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BEY398,你差点"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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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BEY398的车主,
你差点就被"违法"了!
近日,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
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器突然响起,
这说明,
一辆涉牌涉证的车辆已经进入警方视野!
瞧这位大哥“娴熟”的手法, 拿胶布在车牌上轻轻一贴,桂BFY398秒变桂BEY398!
咱们交警部门是怎么样将这样的行为准确记录下来的呢?民警又是如何判定这辆黑色小车属于涉牌涉证车辆呢?我们从几天前开始说起:
3月30日
临近清明小长假,车主蓝某与朋友樊某借朋友的车从忻城驾车去柳州,准备31日接樊某读初中的孩子放假回忻城。
3月31日
中午12点,樊某和蓝某接上孩子后,樊某和孩子回柳州西江路家里取东西。蓝某就开车去西江路加油站上洗手间。蓝某担心车被贴单,就拿出在忻城就准备好的白色纸条,用透明胶粘贴上,把车牌号的字母F变成E,贴完后就去上洗手间。
31日12:34
变造号牌后的桂BEY398黑色丰田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屏山大道八中门口时,监控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器就已经响起。
31日12:50
鱼峰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于12:50在西江路加油站将其人车并获。
鱼峰交警大队民警在西江路加油站检查蓝某驾驶证、行驶证时,蓝某还趁民警不注意,悄悄地走进车牌,把车牌字母E下方用纸剪的一横撕去,变回F,想销毁“罪证”。可这一幕,被柳州交警支队监控视频系统清楚记录下来。
在证据面前,蓝某才不得不承认,从忻城去柳州的路上,就开始贴了,后来怕人发现又撕掉,进了柳州莲花站上洗手间又贴上,入住酒店后又撕掉,去接小孩时又贴上,前后反反复复粘贴了几次。“我们从忻城上来的,不是很认得路,所以粘贴了就不怕罚单了。”蓝某为自己辩解道。
蓝某因变造号牌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扣留桂BFY398小车。
* 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交警部门严查变造号牌行为!
如果你收到异常的违法记录,
也要记得收集证据,
及时联系交警部门,
不要让违法司机逍遥法外!
希望大家出门不遇烦心事,
支持的点个
吧!
来源:柳州交警吧!
通讯员:彭麟雅 李璐 李宗亮 吕丹
综合:睛彩广西交通频道官方微信(转载须注明)
法律顾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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