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本计划)是一项由创新科技署推行的拨款计划,而本计划的执行机构为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本计划)是一项由创新科技署推行的拨款计划,而本计划的执行机构为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本计划以拨款形式,协助本地公司和个人为其发明作专利申请。

计划的目的何在?

 

本计划旨在鼓励本地公司及发明者藉申请专利以保障其智慧成果,并把成果转化为其资产。

谁合资格提出申请?

 

以往从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拥有任何专利的本地注册公司、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于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提出申请。

如属个人申请人,则申请人必须为该发明的唯一发明人或其中一名共同发明人。

如属申请公司,则该发明的每一名发明人均必须为与申请公司有直接关系人士,例如东主、股东、董事或职员。由于本计划旨在资助首次申请专利的公司或人士,因此如申请公司的关联公司(即由同一股东持有50%或以上股权的公司)曾获本计划资助,则有关申请将不获资助。

哪类申请项目可获得资助?

 

申请者可就所有具备科技元素及能作工业应用的功能性专利品和发明申请资助。不过,外观设计则不会获得资助。申请项目会先交由执行机构进行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藉以肯定其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成功机会。

谁可拥有专利权?

 

在本计划资助下取得的专利权全属有关个人申请人/申请公司所有。

计划会以什么方式提供资助?

 

每项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可达港币25万元,或专利申请直接费用(包括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费用)及由生产力局收取的行政费用(约相等于专利申请直接费用的20%)总额的90%,以金额较低者为准。因资助金额亦须用于支付生产力局收取的行政费用,所以在最高为港币25万元的资助金额中,用以支付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及有关申请专利的其他直接费用的资助额最高约为港币20万元。

资助款项只会发放给负责处理专利申请的执行机构,并只可用以支付上述的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费用及行政费用,以及有关专利申请所需的其他直接费用,例如律师费、顾问费和提交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等。其他费用(包括申请获批日期前产生的任何开支以及已获颁专利的续期费)将不获资助。专利申请资助于申请获批当日起计三年内有效,而资助金额不能转让。资助金额未必足以支付专利申请的一切开支,而个人申请人/申请公司必须承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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