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解读•修身篇(6)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清)李毓秀《弟子规》解读子女孝敬父母,...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清)李毓秀《弟子规》

解读

子女孝敬父母,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孝,是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心意,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然而,现在很多人,为了一点小的利益,与父母反目,甚至闹上法庭,还有的人,从小在溺爱中长大,自私,不知道尊重别人、关心别人。试想,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尊重的人,就算他工作很努力,必是为了利益,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怎么能爱别人,怎么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孝道,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身边事,从自己做起,自己孝顺父母的同时,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的孩子做榜样。同时,由近及远,由易及难,使我们的爱心和责任感日扩日大,最终努力修养到爱自己、爱父母,也爱别人。



原典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释义

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应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父母教导我们做人处事的道理,是为了我们好,应该恭敬的聆听。做错了事,父母责备教诫时,应当虚心接受,不可强词夺理,使父母亲生气、伤心。呼,呼喊。缓:慢。命:命令。懒,懒散。教:教诲。责,责备。顺承:接受。《史记》中说:“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父母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是人生的启蒙老师,是天下最疼爱自己的人。倘若没有父母的抚养,自己能从一棵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吗?世间最可报答的人是谁?依我看就是父母亲。自己本事再大,官职再高,也不能忘本,不能过河拆桥。正如一首诗中写到:“父母恩情似海深,人生莫忘父母恩。生儿育女循环理,世代相传自古今。为人子女要孝顺,不孝之人罪逆天。家贫才能出孝子,鸟兽尚知哺乳恩。养育之恩不图报,望子成龙白费心。”



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

——(清)李毓秀《弟子规》

解读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有的是从小养成的这样那样的坏习惯,长大后也很难改掉,以至于和人共同学习、工作、生活中等引起他人的反感。对于这样的情况,这样的人,不要直截了当地说,不要贸然地去攻击人家,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合、委婉地对人家说说。如果冷不丁地一说,特别是在人多的场合一说,会让人家下不来台的,这样做既伤了人家的面子,也伤了两人的和气。很多矛盾就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但却给人带来很大的烦恼,甚至还酿成了一些血案,给人留下惨痛的教训,为几个家庭带来痛苦。其实,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也就相安无事了!

还有一种私密事情也说不得,那就是一个人身体上的原因,比如说生理缺陷等。有的人很无德,看到别人存在的毛病,故意当着人多的时候说,好像把别人弄得越难堪,越狼狈,自己越高人一等似的。

中国有句俗话:“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中国人爱面子,揭人短跟打人脸一样是让人很没面子的一种行为。曾国藩曾说:“予人一分面子,人必予两分面子。伤人一分面子,人必损十分面子。为人处世,面子不可不慎。”此话是很有道理的。人要脸树要皮,给人留份面子又何妨?

原典


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

道人善,即是善;人知之,愈思勉。


释义

别人的短处,不要去揭穿;对于他人的隐私,切忌去宣扬。

“揭”是“揭露,公开”的意思,对于别人缺点,短处不是不能说,而是不要当众说,公开说,最好私下里说,或遇到合适机会时旁敲侧击地点拨点拨那人,人往往很聪明,一点就透。《菜根谭》里有句话说:“不责人小过,不发人阴私,不念人旧恶。三者可以养德,亦可以远害。”不指责别人小的过错,不揭露别人的隐私,不要念念不忘别人以往的不良行为。能做到这三样既可以培养自己的品德,也可以远离灾祸。《菜根谭》又云:“人之短处,要曲为弥缝,如暴而扬之,是以短攻短。当我们看到别人的毛病时,要设法婉转、巧妙地替人家遮掩弥补,如果故意揭露并到处去宣扬它们,只能说明自己也有毛病,那是用自己的毛病来攻击别人的毛病。《列子·说符》文:子曰:“周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意思是说:一个连深渊里的鱼都能看清楚的人是不吉利的,一个过分聪明到能料知别人隐匿之事的人是会有灾祸的。这也是成语“察见渊鱼”的出处,用以比喻明察太过,知道别人隐私是不吉利的。相反,说别人的好,本身就是一种好的品行,人家知道了有人在说他好,会尽心尽力做得更好,或勉励自己往更好的方面发展的。



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

——(清)李毓秀《弟子规》

解读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诚信是人必备的优良品格,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忽视他的存在;所以我们人人都要讲诚信。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古语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有做到真诚无伪,才可使内心无愧,坦然宁静,给人带来最大的精神快乐,是人们安慰心灵的良药。人若不讲诚信,就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彼此无信任感,后患无穷。正如《吕氏春秋·贵信》篇所说,如果君臣不讲信用,则百姓诽谤朝廷、国家不得安宁;做官不讲信用,则少不怕长,贵贱相轻;赏罚无信,则人民轻易犯法,难以施令;交友不讲信用,则互相怨恨,不能相亲;百工无信,则手工产品质量粗糙,以次充好,丹漆染色也不正。可见失信对社会的危害何等大啊!





原典

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

话说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

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





释义

开口说话,诚信为先,答应他人的事情,一定要遵守承诺,没有能力做到的事不能随便答应;至于欺骗或花言巧语,更不能使用!

“诚”,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是一种美德。《名人名言》∶“诚即天道, 天道酬诚”。言行须循天道,说真话,做实事,反对虚伪。意思为诚实。《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开口说话,诚信为先,答应他人的事情,一定要遵守承诺,没有能力做到的事不能随便答应,至于欺骗或花言巧语,更不能使用!《论语》:“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注:复者,实践也,约定的事情要合乎义理才能实践。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说话要恰到好处,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绝对不说,立身处世应该谨言慎行,谈话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谓:“辞,达而已矣!”不要花言巧语,好听却靠不住。奸诈取巧的语言,下流肮脏的话,以及街头无赖粗俗的口气,都要避免不去沾染。《论语》:“子曰: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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