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鲁迅杂文(下)

 

时值鲁迅逝世80周年,特重发钱理群教授《鲁迅杂文》以纪之。本文原载《南方文坛》2015年第4期,并获《南方文坛》2015年度优秀论文。...

编者按


时值鲁迅逝世80周年,特重发钱理群教授《鲁迅杂文》以纪之。本文原载我刊2015年第4期,并获《南方文坛》2015年度优秀论文,获奖评语如下:用坚实的文本分析和学理研究,重新阐释鲁迅杂文的智慧形态和艺术方式,并由此高度肯定其当代意义。虽为演讲录,但作者立论高远而平实畅达,文章老辣而深入浅出,既具学术性和普及性,又呈现出一个“活在当下的鲁迅”形象,颇具警世和启发意义。

囿于篇幅昨日刊发《鲁迅杂文》(上),今日续发《鲁迅杂文》(下)。
钱理群:鲁迅杂文(下)
三、鲁迅杂文表达的特点

鲁迅杂文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其想象力和联想力。鲁迅曾说到他的写作过程:“动起笔来,总是离题有千里之远。即如现在,何尝不想写得切题一些呢?然而还是胡想乱想,总像断线风筝似的,收不回来。忽而想到——忽而想到——。”这种连绵不断的联想,实际上是对处于不同时间和空间下的极不相同的事物之间,内在广泛联系的一种发现。伏尔泰曾把想象分为“消极想象”与“积极想象”;消极想象只是“简单地保存对事物的印象”,而积极想象却是“把彼此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这是一种形象改造的能力。鲁迅的杂文即是这样的积极想象的典范。

我们来读鲁迅的《现代史》。这也是一篇非常奇特的杂文。

文章开头却很平实:“从我有记忆起,直到现在,凡我所曾经到过的地方,在空地上,常常看见有‘变把戏’的,也叫作‘变戏法’的。”我小时候也看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接着鲁迅依然是平实地叙述——

这变戏法的,大概只有两种——

一种,是教一个猴子戴起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骑了羊跑几圈。还有一匹用稀粥养活,已经瘦成皮包骨头的狗熊玩一些把戏。末后向大家要钱。

一种,是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还有将纸塞在嘴巴里,点上火,从嘴角鼻孔里冒出烟焰。其次是向大家要钱。要了钱之后,一个人嫌少,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一个人来劝他,对大家说再五个。果然有人抛钱了,于是再四个,三个……

抛足之后,戏法就又开了场。这回是将一个孩子装进小口的坛子里面去,只见一条小辫子,要他再出来,又要钱。收足之后,不知怎么一来,大人用尖刀将孩子刺死了,盖上被单,直挺挺躺着,要他活过来,又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Huazaa!”变戏法的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的说。

别的孩子,如果走近去想仔细的看,他是要骂的;再不听,他就会打。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自己爬起来,一同走掉了。

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

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不过其间必须经过沉寂的几日。

小说家的街头速写,非常具体、生动、形象。但是,敏感的读者就会不满足:鲁迅就仅仅写这样的街头小景吗?这样的街头小景的描述,一般作家都能做得到。鲁迅的特别之处在哪里呢?

文章结尾才露了底,也只有短短的一句——

“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东西。”

点睛之笔就这句话。我们这才赶紧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鲁迅写的哪里是街头小景,这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其中的种种隐喻,并联想起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整个中国现代史不就是这样的“变戏法”?“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从当年的北洋军阀,到后来的国民党、蒋介石,以及以后发生的种种,大家轮番变戏法,手法不同,目的却是一个:“向大家要钱”,用种种名目向老百姓要钱,维护各自利益,还要招呼周围的人不要戳穿戏法。“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无数冠冕堂皇的历史叙述其实都是“朋友”写出来的,目的也只有一个:不要“戳穿西洋镜”,让戏法继续变下去。

鲁迅可以说是把变戏法的现代史看透了,也把那些一意遮蔽真相的所谓的历史学家看透了,他们都是权势者(玩把戏的主人)的“朋友”。鲁迅给自己的杂文规定的任务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偏要戳穿西洋镜,让我们看见真实。读者也不禁要出一身冷汗,因为我们也有意无意地充当了这场“世纪变戏法”的看客!

这是典型的鲁迅联想,我把它叫作“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和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正人君子瞧不起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成了一篇奇文。你初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又不得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这就显示了鲁迅的想象力和联想力的个性:他最善于在外观形式上离异最远,按一般逻辑、常理不可能有任何关联的事物之间,发现内在的相通;在最高贵、庄严、伟大、神圣和最低下、荒诞、卑贱之间,找到内在的关联;在“形”最不似处,发现“神似”,在“形”的离心力与“神”的向心力之间,形成具有强烈反差的张力场,作家的想象力自由驰骋于其间,这就产生了一种奇异之美。

《现代史》把这样的荒诞联想运用得如此自如,不动声色。写法也很特别,主要篇幅都在写变戏法,最后突然反转,又戛然而止。读者心里也会有微妙的变化:开始觉得好玩,不知道写这个干嘛,等到恍然大悟,就会有一种惊喜和回味无穷的感觉。现代史竟然是一场世纪把戏,这是喜剧,更是悲剧。

这样的荒诞联想,在鲁迅的杂文里,俯拾皆是。随便举几个例子。有一篇《小品文的危机》,谈到30年代把现实的危机化为“哈哈一笑”的小品文“盛行”一时,“茶话酒谈,遍满小报的摊子上”,鲁迅立即联想起“烟花女子,已经不能在弄堂里拉扯她的生意,只好涂脂抹粉,在夜里躄到马路上来了”,这样的联想显然十分不恭敬,鲁迅也就由此看出“小品文这就走到了危机”。还有一篇《商贾的批评》,提到一位“批评家”以冠冕堂皇的高论,砍杀杂文,“却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浅薄,无能”;鲁迅也马上联想起孔雀“翘起尾巴,光辉灿烂,但后面的屁股眼也露出来了”。你看,在鲁迅联想的两端,一端是高贵者及其神圣殿堂:小品文作家、批评家,等等;另一端是世界上“最不干净的地方”:烟花女子、孔雀翘起的屁眼,经鲁迅妙笔牵连,后者越为前者所不齿,越要追摄其魂,直追至天涯海角:怎么也摆不脱。

这种联想,不但作者自身是极其严肃的,而且如实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真实,但是,“说出来么,那就是‘刻毒’”。

另外一篇写街头小景的《推》。文章也是以平实的记叙开始——

两三个月前,报上好像登过一条新闻,说有一个卖报的孩子,踏上电车的踏脚去取报钱,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电车又刚刚走动,一时停不住,把孩子碾死了。

这条新闻发生在两三个月前,这类事情在城市里时有发生,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但鲁迅注意了,并且念念不忘,想了两三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衣角被踹住,可见穿的是长衫,“总该属于上等(人)”。这就是说,一位上等人,踹倒了一个底层社会的孩子,并导致了他的死亡。这样,鲁迅就抓住了一个“典型”,这是非要想清楚,说清楚的。

鲁迅由此而联想起,在上海马路上走,时常会遇见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腿,如入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胳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不管被推的人是跌在泥塘或火坑里。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和”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非常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一个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请注意:鲁迅这里描写得尽管很具体,但又有了某种程度的概括,由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人或者上等华人)。于是,这些具体可触的描述,就具有了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是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出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踏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这已经是典型的鲁迅式的“吃人”幻觉;但又用了小说家的细节描写:“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极具体传神,又有普遍的象征意味。然后又联想起更加可怕的场面:“旧历端午,在一家戏场里,因为一句失火的谣言,就又是推,把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踏死了。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这又是鲁迅式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这是一句上海话,就是好玩的意思。这是鲁迅“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感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

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也还要廓大开去。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些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这是一个意义的提升:鲁迅以他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更大的隐喻性,揭示了20世纪30年代半殖民地的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洋人和高等华人却肆意妄为,还有一些高等华人中的文人却又以“保全文化”的名义,对他们大加“颂祝”。

这样,鲁迅就通过一条谁也不注意的社会新闻、街头小景,深刻地揭示了上海半殖民地社会最本质的一个方面。这就是由小而见大,这也是鲁迅杂文的一个重要特点。

我们注意到鲁迅在这篇短短的杂文里,运用了三种笔法。一种是小说家写实的笔法,有生动的形象,细节描写,而且极富画面感。另一种是杂文家的联想以至幻觉,予小说家的写实场景,以某种象征意义和隐喻,从具体的“这一个”到更普遍的“这一类”,但又不失其具体性。最后通过思想家的鲁迅的思想的穿透力,揭示新闻背后的社会问题。而这样的思想分析和概括,又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感。我们不妨再读一读这段文字:“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出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这力透纸背的憎恶之情,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小说家与杂文家、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

关于鲁迅杂文的诗的因素,还要多说几句。鲁迅宣称自己的杂文“不过是将我所遇到的,所想到的,所要说的,一任他怎样浅薄,怎样偏激,有时便都用笔写了下来。这就如悲喜时节的歌哭一般,那时无非借此来释愤舒情”。这就提醒我们,要注意鲁迅杂文的抒情性。鲁迅看起来很冷静,写的是客观事物,人们也因此容易忽略鲁迅写作的主观性。其实,鲁迅的杂文确实是由某一外在客观的人事引发的,但他真正关注和表现的,却是自己的主观反应。一切客观的人事都要经过鲁迅主观心灵(思想、情感、心理等等)的过滤、折射,才成为他的杂文的题材。因此,出现在鲁迅杂文里的人和事,已不再具有纯粹的客观性,而是在过滤、折射过程中发生了变异的主观化了的,是主客体的一种新的融合。我们读者读鲁迅杂文,不仅被他的思想深刻所震撼,更触摸到了一个活生生的鲁迅,他的所见所思所感,他的心灵的歌哭。这才是鲁迅杂文真正内核,鲁迅杂文根底上是诗的。鲁迅确实说过,中国大众的灵魂都在他的杂文里;我们还要说,鲁迅杂文里更有他自己的灵魂。如果看不到和大众灵魂叠加在一起的鲁迅魂,至少是没有完全读懂鲁迅的杂文。

不只是小说的因素、诗的因素,融入鲁迅杂文;而且戏剧的因素、散文的因素,以及绘画、音乐的因素,都融入了鲁迅的杂文。像鲁迅杂文中《论辩的魂灵》《牺牲谟》就是一个人的独白,是一幕独角戏。《推》里那段“……他推,……他又推”,就有极强的画面感,是一个个蒙太奇镜头,显然有电影、绘画的因素。《夜颂》其实很接近《野草》,是可以视为散文诗的。鲁迅是有意识地把各种文体融入他的杂文,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体特质。

鲁迅曾说过,如果我们查美国《文学概论》,或中国什么大学的讲义,都不能发现一种叫杂文的东西。中国杂文作者在写作时,也从来没有想到“文学概论”的规定,他们也并不希望获得什么文学史上的位置,而是“他以为非这样写不可,他就这样写”。这就是说,杂文是一种未经规范化的文体,我称它为“无体之文”。“无体”固然会给它的学习、写作造成困难,它不像小说、散文有套路。从另一面看,这“没有套路”,反而提供了一个特别大的自由创造的空间。“以为非这样写不可,就这样写”,一切出于内心自由欲念的驱动,只要能最自由地表达自己,该怎么写就怎么写,我们该怎么读就怎么读。这是一种无体的自由体式,使鲁迅天马行空的思想艺术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我们看到,鲁迅是那样自由地飞翔于杂文的广阔天地,进行既是现实的又是超越性的思考,无忌地出入于政治、文学、历史、哲学、地理、新闻、民俗、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以致自然科学等等各门学科,无拘地表现自己的大愤怒、大憎恶、大轻蔑与大欢喜,将各种艺术形式:诗的,小说的,戏剧的,散文的,绘画、音乐的,融为一体。鲁迅正是利用杂文形式,发挥他不拘一格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进行文体实验,他几乎每一篇杂文都在艺术形式上有新的突破。在这个意义上,鲁迅杂文确实具有先锋性。这是鲁迅终于找到的一种最适合他的文体。回到开头所讨论的问题:鲁迅由写小说、散文、散文诗到写杂文,是不是才华衰竭的表现?现在看来,鲁迅恰恰是将他写小说、散文、散文诗的才能,以及音乐、美术等艺术家的天赋,都融入他的杂文创造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杂文是鲁迅思想与创作的集大成。

最后,不可不说及,但因为时间限制,更因为研究得不够,又未能展开说的是鲁迅语言的创造与贡献。这里只说一点:鲁迅杂文的语言,一方面将汉语的表意、抒情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另一方面如同鲁迅思想是反规范的一样,鲁迅杂文的语言也有反规范的一面。他仿佛故意破坏语法规则,违反常规用法,制造容易种不和谐的“拗体”,以打破语言对思想的束缚,同时取得荒诞、奇骏的美学效果。

他有时故意地将含义相反,或不相容的词组织在一起,于不合逻辑中显深刻,如“有理的压迫”,“豪语的折扣”,“跪着的造反”,“在嫩苗上驰骋”,等等。有时又随意乱用词语。如女士们“勒令”脚尖小起来,用“一支细黑的柱子”将脚跟支起,叫它“离开地球”——这是“大词小用”。“君子远离庖厨而大嚼”,于是,他“心安理得,天趣盎然,剔剔牙齿,摸摸肚皮,‘万物皆备于我矣’”——这是“庄词谐用”。“雄兵解甲,而密斯托枪,是富戏剧性的。”——这是“中、外对用”。还有,“原来中国第一流作家不过是要给人破颜一笑。那么,我也就也来‘破颜一笑’吧——哈!”“连我自己将来‘大团圆’(按,即死),我就料不到他究竟是怎样(即所谓如何盖棺论定),终于是‘学者’或‘教授’乎,还是‘学匪’或‘学棍’呢?‘官僚’乎,还是‘刀笔吏’呢?‘思想界之权威’乎,抑‘思想界先驱者’乎,抑又‘世故老人’乎?……乎?乎?乎?乎?”——这真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是对现行秩序(社会文化秩序、思想逻辑秩序以及语言秩序)的大不敬与随意戏弄。这样的叛逆性与异质性,正是鲁迅杂文的特质。鲁迅说他的杂文是“伪自由书”,是明知戴着镣铐,仍渴望自由地思想与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挣扎。一个中国独立知识分子在不自由环境下的自由写作——这就是鲁迅的杂文。■

(本文原载《南方文坛》2015年第4期,系作者2014年8月13日在立人大学的演讲;2014年10月15—17日根据沈嘉丽整理的录音稿修订而成)


    关注 作家国风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