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1)

 

读书笔记|其实小时候我还为“有事找熟人”这事愤愤不平来着…现在…多少有点理解了?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和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一样了…也是无奈…...



《乡土中国(1)——乡土本色》
文 / 张梦哲


费孝通在开篇就提到一个观点,即“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农业文明下孕育的人们忠实地守着土地,赋予其”耕种“的意义,即便是到了更加适合放牧的草原和北部的西伯利亚,也要撒些种子,试试看会不会长出些什么。

在这个社会中,人与空间是相对不流动的,是孤立和存在隔膜的。因此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这也不难解释诸如“安土重迁”这样的词汇出现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孤立往往不是以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一个集团为单位,人们聚村而居。费孝通认为原因有三:其一,小农经营耕地面积小,住宅土地不会过分远(我觉得这主要解释了为什么会形成“聚居”形态);其二,出于水利、安全等合作需要(这就是一些核心的原因了);其三,儿孙承祖业,一代一代传承形成村落(侧重发展的结果)。

正是由于活动范围的限制以及较少的接触,使得乡土社会拥有鲜明的地方性。人们安于土地、终老还乡的选择造就了一大特色,也就是形成了一个“熟悉的社会”。
社会分类
在社会学的分类中,社会分为两类:

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被称为“礼俗社会”,具备一种“有机的团结”;而为了完成一种任务而结合的被称为“法理社会”,是一种“机械的团结”。

在礼俗社会中,我们更多依靠早已熟悉的人事形态和关系来行事和判断,而非依循法律条例和各种准则规范。比如说有人在敲你家的门,你问“谁啊”,对方十有八九会回答一句“我”,而不是“XXX”(敲寝室门的时候,里头问谁,总觉得回答“张梦哲”很奇怪,实际上除了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也很少念自己的全名),接下来会通过声音语调和习惯来判断身份。

尽管这种结果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但是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中,它无疑会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阻碍。书中说,“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对于这点,我理解最深的,恐怕就是我们对于人情泛爱到极点,以至于自动忽视规则咯。

(其实小时候我还为“有事找熟人”这事愤愤不平来着…现在…多少有点理解了? 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和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一样了…也是无奈…)
最近阅读量持续下跌,可能也是我开始无聊+严肃起来了,不是什么书评读后感,就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随笔散文…还是有点小失落。

不过吗,let it be~ 我也很清楚这个内容定位以及无聊程度 =3=

这本书虽说不那么高深学术,但我看着也是比较吃力的。所以虽然书很薄,但应该会看的很慢。

嗯…欢迎交流,指出我的理解错误。


    关注 Mponder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