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不服?骗保还是合理用规则?利用航班延误赚300万爆议

 

这个事情争议令人难以想象...

这个事情出人意料的有很多网友找我们讨论,我们也看了下,的确是引发了相当大的争议,值得探讨一下。

事情比较神奇,一般人恐怕想不出这招。我们都知道,飞机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延误,因此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有一个叫做“航班延误险”。
就是前面花几十块钱买个保险,然后根据飞机的延误情况,如果这个航班不延误,保险公司净赚,如果延误了,就根据具体情况赔付几百,如果延误多的就赔付你几千。

好,事情来了。这个是南京鼓楼警方破获的,这个事情是怎么被保险公司知道的呢?是在查账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一批人,经常来理赔航班延误险。然后觉得有问题,就去报警了。
这批人神奇在哪里?

经常能买到延误的航班,且每次都买了航班延误险,大家要知道,这个航班延误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这是要什么神仙预知能力才能预知到某某航班肯定会延误?

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是不可能退给你的,不会因为飞机不延误了就退钱,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大家都是“搏概率”,搏到不延误就保险公司赚钱,搏到延误了就乘客赚钱。

不过显然在李某为首的一帮人面前,保险公司总是输的……这就很神奇……而且根据民警的反馈,李某这批人5年期间,屡战屡胜900多次。
那么既然是一批人都在干这个事情,那为何锁定李某呢?

原来警方调查中发现,这批人收到钱后都转给了李某,那么肯定李某的嫌疑最大。


然后这个李某呢还不是南京人,是山东人,民警到了李某在山东的家里进行了排查,这是当时的画面。
这个李某是50多岁的一位女性,警方搜查出大量的用于记录航班信息等的材料:
包括她的电脑里也都是一些航班信息等材料。
这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她在这个航班上买了5张机票。
这个身份证哪里来的?全部是她问亲戚朋友借来的。
根据她的供述,这些亲戚都不知道她干这个:
然后,每个人都投了大量的航空延误保险。

就是每个人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都买航空延误险,在这个案例中,她为自己那张机票就买了30份保险。
假如航班延误,她就同时向这30家保险公司理赔。
我们大致算了一下,假设一份保险是40块钱左右(市场价一般是几十块),
30份就是1200元,根据后面几个人的理赔数额,也就是说,假设飞机没有延误,估计她这一单至少要真金白银付出去4000~5000的保费就彻底打水漂。

而事实上,她赢了,这个航班真的延误了,她自己单人获得了42800元的理赔。
其他人的数额:


她这一次航班的理赔去掉保费,差不多单盈利就是10~11万!真猛……
我们看到这个数字也是吓一跳,这玩意是怎么弄的?保险公司的专家不是吃素的,不可能设计出有明显漏洞的险种,而且这个航班延误也的确不可能被她来控制,她是怎么预先知道航班肯定会延误的?这点航空公司内部人员、机场内部人员都做不到的。
根据调查,她大致是怎么操作的,上手一定选那些延误率高的航班。她花费大量时间去网上筛选出延误率较大的航班。
一般她会选择延误率在50%以上的航班。
但是,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哪怕你延误率再高的航班,你能保证你买的就肯定延误?说不定就不延误呢?

她接下来是查出发地、到达地的天气情况。


然后根据自己的经验,推算出这个航班延误的概率。

可能有人问,万一推算错了呢?这个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错了的话,至少几千块的保费全部自己吃进。在

自己大致推算出某一航班可能被延误后,马上就用4~5人的身份购买机票,买完机票,速度去各大保险公司去买航空延误险。

她还特地把手上几十个人的身份证交错开买,并没有盯着几个人买,免得短时间内大量重复引起怀疑。


这是她自己的交代,买完机票后就去买保险。
她会选择买多个承保地,那么同一航班延误后,这些承保地的保险分公司都会理赔。这样就能一次性买到几十份保险。


可能有细心的网友会问,那么她买机票的钱为何不算进去?

事实上,她买的机票基本都是全价票,到最后会退票,因为实际上没人会去乘坐飞机。


所有的买保险、理赔、退票等都是在手机APP或者电脑上完成。
只要她博中延误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向各大保险公司索赔,一般索赔金额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其中有个非常极端的案例,在HX216航班一次长期的延误中,她掌握的其中一个人足足获得了8万多的理赔。


期间她为了躲避监管,采取重新申领护照的方式获得新的护照号买机票,这样被查到的概率大大减少。
显然,警方认为这种是典型的诈骗行为,共计获得各类理赔金近300万元。
本来是一个比较常规的法制宣传,这个案例却引发了争议。

因为很多网友认为,她并没有破坏任何的现有规则,综合她的一切行为:买机票、买保险、退机票、理赔等都是在合法的程序中操作,最大化的利用了现行规则。

甚至有媒体专门采访律师,律师也是持这个观点:
网友更是议论纷纷:
现实中,她这个做法的确存在博弈的成分,一旦航班不延误了,她至少几千块的保费就没了,因此,有网友觉得不公平,假设她失败的次数大于成功的次数,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会退她保费。


很多网友认为她更多的是一种博弈行为:
而根据媒体的报道,警方认为她违法的原因是以下几个:

1、捏造了身份,实际上身份证所有人并没有买机票,故而保险对象不真实成立

2、没有实际登机,不存在保险标的。

3、金额较大。
很多网友也是持这个观点,操作符合规则没有,要看“目的和动机”。


显然,这个是否虚构成为了关键要素。我们查了刑法,其中有相关条例:
媒体采访中,很多律师对此也有争议。澎湃新闻采访了律师,律师认为,本人是否乘坐其实不构成合同的必要条件。我只要按照正规途径买了机票付了款合同就应该算是成立,谈不上所谓的虚假。大致意思就是即使我买了机票没乘坐,也不代表我和航空公司的合同不真实。
对于她借用他人身份证行为,应该纳入《合同法》管理范畴,假如身份证本人不知道这个事情,那么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本身就可以不理赔或者追讨,如果追讨无效再起诉是另外一回事。
有不少律师是持这个观点,合同标的的构成不应该按照“飞机真人坐不坐”为标准,而是以客户花钱买到机票为标准,只要按照正常程序买到机票,客户和航空公司的航班合同就成立,并不能存在虚假,你管我坐不坐飞机?
而且这个保险理赔中的事故也不是这个女子能“虚构”的出来的,的确是真实存在,比如天气不好,航班确实延误,这个是女子无法虚构的:
也有网友认为她即使冒用他人信息,起诉她的也应该是权益被侵犯的那些人。
显然,是否构成“虚构标的”是诈骗的一条关键因素,律师认为即使她违法使用他人信息,也并非诈骗罪的构成要素。
但是也有相当多的网友认为这个就是骗保,因为目的动机不纯:


而媒体也对这个事情做了调查投票:
目前,李某以涉嫌骗保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审判。大家看完整件事情有何感受?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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