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漫漫执行路!15年前欠下8000块,如今……
十五年执行路,我们慢慢与你说……...
“实在是不容易啊……”
王大爷的儿子在宾阳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看着刚刚拿到手里的两万余元,很是感慨。
这是被执行人蓝某归还欠款后得到的收条↘↘↘↘↘
连小编都被感动到了
真的很不容易啊!!!
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听小编娓娓道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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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要从2002年说起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蓝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宾阳县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王某同意蓝某分期归还欠款16000元,蓝某则同意首笔欠款8000元定于2002年4月底前还清,剩余欠款8000元则定于同年6月底还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后,法院还根据协议约定的内容给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可是,事与愿违,蓝某并未按约履行分期偿还欠款的义务,王某一分钱也没拿到。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宾阳县法院执行局即刻着手强制执行。然而,这一次的执行很快无果而终,因为被执行人蓝某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已经被抵押给银行并最终由银行优先受偿,分文不剩。因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的这一次强制执行程序只能终结执行。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
执行干警在对蓝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时发现,蓝某因为身患疾病无法关押,对其的拘留只能作罢。第二次强制执行程序最终只能再次终结执行。
五年之后的2017年
为了这一目标,执行干警首先克服了因年代久远导致的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困境。因为历史遗留缘故,困于当时的技术难题,15年前的裁判文书普遍未能记录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而财产查控系统中的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选项,否则无法发起财产查控申请。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及被执行人藏匿身份证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被执行人的疑似住址进行排查。最终,执行干警经过两次先后协请公安派出所及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查询,最终掌握了被执行人蓝某的身份证号码,得以开展财产查控。在进行两轮财产查控系统的详细排查后,被执行人依旧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干警继续穷尽手段,在网络财产查控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传统财产查控,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管理所、车辆管理所,再次核实被执行人蓝某有无不动产或车辆登记信息。最终的结果仅为蓝某名下尚有银行存款1000余元。
执行干警没有放弃,随即开始对被执行人蓝某采取了司法制裁手段:拘留和罚款,并研究蓝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刑罚关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罪的规定而“入刑”的问题。
经执行局通知
执行法官首先向蓝某释明本次执行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不如实汇报个人财产情况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
其次,针对蓝某拖欠借款长达15年未还的具体情况,通过对欠款数额及拖欠时间、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及家庭因素、社会影响等具体进行分析,对蓝某进行道德层面的教育;
再次,考虑到经过两次查询后蓝某仍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的这一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亦做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询问其是否愿意与蓝某进行执行和解,并向其解释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和引导下
左为被执行人蓝某,右为申请人王大爷的儿子
最终,执行法官将打印好的执行和解协议分别递给双方签字,蓝某当庭一次性向王某偿还借款本级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25000元并负担原审案件受理费、本案执行费1100余元,王某则放弃了剩余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意不再执行。
执行法官随后向双方送达了结案通知书,载明该起案件历经15年终于执行完毕。
小编寄语
宾阳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努力,多方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蓝某的身份信息及查控其名下财产情况,对王某这起15年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恢复执行并圆满执结,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
宾阳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努力,多方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蓝某的身份信息及查控其名下财产情况,对王某这起15年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恢复执行并圆满执结,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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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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