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本市专项治理高校及周边复印店 严打盗版等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关于上海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沪扫黄打非〔2016〕23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市高校实际,决定自今年3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市高校领域全面开展对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

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

    清查高校内部复印店,协助地区有关执法部门清查高校周边复印店,包括数码快印店等;依法查处盗版复印,特别是盗版复印教材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复印宗教类、政治类有害出版物行为;整治利用电脑或云盘中的教材电子文档进行盗版复印活动;整治网上开展盗印、复印教材业务的网站;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复印许可的复印店。


通过以上方式,有效遏制本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复印活动突出势头,进一步增强高校师生版权意识提高复印店从业者的法律意识,保护教材编写者及相关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在高校和社会上进一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1加强校内管理



各高校要组织力量对本校校内复印店展开全面排摸检查,掌握校内复印店数量、证照(《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以及经营行为等情况。校内房屋出租给相关人员开办复印店前,要核验其证照手续,对于证照不全的不予出租。对于已开办的复印店,要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对于无证照但实际进行营业性收费的复印点,按照通知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发现校内复印店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进行登记造册,上报有关情况;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复印店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可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确保校内经营市场规范有序。

2畅通举报渠道



各高校可建立校内复印店专项治理举报机制,及时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举报办法,提供举报方式,安排专门人员受理举报,鼓励师生员工对相关行为积极举报,确保相关线索能及时核实,及时查处。

3开展教育宣传



各高校要向校内复印店进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宣传教育,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

各高校要积极向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员工不得复印非法违禁出版物。对于组织学生进行盗版复印活动的师生,要严肃批评,涉嫌违法的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同时,各高校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利用校内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积极营造校内抵制盗版复印行为,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4积极配合监管



各高校在加强校园内部管理的基础上,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内复印店的检查及对校园周边复印店的调查排摸工作,帮助有关部门对旨在整合本地复印资源、涉嫌提供盗版复印服务的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等进行调查。
1
春季行动。开学后至4月30日,各高校应迅速成立学校开展复印店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对校内复印店进行排摸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复印店进行排摸;对校内无证照经营的复印店坚决清理取缔;对师生员工开展提倡正版、拒绝盗版的宣传教育;及时对春季行动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声势。
2
夏季行动。5月1日至7月31日,各高校做好春季行动总结,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持续不断开展专项治理,定期公布被处罚和关闭的违法违规复印店名单,工作转入常态化;努力解决春季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显著问题和疑难问题,扩大宣传效果;期间,市教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督查情况将纳入各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考评中。
3
秋季行动。8月1日至9月10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校内复印店开展全面深入检查,根治死灰复燃和屡教不改;结合新生入校工作,进一步开展使用正版、拒绝盗版等宣传教育活动。
4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9月1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请各校按照一店一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上海高校校内复印店登记表》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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