她像一头沉默而凶猛的狮子,面对上帝,她绝不俯首帖耳,而是誓死抗争。

这两种态度,她终生受用,屡试不爽。她笑言,穷途末路时,总会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有一晚,维加带回刚买的三本书,和往常一样,随手借给我一本当枕边书,好让我睡个好觉。

没想到适得其反,我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安然入睡。

那本书是弗朗茨·卡夫卡的《变形记》,假传为博尔赫斯所译,布宜诺斯艾利斯洛萨达出版社出版,它的开篇就为我指出了全新的人生道路,如今为世界文学瑰宝: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这些书很神秘,不但另辟蹊径,而且往往与传统背道而驰。

事实无须证明,只要落笔,即为真实发生,靠的是无可比拟的才华和毋庸置疑的语气。



他允许我把校图书馆的书带回家,其中的《金银岛》和《基督山伯爵》成了我坎坷岁月中的精神食粮。

我如饥似渴地读,想知道下一行发生了什么,又不想知道,生怕精彩戛然而止。

读完《一千零一夜》和这两本书之后,我永远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百读不厌的书才值得去读。

我读到了我印成铅字的第一个短篇,报社画家埃尔南·梅里诺配的插图。我躲回房间,心跳不已,一口气读完。逐字逐句一读,我渐渐觉察出铅字巨大的破坏力。

我投入了那么多的爱与痛,毕恭毕敬地戏仿旷世奇才卡夫卡,如今读来,全是晦涩难懂、支离破碎的自言自语。

时隔近二十年,我才敢再读一遍,而我的评判——尽管心怀同情——却更加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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