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从何处来?

 

美国人的国家理想由何而来。...



美国2016总统大选落幕,之前不被看好的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胜出。之所以不被看好是因为他说话有些口无遮拦,而且根本没有从政经验。与我们由乡长、县长、市长、省长(部长)一路升迁才有可能当好首脑的逻辑不同,也不同于我们内心深处对“明君”、“圣主”、“英明领袖”的期待。实际上,美国的总统更像是我们家里请来干活的阿姨,或者管家,或者更贴近一些,单位里的办公室主任,“当家不做主”。对美国历史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从《独立宣言》到美国宪法,一路走来形成了今天的美国体制和美国社会。

当年那些乘坐“五月花”来到北美大陆的英国人,大部分是为躲避宗教迫害的穷人,当然,也可以按照我们的逻辑把他们称作英国的“卖国贼”,因为他们的确“勾结”法国人“出卖”了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这些被当时英国“主流社会”排挤出来的穷鬼们的后代,如何能有那样聪明的头脑去想到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呢?这要归功于约翰﹒洛克,就是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在美国成了国家理想,并且写进了宪法。美国国家的建立就是约翰﹒洛克政治理论的具体实现。

约翰﹒洛克,英格兰人,终生未婚,活了72岁(1632---1704)。与牛顿(1643--1727)是同时代人,两人也有过很多的交往和讨论。洛克学的是医学,并成为沙夫茨伯里伯爵的私人医生,伯爵是当时辉格党(类似于美国的共和党)的领袖,但是他个人更感兴趣的是哲学。由于生活在影响英国的“光荣革命”时期(光荣革命,可以简单理解为天主教与新教之争,或者国王和议会之争),也因为与伯爵关系的牵连,很多的时间是在荷兰和法国的避难中度过的(很长时间荷兰是异教徒和各种自由思想家的避难所;法国是当时的强国)。可能正因为他的“不得志”,不断地逃难、旅行,又切身经历了当时英国的不断“城头变换大王旗”,触发洛克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思考和写作。

对于自由主义的认知,我们大多源于老人家写于1937年9月的《反对自由主义》,在我们的观念中,这是一个相当负面的概念。但是,与洛克的自由主义根本不是一回事。要把洛克的自由主义讲述清楚非我们的篇幅所及,不过,我们可以做一些简单而关键的描述。

自由主义的主要思想就是宽容,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避难的洛克,匿名发表了拉丁文(当时,拉丁文仍然是有学问人的标准配置)的《论宽容》。理论上区分了一个教会与民间政府的差异,告诉人们教会是自愿构成的群体,为提供灵魂救赎而存在,教会必须使用说服的手段传教,宗教的本质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个人关系。因此提倡宽容,典型的妥协传统,喜欢改良而不是革命。因为当时天主教与新教之间,新教内部不断为了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教义而进行暴力、迫害、屠杀和战争,英国的“光荣革命”也是如此。但是,天主教没有被洛克列入他的宽容计划。在17世纪的不列颠百姓看来,天主教是个政党而不是宗教形式。即使延续到今天的美国大选,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天主教徒不能成为总统候选人。

对美国革命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洛克的《政府两论》,即在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在这两篇政治论文中,批驳了以罗伯特﹒费尔默为代表的国王阶层的“君权神授”,构设了三权分立的政治理论。尽管当时的英国距离中世纪(一般认为,公元1000--1400)观念崩溃的15世纪已经200多年;尽管英国社会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富裕起来的商人阶级;尽管文艺复兴也过去了100多年;尽管荷兰和英国的富人们掌握着维持强大的陆军和海军的必备资本;尽管1581年历史上第一次人民发出明确的反对“君权神授”的声音传播影响到了英国。但是,在很多人们的观念中,仍然相信中世纪以来的“君权神授”,这里的人们不仅限于国王和他的家族,而是有很多的普通人,包括商人阶级所捍卫的议会议员们。比如,查理一世(1625---1649在位)离开伦敦向北逃跑时,507名下院议员中,有236人站在国王一边。即使当时的议会军首领曼彻斯特伯爵(国王的反对派),也不无担忧地说:“我们打败国王99次,他仍是国王;国王打败我们一次,所有的人都要被绞死,子孙后代都要做奴隶。”也就是说当时的英王是很有“群众基础”的。为国王“君权神授”提供理论辩护的是罗伯特费尔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 )。他认为上帝把地球赐给了神指派的统治者----亚当的政治后裔,而不是全人类。即百姓的所有财产都是国王的。因此国王管理自己的国土和臣民理所当然。也就是说,国王既有财产所有权,也有统治权。

让我们看看洛克是如何辩护的。他说,土地和原材料是国王的,但是,个人通过将劳动施加于原材料和其他尚无归属的东西之上,产出的东西(剩余的)成为他或她的私有财产;通过贸易获得的金银是他或她的私有财产;用金银够买回来的物品是他或她的私有财产。也就是通过劳动,他们从上帝那里获得对土地、矿物、能源等的个人私有权。即他们凭借着个人劳动从上帝那里获得了私有权利,而君主(国王)在这里没有任何的所有权。并且,把这个私有的财产权归属为人的基本权利(其他两个是生命权和自由权)。除非获得本人的同意,最高权力不能剥夺任何人的任何财产。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的禁枪案不能通过的根本原因。为了确保他们的自身以及财产安全,个人订立契约形成一个社会,把统治权出让、委托给了政府。即,国王根本没有所谓的“神授”统治权(当时,主要是指征税权、征兵权)。至此,洛克把中世纪流传几百年的“君权神授”,送入了垃圾箱。

洛克的思想拨开了笼罩在人们眼前蒙昧,每个人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具有眼睛、耳朵、臂膀等可见的自然的所属,还必须具有生命、自由、财产隐性的社会所属。这些权利就像个人眼睛、耳朵一样不能被人夺去。并且财产权需要通过个人的劳动去获得,劳动成为人类生存的必备手段。同时,财产权不是绝对的,人们有不浪费的责任,和保护自己所有物的责任。在这里与新教伦理会合成为人们的生活准则。

洛克的思想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了后来的法国革命,影响了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玛斯·杰斐逊),影响了伏尔泰,卢梭,马克思。富兰克林模仿洛克的哲学语言,在《独立宣言》中写下了“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牛顿的物理学永远地颠覆了亚里士多德的权威,洛克的政治理论则否定了“君权神授”,建立了一套新的国家学说。所以说,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构建了今天的美国。

写到此,作为中国人,不由想到了同时代我们的祖先们。反对“生而知之”先验论的思想家王夫之,船山先生(1619--1692) ;明辩君臣关系的思想家黄宗羲(1610--1695);“博极群书,时称学海”的傅山(1607--1684);“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的顾炎武(1613—1682)……   当然,还有“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1618--1664),陈寅恪先生(1890--1969)的封刀之作《柳如是别传》就是为这位“宰相下堂女”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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