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游戏(二)

 

“我是阿道,你是陆奇?好好好,这个好玩,好玩。”陆奇拍手同意。...



小说 | 游戏(一)

到了周六,阿道并没有告知月娥和老徐,而是独自去了,他们俩和陆家夫妇的差距实在太大,阿道不愿意把他们介绍给其他人。那天中午的阳光很好,他把自己的胶鞋脱下来晒了一晒,又小心擦掉了鞋边的泥点子。

这是陆家的大门第一次为他打开,他站在门口就开始惊慌了,他擦了几遍的胶鞋在陆家客厅耀眼的灯光下还是显得又脏又破,他一会儿踩在地毯上,一会儿又慌乱地退出门去,陆师母递给他一双新的绒面拖鞋,他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那双笨重肮脏的胶鞋,一股浓重的汗臭夹杂着胶鞋特有的味道散发出来,阿道几乎觉得自己能看见那味道的颜色,黑色的,灰色的,在这温暖干净的房子里飘散,他想全世界都应该闻到了,但陆师母还是面不改色,她甚至还带着微笑,蹲下来帮阿道放鞋,阿道简直想推开她了,但只能呆呆站着,他看着陆师母的脸,在上面找不到一丝伪装真诚的痕迹。就在这一刻,谁也不知道紧张、羞耻、感激以及种种复杂的情绪都是怎样纠缠在一起,紧紧地攫着阿道,这个八岁的孩子的心。

陆老师并不在,他在市里的高级中学工作,有时半个月才会回家一次,有时一星期,陆师母在很早就辞了工作,在家中照顾陆奇,打理家务,阿道注意到,这明亮的客厅里陈设很简单,一台老式彩电用布罩子罩着,放在橱柜上,好像是弃置不用的,茶几上是一盘应季水果,还有书报夹夹着的厚厚一叠报纸。

即使是这样简单的寻常人家的一间房子,也让阿道感觉到了距离,这距离让他百般不适,局促不安,即使面对着一桌子丰盛的食物,他也紧张的不敢动筷。

“吃吧!别客气!”陆师母往阿道碗里夹着菜,又说:“爸爸妈妈没来呀?”

“他们有事。”阿道说。

“噢。”陆师母反倒舒了一口气。

她很快进入了正题,说:“小六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他就认识你,说你好。”

“小六也好。”阿道说。

“你和小六是同桌,住的又近,阿姨想请你呀,多多帮助小六。”

阿道沉默了。

“不需要你做什么的,只要平时留意一下他,如果有什么事情,回来告诉我就可以了。”陆师母连忙解释。

阿道点点头,陆师母看一眼陆奇,叫他去拿蛋糕来。压低了声音对阿道说:“小六的事情,阿姨相信你也听说过,他小时候还放过火,阿姨就是担心他一时不清楚做出什么事来……”

阿道脸一红,低下头去。陆师母又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阿姨看得出来……”声音竟有些哽咽,“就帮忙看看他……”

阿道听出语气的不对,抬起头看陆师母,她眼里竟有眼泪。于是赶紧说:“阿姨我知道了,我会照看小六。”

陆师母听了,眼睛里放出喜悦的光来,伸手去拉阿道的手,阿道本能地一缩,还是停住了。陆师母还是不住的夸赞:“真是聪明孩子,好孩子!”阿道低下头去,心里竟也难受了。

杂货铺里的窗向四面开着,白色的热气混着油烟从里面冒出来,月娥正在里面炒猪大肠,夏季已经过去,太阳落的早了,屋子里有些暗,她在围裙上擦一把油,把电灯拉开,灯泡挂在一根长长的电线上,晃悠悠悬着,上面已经包裹着陈年的油烟,黑色的,凝固着的还有一些飞虫的残骸,里层的光不能顺利透出来,只能发出一些暗黄的微光,在流动的空气中荡着,在狭窄的杂货铺四壁上歪歪斜斜投下三个人影。老徐换下那件清扫时穿着的油腻的工作服,一件遍布不明污渍的油光发亮的像雨披一样的东西,拿下来,挂在门后面的一颗钉子上。阿道则坐在床上,屋子里唯一一块相对干净的地方,做作业。

“读书有意思吗?”老徐问阿道,又自问自答,说:“不如去杀猪。”

阿道不说话。

老徐又对月娥说:“杀猪可挣钱了,我看那东街的小刘,那么小的个子,杀起猪来倒狠,不过也就是十六岁,哪里来的胆气。”

“那你不去杀?”月娥说。

“我这张脸,猪也吓死了,还用杀。”

“孬种,怕就怕。等阿道大一点,你跟那里的师傅说,让他去杀。”

“我不杀!”阿道把书摔到一边,愤愤地说,同时脑子里浮现出杀猪的场景,他每天凌晨都被猪临死前最后的嚎叫惊醒,老徐往往也在那个时候奔过去,帮着按猪,收拾,同时捡一些杂碎。在老徐的眼里,杀猪就是这世上最好的工作。“去看杀猪”,阿道三四岁的时候,老徐就常常这样逗弄他,幼小的阿道常常被吓得哇哇大哭。阿道的家里常常挂着猪的各种器官,阿道从小就目睹那些鲜血淋漓的内脏、皮肉都是怎样被熏烤、腌渍,最后发黑、发硬的,以至于他一看见猪肉就开始反胃,在家里,他只肯吃素,更多的时候,只是咸菜和着白米饭,营养不良使得他看起来又黑又瘦小。

“不吃肉!嘿嘿。”月娥就取笑他,“竟有这样的娃儿,不吃肉,修仙呀!”

大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觉,认为小孩子都是懵懂无知,听不懂他们说话,因此在家中说起是非来,往往肆无忌惮,毫不避讳,杂货铺如此的小,老徐和月娥又更是如此。阿道从小便已从他们和邻居的口里听到,自己不是这家亲生的孩子。但那时候不过四五岁,那“亲生”的概念还很模糊,阿道没有半点难过,穿着胶鞋在猪厂的烂泥里踩水,捡垃圾,玩泥巴,觉得很开心,后来上了小学,好像越来越明白了,初时想起自己不是亲生的孩子,觉得沮丧,但后来又觉得庆幸了,甚至恨不得告诉所有的人,他不是亲生的。他回到家里话也变得少,有时候用阴测测的目光看着老徐和月娥,或者是一个人发呆想些莫名其妙的心事。他会幻想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是什么样子,他拿镜子照自己的眼睛、鼻子和嘴,一点一点去还原他父母的样子,他想他的父母或许会有着体面的工作,或许就是像陆师母那样的家庭,他想,他自己怎么看都比陆奇要好多,难道就配不上那样一个家庭吗?而陆奇这个傻瓜,什么都不懂的傻瓜,他这样的人才适合老徐和月娥的孩子,老徐为什么不去捡一个傻瓜来做儿子,偏偏要捡了阿道呢。

阿道是捡来的,陆奇是个傻子,这样一个小居民区里,没有什么是秘密,也没有谁能藏什么秘密,修车卖菜或是杀猪,大家都是平等的,互相调笑几句,更增邻居和睦亲切。陆家却不,街坊邻里没有瞧不起外地人,倒叫外地人瞧不起。陆师母规律的生活,讲究的吃穿,洁净的习惯,甚至连那一声标准普通话的“早上好”,也让人听着难受。

“装什么样子呢?”人们不禁要想,她怎么就不能端着碗上院子里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呢,怎么就不能把内衣内裤往院子里头晒呢,怎么就不能收邻居送的咸鱼腊肉呢,怎么就不能把自己磨的豆浆,烤的面包拿出来给大家分一分呢。

说到底,还是看不起人么。

不过就是有点子“文化”吧,也看不出又好到哪里去,一个中学老师,算个什么呢,倒有一副教授的架子,读了两本书,就装起斯文来,“装斯文”,大家都说,于是“装斯文”成了这一带居民常常用的词了。又说“装斯文”有个“傻儿子”,不指名道姓,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但见了面,又都还是客气地打招呼,“陆师母,又送儿子上学呀?”转身回到家,看见小孩子哭哭啼啼、挑三拣四,就骂:“装什么斯文,老实点!”

只有阿道不怎么想,他喜欢陆师母,也喜欢没怎么见过的陆老师,尤其在去过陆家之后,他甚至有意无意地模仿了他们,学了他们的口音,用了他们的语气,说话前用个“请”字,商量事情后面用个“吧”、“呢”。他把这一套带到家里,老徐也骂他装斯文,他就等着这一句,觉得很高兴。他想想陆奇,觉得陆奇真不像是这家的孩子,陆师母那么优雅,他那么呆笨,陆师母那样爱洁净,他却老把自己弄脏。陆师母每天都要洗他的衣服,陆家的洗衣机永远都在隆隆隆转个不停,把陆奇一件件好看的衣服都洗的旧了,掉了颜色。阿道替他心疼,他倒不在意,反倒对阿道的大胶鞋感兴趣。

“为什么你穿这种鞋?学校里没人穿这种鞋。”陆奇问。

阿道不愿回答。

“你怎么老穿这个?”陆奇穷追不舍。

“你以为我愿意啊!”阿道没好气地回答。他最不愿意别人看他的鞋,要不是看陆奇是个傻瓜,他早就生气了。他大声告诉陆奇:“是胶鞋!泥里水里都能踩,下雨天我就‘踏踏踏’!”他说着便跳进一个小水洼,赌气似的用力踩着,泥水四溅。

“你能借我穿穿吗?”陆奇眼里全是羡慕。

果然是傻瓜,阿道想了想,说:“行,但我就这一双,你可以跟我换着穿。”

于是他们把鞋换过来了,陆奇穿上胶鞋,快乐地去水里踩,而阿道则小心翼翼地穿上陆奇的鞋。这是他梦寐以求的鞋,一双白底蓝边的足球鞋,它有优美的轮廓、干净利落的线条,在阳光下闪出柔和的光,他轻轻地抚摸着这双鞋,用指尖去触碰鞋面上柔软的皮质,他缓缓站起身,一步一步向前走着,脸上是很庄严的神色,陆奇是个傻瓜,陆奇感受不到这双鞋的价值,但阿道感受到了,他认真地体验着自己的脚掌与这双球鞋的贴合。他走着,走着,跑起来了,他感觉到这双鞋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激动万分,又一连做了几个体育课上学会的跳高、跳远动作,又是压腿、半蹲、马步,感受着自己踏在这双鞋上所做的每一个动作。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不是阿道了,不是猪厂阿道,而是陆奇,却不是傻瓜陆奇,而是一个正常的陆奇,一个聪明的陆奇,一个优秀的陆奇,一个无所不能的陆奇,而这个陆奇,正穿着这双妙不可言的球鞋,快乐地向家的方向奔跑着,沿着通往工会大院的那一条路,他的家中正有一个陆师母一样的母亲,系着围裙,准备着丰盛的午餐,在等待他的回归。

阿道快乐地遐想着,他看见远处的陆奇也同样的快乐,他穿着胶鞋,兴奋得又跑又跳,似乎也在试验胶鞋的各种可能性。阿道想,像陆奇这样不知忧愁的傻瓜,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也不会知道难过吧,他喜欢穿胶鞋,或许也会喜欢吃猪器官、猪内脏呢?

“陆奇,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阿道说。

“游戏,好啊,来玩游戏!”陆奇说。

“现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是阿道,我是陆奇。”阿道说。

“我是阿道,你是陆奇?好好好,这个好玩,好玩。”陆奇拍手同意。

于是阿道和陆奇把衣服也换过来了,阿道接过陆奇的衣服,暖暖的,上面是陆奇的体温,阿道把它套在自己身上,闻到一阵陆奇身上特有的气息,陆奇比他块头大一些,衣服穿在阿道身上,松松的,大大的。他们进了教室,把座位也换过来了,其实差别也不大,不过是一个从左边换到右边,一个从右边换到左边。其他人根本看不出来,他们把书包、课本、文具盒都换了,不过仅限于学校,放了学又都各归各位了,很明显的,阿道占了陆奇的便宜,但是陆奇并不觉得,他很用心地扮演着阿道的角色,模仿着阿道的言行。阿道却并不模仿陆奇,他也在扮演着一个角色,既不是阿道,也不是陆奇,而是一个全新的角色,一个新的陆奇。他变得开朗、热情,不再羞于和人交往,他聪明,学习成绩上升的很快,他赢得了一些目光,但再也不是因为他的大胶鞋。

每天只有这么几个小时里,阿道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穿着陆奇服装的阿道越强大,换下衣服回到家中的阿道就越微弱。在校园里的阿道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少年,而在家中的阿道就像是一个孤单的游魂。

直到有一天,阿道对陆奇说:“我们这样换,是不够的,我们只是在学校里换了衣服,我们应该玩的更像一点,我今天要去你家里住。”

陆奇在这个要求面前显出了犹豫,他说:“我妈妈不会同意的。”

阿道说:“不告诉她,我在夜里进去,你给我开门。”

在阿道不容置疑的态度面前,陆奇同意了。

这天夜里阿道在家里吃过晚饭,告诉老徐去同学家里住,早早就出了门,徘徊在陆家的门外,他最终放弃了半夜里从大门进去的想法,因为大门开关的响动太大,他发现陆奇的窗是从里面上锁的,没有铁栏杆,便告诉陆奇说,你从里面把窗的锁打开,我半夜里从窗进去。

于是这天夜里,月亮高高升起的时候,阿道睡在了傻瓜陆奇的床上,他嗅到一种奇异的香味在这个陌生的屋子里漫布,他把头埋在陆奇柔软的被子里,怀着一种感动的心情沉沉入睡。

猪厂的老徐和月娥并没有在意阿道半夜里出去的事儿,阿道走了他们反倒睡的好了,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理论和经验,养娃儿嘛,又是男娃儿,就是要贱养,管的越多越不好,老徐自己也就是这么长大的。况且,杂货铺里就这么一张床,阿道如今越长越大,三个人睡在一张床上,确实挤了,大约从两年前开始,这一张床上,就只能同时睡着两个人,上半夜是老徐和阿道,因为老徐在凌晨要去猪厂,月娥为了让他上半夜睡好,总是紧紧贴着床沿,半个身子都在外面,还不敢动弹,直等老徐打了响鼾,才敢翻身动一动。下半夜睡着的则是月娥和阿道,因为那个时候老徐已经走了,但老徐走后不久,月娥和阿道都会被不远处的猪临死前的嚎叫再惊醒一次。每当这时候,阿道就会听见月娥叹一声:“三点啦!”日日如此。

其实对于老徐和月娥来说,对方就是一个伴儿,没有一个伴儿,人活着实在是孤单。这两人都是活了半辈子,也活不出个什么样儿的,所以能走到一起,都没有希望,都看不到前途的生活,反而是安稳的、平和的,彼此都没资格挑剔,因而彼此都无可挑剔,无可挑剔就只好满意,就好比他们那个小杂货店,是不赚不赔的买卖,却让人觉得有份家业一般,觉着安心。就连他们的儿子阿道,这个捡来的孩子,对于他们而言,功能也类似于那个杂货铺,无多大期盼,却也完整了一个家,有个孩子,像个家的样子,也就增了心安。

可惜的是,阿道却不同,他是个漂亮孩子、灵巧孩子,他有希望、有前途、有盼头。这样一个孩子,不由自己地被栓在了老徐和月娥之间,怎么能够平和?能够心安?他又过于聪明,过于早熟了,他想得太多,想的太远,太不愿意认命,太不愿意甘心。

(未完待续,本文刊于2015《小说月报》选刊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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