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我会这样喜欢你  不如当初不认识你

 

十年前《耿耿于怀》,十年后《念念不忘》,谁知对峙方知是一出《罗生门》。...



你一定没见过我这么酷的文艺青年
今年是我认识T先生的第十年。

2006—2016,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

初识时我们还都是穷学生,因为喜欢陈奕迅互相贴近,那一年他送我的生日礼物就是Eason演唱会门票。

时隔十年,他又请我去看陈奕迅。

十年前看台大后方,十年后内场第五排。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陈奕迅一发新歌,我们总是第一个私信对方。这坚定的十年追星革命友谊啊…

可是十年的时光,也不够让我说出一句,我爱你。

何况除了开头两三年我们在同一个城市,而后我们都辗转于不同的地方。我去香港,他在北京。我来上海,他又去了深圳。

异地是不能够开启一段恋情的,我这样给自己借口。说得就像笃定有一天我们会留在同一个城市一样。
“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因为在我最美好的年纪,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


所以我想,无论最后我和他如何,错过了这十年,我都是输了。

事实上我和他这样要好,感情早就超越了一般的朋友,往日里像亲人般相处。

只要我们不见面,我们打电话,发微信时,他于我而言就是最好的朋友,信任的哥哥,我可以分享一切的灵魂导师。

我可以经常想起他。在茶水间撕开速溶咖啡袋的时候,在拍摄场看着明亮灯光的时候,半夜起来倒水喝,看到窗户忘了关,窗帘被风吹起来的时候。我在这些晃神的时候想起他,“没有想念那么黏,没有想望那么热,只是稀薄地想起他”。可我们一见面,这份稀薄却能让我自由呼吸的“想”就变成了可恶的非分之“想”。他是我足足暗恋十年的男孩。

生活反复在这种理性和疯狂的交替推拉中艰难前进。

他把我这么酷的一个美少女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扭扭捏捏,犹犹豫豫,讨人厌的一般女孩。

所以如果早知道我会这样喜欢你,不如当初不认识你。

我在男女感情方面很多时候是过于敏感的人。我能准确分辨异性看我的眼神是否对我有意思,也能够第一眼就看中这个男生会不会是我的菜。而他是我目前人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例外。

我认识他的第一年平淡似水。我对他没有一点心怀不轨。

直到后来我们开始共事,来往越多,相处越久,那种让我心慌意乱的情绪才隐约细碎地显现出来。

那次在陈奕迅演唱会上,我们紧握着双手,热烈贴合Eason唱《十年》时,我想:完了,这次真的栽了。

一梦十年,一曲成箴。

所以当晚那一曲,Eason唱的如果是《明年今日》,一切是不是都会不同?


不是明年今日即是十年
十年之前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谁舍得改变
我们还是一样                               离开你六十年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 
后来还零零碎碎发生了很多事情。于他是平淡日子中一些不足为道的小插曲,我却记了很多年。

我的矫情在巅峰状态的时候,曾经在笔记本上写过,“你笑一下,我可以开心好几天,但你哭一下,我却难过了好几年”。

我也算能给自己立flag了。

我永远记得几年前夏天的那个夜晚。

凌晨两三点的KTV包厢,累了的我和T先生头对头躺在沙发上休息。其他人还在抢话筒摇骰子喝酒划拳。

就在一片嘈杂声中,他蓦地伸手摸了摸我的左边脸颊。那一刻的温柔,几乎要融化我。

他微冰的手,指尖还带着大排档烧烤和啤酒的些许油腻气息。在我记忆中却成了最温暖亲切的气味。

他很快醒悟般地抽回了手,而我自始至终也不曾睁开眼睛。

那时候明明是伸手就可以在一起的距离,我们却硬生生把生活演绎出了旷世绝恋、身不由己的意味?

大概是太年轻,还不懂生活艰辛,太会作了吧…
去年麦浚龙《Addendum》专辑一发,全世界粤语区的人都在听,香港乐坛很多年没有这么轰动了。专辑里面的“十年三部曲”也是分分钟登上了香港billboard榜单首几位。

十年前《耿耿于怀》,十年后《念念不忘》,谁知对峙方知是一出《罗生门》。

黄伟文用十年,写了一出黑色幽默。我如此爱你,却原来我并不了解你。我如此剧烈的爱,却有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出盛大幻想。

而故事中的女主角,男主角口中的“你”,也只把这位前任当作了一位“若路上重遇会笑笑问你近况,你每晚更新的脸书却无谓看”的旧人而已。

让我一阵后怕,我可千万不要成为T先生的一位无谓旧人啊。

也让我没有勇气向他开口提及这段隐秘的感情。若这是一出“罗生门”,我知道自己是绝对无法承受的。

我怎么能承受我这么沉重卑微地爱你,你不仅一无所知,误解了所有细节,最后还要抱以怜悯和愧疚?


(关于这“十年三部曲”还有很多话想说,黄伟文的词写得极好极惨烈,以后会详细写个乐评。)
人不会两次踏入一条河流,却总是重复掉进一个坑。

我们爱过的人总会用熟悉的姿态让我们重新爱上他,无论时隔多久。

我常常问自己,这十年,是否被自己蹉跎了。

答案是也不尽然。

我若没喜欢过他,也不会是现下的我。

我读过的书,去过的城市,走过的街道和爱过的人,造就了现下的我。

他不属于我,却好像也变成了我灵魂的一部分。

只要暗恋到最后没有露出丑恶的面目,你对他不嗔不怨不怒,就是最好的结局。

人生不得意事十之八九,求而不得只是小苦,与世间大苦大悲相比不足一提。若没了执念,就也没有放下一说了。

只是我仍旧觉得,爱你,是件绝顶好的小事。嫁人之前我还愿意做下去。
T先生,若你看到这篇文章——

祝君好,祝你有饭菜亦有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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