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网友“六问”《瑞昌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网友发问《瑞昌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看看问题在哪?...





来源:网友爆料 编辑/责改/薇薇



近日,瑞昌市有关部门出台了《瑞昌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我们小编也跟大家一样非常关注这个事情,也在第一时间转载了该规定。这个规定发布后,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小编只是希望瑞昌有关单位部门深入调研了解瑞昌当地的实际状态,严格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有细心的网友,提出了几个质疑,详见如下:

问题一:该办法第一条,出台制定依据是否严、是否实?!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及政策向来是从上到下,中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截图上看,瑞昌出台这个办法的依据来自中国、江西省,哪九江的依据去哪了?



问题二: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合规?关于这个,我们网友都不是法律法规、政策的专家,对此不清楚,期望有个部门能作出相关解释予以公布!



问题三:非标电动车,既然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何予以登记发证上路?该办法对三种电动车作出了区别,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标电动车。由两个部门登记管理,整治办负责登记管理非标电动车;交管大队负责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登记管理。我们想知道,为何没有对这三种电动车做详细的解释及区分!



图:一个电动车,牵涉多少部门单位?我们广大网友不懂,求解释!求解释!求解释!



问题四:更加需要关注的某些热点问题来了!对于驾驶电动车违法的情形,该办法第十五条作出了规定,要对驾驶人强制学习、扣押车辆!对于这点,我们同样表示不懂,求解释!还有就是关于驾驶人是公职人员或是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的特别规定,其依据在哪里?我们网友表示更是不懂!求解释!求解释!求解释!



问题五:非标电动车既然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何还要办理登记缴纳保险?符合规定吗?非标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吗?



问题六:临时通行标志只在瑞昌范围内有效!?要是驾驶电动车去瑞昌近的周边县走亲访友呢,是不是就不被认可?出了瑞昌范围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想知道,有关部门作出了相关解释吗?求解释!求解释!求解释!



对于网友的这些问题,你们认同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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