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升级之:产庄融合

 

产庄融合,从美丽乡村建设到美丽乡村经营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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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首先要美。美离不开视觉感受,是视觉感受唤醒的心灵共鸣。这种共鸣源于景与景的和谐、情与景的交融、人与景的合一。这就要求在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造福于民为出发点、彰显人文关怀。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农民“被集聚”、“被上楼”等种种顾虑和责疑。

湖州的美丽乡村创建已完成537个,占城镇规划区外建制村总数的73.8%。在推进过程中,湖州重视了两个维度的拓展,其一是美丽乡村创建由建制村中心向边缘自然村的拓展,实现村域全覆盖;其二是以交通干道为轴线,以村庄为节点,以农业园区建设为串联,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目前,已完成23条示范带的规划和建设。通过连点成线、扩线成面,走出了一条从“一点美”到“一片美”,具有湖州特色的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子。

但在建设中也存在以下短板:一是功能定位比较单一。规划建设中村庄居住功能、农业园区生产功能被强化,其它功能的发掘和实现缺乏必要空间。“调规”成为发展过程中的常态,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谋求发展的迫切期待。二是产、庄之间缺乏有效关联。这种关联的缺失一方面村庄不再具备要素集聚和产业集聚的功能,影响到产业链的发育、新兴业态的成长和价值链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村庄缺乏个性,没有现代产业文明、与现代产业文明相适应的现代生活方式转型,以及价值取向、精神风貌、文化内核等等凝练成的“精、气、神”和它的具象化的表现。三是农村经营体制和乡村治理体制创新相对滞后。一方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确权,但权能不全的问题由于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不匹配、部门法规之间相互矛盾、政策意见没有能够及时转化为法律和制度而难以解决,资源不能资产化,资产不能资本化,制约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集体经济发展的壮大。另一方面村级组织的行政化(承担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与村级经济组织的空心化(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然于转移支付)影响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完善,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①村庄:不只是居住。居住方式(包括居住的集聚度)与产业形态、发展水平及其产业的多样性相适应。村庄的出现是生存的需求,更是生产得以持续的需要,社会是一个人群的集合体,也是经济的集合体。没有了经济活动,村庄就会变得死寂。现在所谓的“空心村”大概就是如此。所以,村庄的规划建设在考虑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同时,必须考虑村庄的经济形态。解决好村庄居民与产业及其产业发展的关系,解决好村庄的居住功能与产业发展功能之间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在我们国家,建制村是一个传统的、典型的社区,它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这些年,国家对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视、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村委会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政府社会治理(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未来,随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社会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将快速发展,社区服务作为新兴服务业也将迎来大发展,这也需要村庄规划建设必须予以安排和设计。

村庄构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它具备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其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文化上有一定的相互关联和共同认识,即表现出特定的社会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这是村庄的“魂”。也是维系我们所说的“乡愁”的根本所在。“魂”需要凝炼,需要塑造,需要融入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之中,需要根植于人们生产、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②产业:融入生活之中。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也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村庄源自于农耕文明的发展,与农耕文明有着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系。当我们面对“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并进而思考“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构建产庄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经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也有能力先行一步。

必须看到,在城市化水平迅速提升,农民非农化率达到80%的情况下,新生代的农业经营主体,极大多数是本土本乡的农民成长起来的。据农业部2014年对全国2826个家庭农场监测数据反映,家庭农场主平均年龄46岁。户口居住地为本村的占81.78%,本乡的占92%。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产,生活于这片土地之上,对这片土地,对这片土地的生产生态环境有着割舍不断的血脉联系。但是,他们也面临着农业生产劳动强度大、比较效益低,自然、市场、政策和生态风险并存的压力,他们有着比旁人更强烈的愿望,希望凭借这片土地,经营出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

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的增效、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实践中人们探索着路径,更催生着理念的蜕变和经营模式的创新。互联网技术把地球浓缩成一个村庄,依托“互联网+”城乡这间不同的社群,在同一个平台上实现着共建共享。农业开始由生产转化为经营,农产品销售演化成生活价值和时尚文化的传播,土地的产出率插上了“创意”和“服务”的翅膀,一飞冲天,在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里实现着收益的最大化。城市对精致生活的追求与乡村精致农业的发展,共同孕育了新兴的产业来态—休闲农业。无疑,物联网时代的到来,共享经济的方兴未艾,让生产与生活紧紧地融合在了一起。

③村庄发展5.0版。村庄的发展大致走过了农耕时代的村庄、合作互助的村庄、村办企业快速发展的村庄、家庭工业崛起的村庄等发展形态。如今,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村庄开始走向以农业产业为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村庄形态。村庄发展的历程展示的是人类社经济转型、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脉络。

农耕时代的村庄,基础是氏族血缘关系,在这个时代,庄是庄、集是集、市是市,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维系着最基本的生存和简单的再生产。合作互助的村庄其基础是村民平等合作、互助互利、民主自治,体现着新中国成立后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农民虽然依旧以生产为主,却也有了生产互助,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1+1>2的互助合作,推动了扩大再生产,为城市建设和工业体系完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改革开放后,农村多种经营开始发展,村办企业如雨后春笋,在日后的发展中形成了以村办企业为核心的村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如江阴华西村、奉化藤头村等等,也有不少村因为企业的倒闭而昙花一现、随之衰落。家庭工厂的发展,打造出了块状经济的品牌,然而,由于家庭工厂的低、小、散,不仅影响家庭居住、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村庄环境整治的实施,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功能布局开始调整,湖州在全市推进“三集中”,即在居住集聚的同时,结合“两区”建设和土地流转,农业资源向种养能手集中,家庭工业也开始向工业功能区集中。在这过程中“产庄”出现了分离的趋向。村庄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如何壮大、村级集体组织在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发展中发挥怎么样的作用?在一些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地区,开始提出“经营村庄”的理念,并随着乡村休闲旅游业的逢勃兴起,演化成为“发展美丽经济”的思路和实践,涌现了安吉县高家堂、鲁家村等已初具影响力的村庄,产庄融合迈上了新的层面,实现了转型升级。

产庄融合发展的外部推动力是人们对休闲及乡村旅游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到2014年全国乡村旅游人数超过12亿人次,收入达到3400亿元。近年来湖州市接待乡村旅游人数年均增长超15%,收入增长超20%,2015年乡村旅游人数超过2000万人次。湖州地处长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是劳动强度大、竞争烈度大、心理压力大的地区,也是属于人口密度高、人均收入高、人群素质高的“三高地区”。它引领、激活和引领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消费,对休闲旅游、休闲度假有着强烈的需求冲动,这种需求逐渐从观光向度假、从度假到体验、从体验到健身、从健身到挑战自我不断拓展深化,涉及感官享受、农业参与、文化体验、知识学习、亲子活动、社交联谊、养生健体、素质拓展等多个层次、多个领域,这是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需要发展理念的更新、文化创意的引领、科学技术的支撑、公共服务的配套、创业环境的优化、人才的培育集聚、体制机制的保障,这些都需要平台和载体,需要产庄融合、全域打造。

④促进产庄融合的制度供给。推进产庄融合必须贯彻落实好现行的“三农”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执行力。研究发展新形态、新需求,克服政策性障碍,强化制度设计和供给。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土地承包权由“以期定权”向“以权定期”转变,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留住人,留住人当然要首先留住心。稳定的政策才能有稳定的人心,有稳定的人心才能有长期稳定的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目前已是第二轮,第二轮承包期是30年,从湖州来看至2028年到期,到期后怎么办,经营的土地还能不能承包,农民需要有“定心丸”。

二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完善集体所有权确权、赋予所有权权能,为集体资产经营、为集体所有权权益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落实集体组织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权,落实土地复耕多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明晰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力与义务。让村级集体组织有责任办事、有钱能办事、能够集聚集体组织成员共同来办事,让集体组织及其成员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是进一步开放农村市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在确权的基础上,赋予完全权能,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权份制改革,保障和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相关政策,引导其依法、有序交易,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鼓励和支持集体组织成员、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产业经营、村庄开发建设、发展新兴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农村公益事业。

四是以发展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着力补农村人才短板,完善农村人才培育和支撑体系。建立农村常住人口教育数据库,动态掌握其受教育意向、创业需求、学历情况、技能等级。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和农村常住人口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急需人才的培育。建立健全农村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技能等级晋升、技术职称评审制度,赋予农村人才以平等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育、使用、激励机制,引导农村人才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自觉担当社会责任,带领群众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基金中确立专项支持农村人才为群众提供技术传授、创业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

五是在严守土地红线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耕地使用管理制度,有序探索农业设施用地、另时用地及生产辅助性用地与土地产出率挂钩的办法,引导经营主体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力。逐步推行生产辅助用地备案制和用途变更后复耕承诺制,落实农业经营者、包括家庭农场主在耕地保护、开发利用、地力养护的主体责任,同时,落实村级组织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的监管责任。用最严格的责任落实,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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