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固原街头一摩托车撞上面包车

 

人生常有十字路口,绿灯亮时,你可放心走过,红灯亮时,你千万莫去闯,痛快一时,悲伤一世,宁让三分,莫争一秒...





2019年10月3日,17时07分许,王某祥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豪江”品牌二轮摩托车,沿原州六盘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六盘山盘山路与开城路,交叉交叉路交叉路口路口处时,与沿开城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马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宁,dy21**号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王某祥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祥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红灯亮时继续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马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二)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第六款“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之规定。

人生常有十字路口
绿灯亮时,你可放心走过
红灯亮时,你千万莫去闯
痛快一时,悲伤一世
宁让三分,莫争一秒
一个举动可能导致你终生后悔
停下你的脚步,带来一份安全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给他人让路,为自己着想
▌责编/肥龙  来源/固原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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