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卡明列举解散KCC的五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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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矿总公司通过新闻公报的形式发布了向科卢韦齐商事法院申请解散KCC公司的五大理由。

  1. 可以对KCC提起司法解散程序的情形已经迄今已持续超过10年,经过多次催促,而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矿总公司不得不提起司法解散程序。
  2. 在这十多年里,为大股东自己的利益,在大股东集团内部签订了一系列的财务和商业协议,窃取合资公司的资金和财富。
  3. 例如,仅在最近的四个会计年度,KCC的财务债务从3.233.736.880 USD增加到 4.572.497.908 USD,商业债务从1.967.255.847 USD 变为 4.473.525.056 USD,从而使合资公司负债累累。到2017年末,KCC对嘉能可集团的负债高达90亿美元,负担的年利率达到14%。这远远高于母公司向合资公司借款的条件。就此一项,KCC每年需要向大股东集团支付数亿美元的利息。
  4. 此外,服务合同和分包合同的政策明显有利于嘉能可集团的关联公司,这构成另一种形式的损害矿总公司的操作,损害合资公司的经营成果,从而造成合资公司从来没有进行过分红。
  5. 根据法律规定,合资公司早就应该解散,矿权证应当由矿总公司无偿收回。因为这一管理形式严重损害了矿总公司的利益,往大了说损害的是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利益,为此我们不得不终止这种情况。
矿总公司发起的这一程序导致嘉能可的子公司加丹加矿业的股票市值在一日内跌去一半。加丹加矿业持有KCC75%的股权,而矿总公司持股25%。

KCC公司领导层表示随时与矿总公司进行建设性对话协商。

他们将自有资金为负的这一情况归咎于对当初综合收购科卢韦齐矿山时遗留的陈旧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

KCC公司领导层表示有能力支付所有供应商的债务。

在2015年暂时停产前,KCC是仅次于丰谷鲁美(TFM)的第二大铜钴生产商。

(来源:刚果媒体网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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