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义仓”怎么一次次被黑 传益社文摘

 

由自然大学冯永锋和古村之友汤敏联合创办的传统公益研究社群正在招募,只剩最后十个准合伙人名额,报名请进。...



作者:梁发芾

严重的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风险。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更为脆弱,灾害对于人们的危害更为严重。遇到严重灾害瘟疫之类时,老百姓只好抱团取暖,自我救助。

当然,历史上看,国家也有赈灾救荒的举措。北齐时,国家曾经征收“义租”,专门用于赈灾。循着北齐这条道路,隋朝还设立了义仓。公元585年,隋朝一位叫做长孙平的工部尚书,给皇帝上书,提出建立义仓的主张。他说:

“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有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

这个建议不错。要求当地的老百姓和军户,随自己的财力和意愿,交纳粮食,建立义仓。官方的态度是劝课,而不是强迫,属于半自愿性质。老百姓交纳的粮食,也是随其所得,并不强行要求品种和数量。储藏粮食的仓库建在出粮人所在的村社,日常由村社的社司管理,义仓的粮食专门用于赈灾。



“义仓”,就是为了赈灾救荒而设立的公益粮食储备,与“太仓”等作为国库的正仓是不一样的。隋朝时期,作为基层组织的单位,一个社大概是二十多家人户,义仓是设在社里的,因此也叫社仓。

义仓建立后,积聚了不少粮食。这样一份不菲的财富,引来国家觊觎的目光。国家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将黑手伸到义仓,攫取财富,满足国家也就是皇帝和官僚们的贪得无厌的欲望。

义仓建立10年后的公元595年,隋朝廷作出新的规定,要求义仓必须建立在州县政府所在地。这种改变,对义仓的影响是致命的。原先,义仓设在村社,社司管理方便,捐纳粮食的人监督也方便,一旦村社遭遇灾害,因为距离近,救助也方便。现在,仓库设到州县政府所在地,这些方便都不复存在了。

但对于政府来说,插手义仓却更便利了。公元596年朝廷又规定,社仓实行强制征收制度,“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不但将仓库移到州县政府所在地,而且还将原来的劝课,改为强制性的征收,规定了不同户等必须交纳的数量,这已经和税收没有区别了,不过名义上仍然没有叫做税,仍然叫做“义仓”或“社仓”,功能还是用于赈灾。这种严格规定缴纳数量,强制性征收的义仓,非常类似今天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照度。



因为义仓已经转移到州县,由官吏征收管理,义仓粮被侵渔挪用已经不可避免了。史载:“迨隋末年,炀帝淫侈,国用不足,每贷义仓以充官费。”“ 至末,无以支给。”政府插手义仓,将义仓粮食转用于政府其他开支,以致当真正的灾害发生时 ,义仓空空如也,不能施救。所以,后来的人总结说,“自隋以来,社仓兼充官费,不专为赈荒用。”义仓之所以被官府挪用,就是因为义仓已经建在州县,在官员掌控之下,社会无法监督控制。

唐朝建立后 ,重新设立义仓。

贞观二年四月(公元628年),尚书左丞戴胄提议设立义仓。唐太宗深以为然,说:“ 既为百性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韩仲良提出具体方案:“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太宗同意了这个方案。

这就是唐朝的义仓。唐朝的义仓一开始就是强制性的,人们负担的数量也是确定的。人们缴纳的标准,起初是按照耕地面积计算的,不管贫富,每亩耕地都要缴纳2升粮食。这一点与隋朝不同,隋朝是按照户等高下计算的。唐朝对于没有土地的商人之类人户,也是按照户等计算义仓的缴纳额度的。与隋朝一样,唐朝的义仓设立在州县所在地。

设立义仓的目的是为了赈灾救荒。从唐朝具体情况看,义仓在赈灾救荒中一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学者统计,唐朝从高祖到文宗的220年时间里,政府组织的赈贷共有136次,而其中义仓赈贷是108次,就是说,看起来由政府组织的赈贷活动中,真正起作用的是来自义仓的储备。

义仓的设立宗旨是专用于赈灾救荒的,政府并不能挪用义仓储备用于其他开支。但因为义仓是由政府强制征收并负责管理的,所以,挪用也是不可避免的。从历史记载看,唐朝初期确实没有发生义仓被大量挪同的事。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政府财政收入宽裕,没有必要动用义仓的储备。而一旦政府财政吃紧的时候,皇家和官府伸手到义仓,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历史资料记载说,“高宗以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由于义仓被挪用,到唐中宗神龙年时“天下义仓费用向尽”,就是说,这段时间,虽然人们照样给义仓缴纳粮食,但是义仓已经被皇家和官府挪用一空,没有粮食可用了。

历史记载说,武则天时期,“富人倪氏讼息钱于肃政台,中丞来俊臣受赇,发义仓粟千斛偿之”。武则天时期的一份墓志说:一位姓崔的官员“徙为醴泉令。而县之义仓旧多积谷,朝贵与州吏协谋僦饩,以倾我敖廪。公正言于朝,多所讦忤,遂左为钱塘令。”崔县令任职的醴泉县的义仓粮食满囤,权贵官吏们想法子要中饱私囊,这个崔县令向朝廷告发,得罪了人,结果被贬为钱塘县令。

如果说武则天时期官吏挪用义仓储粮或许还不是普遍现象的话,唐玄宗时期的挪用不但是明目张胆的,而且管理者用义仓讨好皇帝,邀功取宠,更由潜规则变成显规则了。因为义仓是向全天下所有人户按照土地或户等普遍进行征收,所以,积累的资财是非常可观的。据统计,玄宗天宝8年,义仓储粮达到六千多万石,比正仓还多,占唐王朝全部仓储的一半。这么充盈的储藏,当然引起管理者的觊觎之心。



玄宗时期,一方面,官府将义仓粮食“变造”成大米,运往长安,以充国用,义仓公开地变成了为国家聚财的工具。另一方面,还将义仓的粟米转卖,然后有倒买成轻货,送到京城,存储在皇帝的仓库,成为皇家的私财。如天宝元年,韦坚将江南义仓的粟米,转卖成诸郡的轻货,装满三百只船,聚集在长安望春楼下,向玄宗邀宠讨赏;天宝7年,杨国忠也“请在所出滞积,变轻赉,内富京师。又悉天 下义仓及丁租、地课易布帛,以充天子禁藏”。

本来用于赈灾救灾的储存于各地州县的义仓粮食,如今则变卖换成体积更小,更容易转运储藏的钱帛,藏于首都的皇家私库,用于满足皇家穷奢极欲的无耻享乐需要。

虽然玄宗天宝年间义仓就积累了六千多万石的的粮食,但从天宝元年到天宝15年的十多年时间,政府没有进行过一次赈灾,当然更没有用义仓赈灾的记录了。原因是,义仓已经沦为皇帝私有财产了,是舍不得拿出来用于赈灾了

唐王朝在经历过安史之乱,正式税收的租庸调制崩溃了,公元780年推行两税法,将以前的义仓粮并入两税,义仓的名目和功能被一笔勾销。最初由老百姓半自愿地交纳积累,为当地人提供赈灾救济的义仓,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终于名正言顺地成为国家的赋税,归入国库。

但这还不是义仓的最终结局。唐王朝虽然将义仓粮归并为国家正税,但仍然念念不忘义仓的赈灾功能,多次有重建义仓的举动。贞元元年(787年),唐德宗下令重建义仓,但是这次没有成功。

原因是,重建义仓需要粮食,粮食从哪里来?经过安史之乱的蹂躏,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增加新的义仓负担不得人心。所以,尽管皇帝有要求,大臣也建议通过向茶叶征税等方式来补充义仓,终于没有实现。



唐政府并不死心。宪宗元和元年(806年)要求:“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地子就是地税)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这次重建义仓,并没有给老百姓重新增加负担,而是从地税中专门拨出五分之一,用于平仓和义仓的储备。

不过,在30年后,政府还是通过向人们增加负担来为义仓筹集粮食。唐文宗开成元年(836年)下诏:“今后逐公私田亩,别纳粟一升,逐步添置义仓。”唐初要求每亩地缴纳2升建立义仓,后来被归入两税了。现在又要求每亩缴纳1升,这当然无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也是毫无道理的要求。所以,这个新规定受到反对,在会昌元年(841年)停罢。

义仓虽然由政府强制主导建立,并由官吏主持管理,但它是由社会公众共同捐纳粮食建立的公益性、共济性社会救济“基金”,既不属于政府财政,更不属于皇家私财。可是它不但被官府和皇家蚕食侵渔,而且最终还被改变为国家税收。义仓的故事,对于今天来说,仍然具有很强的启发借鉴意义。



转载自公众号:人文经济学会《古代政府如此侵夺民间公益资财:从隋唐“义仓”说起

》,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分享。
古今益识流,[b]原创+文摘[/b]
传统公益独立研究主阵地
当我们大踏步向前走,
向西方看齐的时候,
可能忘了脚下有一块巨大的宝藏,
它的名字叫传统公益。
有两位颜值高、才情高、眼光够独到的人察觉到,
这隐藏在山川大地、民间乡野的瑰宝。
他们一个是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
一个是古村之友发起人汤敏
两人乘着敦和的东风,
组建了中国传统公益研究社群(简称传益社)。
邀您一起探索与发现沉睡多年的宝藏。
传益社正在招募,只剩最后十个准合伙人名额,咨询报名请点击“阅读原文”。


    关注 古今益识流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