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空抛物,共建和谐小区【安全】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生活请勿高空抛物!《太阳公元物业示》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为了您和他人的

幸福生活

请勿高空抛物!

《太阳公元物业示》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的危害

一、高空抛物容易发生危险,有时高空坠下来的哪怕一个小小的钱币或是一个小小的石子都有可能危及小区路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高空抛物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本来大家共同创造的小区的优美的环境就被这从天而降的飞来之物给破坏了,有时是一棵大白菜,有时是一堆卫生纸,有时是一堆生活垃圾。

三、反映一个社会居民的基本素质,不排除一些抛物现象是无意识的,比如孩子往下扔东西。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是明知道会发生危险仍然为了贪图一时的方便直接将废物抛到窗外,这种行为是损人利己,是不符合公民基本道德的。

数据表明:一个鸡蛋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一个铁钉从18楼坠下,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纵使是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时都可能让人当场弃命,因为这块西瓜皮会产生56牛顿的能量与冲击力。

在此,我们呼吁: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业主朋友们也应该做到


1、从我做起,以身作则,树立精神文明道德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不随意扔垃圾、杂物,生活垃圾请袋装后,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烟头先熄灭后再扔到垃圾桶内;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高空抛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业主间应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做好相互监督和提醒;

5、要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格栅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防止高空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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