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不“厚德”只“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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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厚德”只“载物”

文:明月



友人问我如何看季羡林先生之子与北大的这场讨要季羡林先生遗物的官司,我笑曰:北大不“厚德”只想“载物”了,于是友人大笑,我亦笑,笑过之后,觉得不大是滋味。

并非瞧不起北大,中国响当当的一流学府,不服也不行。

但是,就季羡林之子和北大的这场官司,确实觉得有话要说。

季羡林老先生之子季承诉北大返还遗产,法院已正式立案。据季承律师卞宜民介绍,此案与一般的子女争遗产案件不同,因为季羡林生前曾和儿子一起,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与北京大学交涉此事。

北大据说表现出不一般的强硬,只有两个字:不还。

说简单点,就是不给,爱咋地咋地。

这听起来有点江湖无赖的路数。

2001年7月6日,当时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季承说,季羡林后来表示,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存放而已,并留下了文字证明。父亲2009年7月去世后,他就一直与北大协商,试图让北大返还季羡林的藏品,在协商3年未果的情况下付诸法律。

季承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北京大学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清点的所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这其中有苏东坡《御书颂》等38件珍贵文物。在调解不成后,法院日前正式立案。

现在看这个官司,说实话,季羡林先生可能有过这方面的赠与表达,但是,作为当事人,老先生后来也有明确对自己的这批文物归属的明确安排,而且无论是从继承顺序上,还是别的什么角度上看,都轮不到北大在这其中截留着,拒不返还。

北大的法学是很有点名气的,那么多法学专家们,不知道为何对此保持了不该有的沉默。你可以理解季羡林老先生可能是出尔反尔了,但是,这种出尔反尔也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季承是他的儿子,是合法的财产继承人,至于季承是否孝道,对老先生是否尽义务,那与北大无关。退一万步讲,就算季承没有尽到做儿子的义务,难道这就是北大扣着季羡林先生遗物不返还的理由?

首先要确定的是,东西是谁的,然后确定东西该属于谁。这两个不是问题的问题,突然在无数专家学者云集的北大面前,变得无厘头。

现在的现实是北大扣着季羡林先生的这批私产,然后说老先生有赠与的说法,问题是后来老先生的表达,他们突然就视而不见了,这有点滑稽了。

于是突然就想起了北大校训: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这一刻充满着讽刺的味道,一不小心就读出了:自抢不息。不“厚德”只忙活“载物”了。

就算季承不是季羡林先生遗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北大算是继承人这简直就是可笑。

问题在于关于这批遗物据说还有流向市场的,那北大方面该如何解释?是季羡林先生生前委托你北大卖钱吗?

恕我坦率直言,都是钱闹的,别整那么多崇高的理由了。

原来这批遗产价值上亿,这也就不怪了。

还用多说什么?!

你厚德载物?

谁信?!

小编:厚德载物?成了面子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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