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十月,你从来都不是个谎

 

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这里所说的日记仅仅只是以纸墨为载体保存的东西。和大多数人一样,写日记是小时候在家长和...



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这里所说的日记仅仅只是以纸墨为载体保存的东西。

和大多数人一样,写日记是小时候在家长和老师的威胁下开始的。不同的是,等成长到可以自己做一些决定的年纪时,很多人下意识中第一个就把日记抛弃了,而我却一直将写日记的习惯保留了近二十年。

我第一次对日记着迷是在初中毕业那年。那是一个情窦初开多愁善感的年纪,而我偏偏又遇到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别,于是不免有些感伤。以至于在刚上高一的时候,我常常会在晚自习上将那本记载了我初中生活的日记藏一大堆参考书下面偷偷翻阅,有时会笑有时会皱眉。高一最后一个晚自习结束后,我在楼梯转角处将那本日记送给了一个女生。

那本日记里,一半写的都是她。她是我初中的一个同桌,高挑瘦弱,有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和乌黑的长发,正是符合那个同桌的你中所描绘的形象。

我后悔这个决定是在高中毕业那年,我回到家中那天疯狂地寻找我的高中日记本,却没有任何结果。我妈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可能是和你那些参考书掺在一起卖给收废品的了。”她看着我瞬间僵硬的脸,轻轻地说:“不就是一本日记吗?丢了就丢了。”我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房间了。

我当时坐在房间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本日记就是你自己人生的一部分。你视若珍宝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一叠废纸,有时候这个别人甚至会是你的至亲。

那更何况是一个和自己没有多少交集的姑娘呢?我不会怪她,哪怕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在这近十年的岁月里将这本日记扔进了哪个垃圾桶,我仍然不会怪她。相反,我一辈子都感激她,因为她是我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有过为之奋斗的想法并且付诸于实际行动的姑娘。

我只是有些怀念那本日记里所记载的,那个为了和她考上同一所高中早上故意迟到看她皱眉,晚上却念书到凌晨的背影;那个学会她每一首喜欢的歌,第二天自习时轻轻唱给她听的稚嫩嗓音;那个在课桌上轻轻地却认真地刻下幼稚诗句的少年。

在我丢失了这两本日记之后,我明白了自己的人生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这个道理。而且我再也没有和别人分享过我的日记,因为我相信在我成为马云之类的人物之前,这些纪录着我岁月轨迹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应该不过是一堆废纸。

可是我珍惜它,因为时间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自己所度过去的每一秒都应该被自己珍藏与怀念,它是唯一永远不会被新事物取代的东西。

后来我辗转去过很多地方,日记却一直随身带着。它在陪我度过了在武汉的四年潮湿炎热的大学时光后,又随我漂洋过海去了九千公里以外的英国。在英国的那段时间里,很多时候写日记是我唯一吐露心声的方式。这并不是因为我孤僻,我有很多的朋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话再也不像以前一样那么容易向朋友提起。

在英国我喜欢过一个姑娘。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那天晚起了五分钟,当我手忙脚乱地冲出公寓楼时,她站在门口的一棵树边,阳光从树叶的间隙透过,在她柔顺的头发上映出一个个椭圆的光晕,落下一地温暖。她却浑然不觉,眉头微蹙略带焦急地看着我,身后她的同伴。日记清楚地记录了我当时的心情:“周围的一切仿佛都不见了,脑袋里只剩下她和明亮的阳光。我就那样呆呆地傻站着,直到朋友在我的嘴里塞进了一片吐司。”

从那天起,我常常会在日记里倾吐我的单相思。从每次相遇时的小激动到发现我和她之间巨大的鸿沟之后的失落感,我都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我在写日记时,就好像正是对着她倾诉,而合上日记本时,却又感到莫大地空虚。这种满足与空虚地交替让我欲罢不能,也导致了我在那段时间变成了一个宅男。

最后要离开英国前的一天,我对她表白了,我实在无法想象到最后带着遗憾从此天涯相隔的场景。

这次,我没有把我的日记送人。我知道在之后的数十载岁月里,只有它会陪伴我,帮我记住这段短暂却特别的异国梦。

离开英国后我径直去了台湾,到达台北下榻酒店的那晚,我只在日记上写下了一句歌词:“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我去了每一家她提起过的小吃店,坐她经常坐的地铁淡水线,也曾到台南她游玩时住过的每一家小旅馆。在我兜里只剩下一张机票钱的那天下午,我坐在台北101前面的台阶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不否认我当时真的很希望她像电影里的桥段那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向我招手。

在桃园机场待机的时候,我写下这个日记本里的最后一句话:“It’s so fortunate that I wrote you down, mystory in the UK.”

到家后我换了一个日记本,然后背上行囊来到了北京。当然所有的旧日记都随身携带,我不会再丢下它们。

在北京的生活和大多数我这个年纪的人一样,每天打仗一样挤上地铁,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乏味工作。在公司里,休息时抬头望过去,全是一张张对着电脑麻木的脸庞。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联想到几年前的他们还和我一样,抱着满腔热血要在这个城市里做出一番成就,然而他们最终在现实中屈服而渐渐地变得麻木起来。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设计了一座又一座的摩天大楼、豪华别墅,修建了一条又一条城市高架,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一个房间,且依然乘着拥挤的地铁。就像自己画了一张又一张大饼,最终这些饼都变成了现实,却被别人吃了。

时间就在这样的生活里,一点点埋葬,而我却无能为力,更准确地说,是没有勇气改变。

老朋友们都说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怎么变化。可是我自己知道没有什么是不会变的,是日记告诉我的。它抱怨说我越来越少和它谈爱情,越来越少和它谈论诗。它告诉我说我的吉他已经在墙角被灰尘掩盖,琴弦也已经锈迹斑斑。它说我总是匆匆翻开它,潦草地画上两笔就将它扔在一边,上面却大多是股票的涨跌和工资的多少。它说我变成了一个老板希望要的人,而不是自己希望成为的人。它说它越来越累,越来越不开心。

于是我决定好好陪陪它,晚上我将它轻轻打开,一页一页慢慢地翻过。有些时候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去,我看到了我在武汉和朋友卷着凉席到天台乘凉的夏日夜晚;看到了刚到英国时那个小心翼翼说着一口拙劣英语的自己;看到了在英国养的第一盆花,最后死掉时我将它悄悄埋在了后院。

看着看着我就笑出了声,有时候人最怀念的却是最傻的自己。

最后我看到了回国前的某一天早上记下的一个梦。

梦中的故事发生在古时候的中国。一潭清澈的湖泊静静地躺在一座山谷中,湖畔坐落着一丛白墙青瓦的院落,有一对青年男女在这里长大,女子是师姐,男子是师弟,他们每天在湖边舞剑,两小无猜。

湖的对岸是另一座院落,气势磅礴。一日,这对青年遇到了对岸的师兄。回到家中,女子对尚为幼小的师弟说,她要离开,去对岸。终于有一天,她走过后院外的那片花地,时值春夏,草长莺飞,地上长满了绒绒地细草。她裸着双脚,匆匆穿过这一片花海,投入湖中游到了对岸。那位师兄所讲的世界她闻所未闻,于是她每日流连于这高大空旷的宫殿,不知不觉便过去几番寒暑。

有一天,她突然倦了,想起自己的家。这时已是秋意正浓,她望向湖的对岸,依然是白墙青瓦,那片花地上的桂花已经开满,眼前的湖水因秋日的浓厚显得愈发宁静。她轻轻踏入湖中,缓慢而坚定地游去。

湖水温柔地包围着她,将她的裙摆轻轻托起,漾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她穿过花地来到后院外,地上的青草已经变成了灰白的绒荑。院墙上的小窗开着,窗前是她师弟那张年轻却又带着淡淡落寞的脸庞,他正看着她。她笑了,然后朝他走去,踏在枯草上时,她赤裸的双脚感受到了绒荑细腻柔和的触感。

她来到窗前,踮起脚,轻轻地吻他,说:“我回来了。”

梦境到此结束。

我不知道当时我为何会做这样的一个梦,日记没有告诉我。

一年后的今天,当我合上日记本时,听到它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文章取自  卡夫卡的眼睛

进店方式:搜索694583  店铺号直接进店,或者搜索店铺:思蒙品味女装进店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最近资讯


    关注 思蒙品味女装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