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那将要来的那一位究竟是谁?

 

尽管我是活在他复活的新生命里,我仍是在这个“取死的身体”内而活在他里面,旧生命那股要化实有为虚无的力量不断威胁我在新生命里面的各种可能。...

耶稣基督是谁?
基督的救赎是在死亡中成就,我的生命亦只能在死亡中才可以活出——是向“旧我”死,向世界死,也向自己的权利死,好让基督的生成为我的生,从此称他为“主”。

我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从问题开始的;但我们若问得不对题,答案就会离题;有时就是问对了,却是不贴切,也会影响我们的追求和思索。

当我问:“谁是耶稣基督?”我是以为这个耶稣基督及一切他所成就的可以与我无关,因此问得十分客观,十分局外——这种问题只会给我带来一大堆客观的、局外的资料,我就是认识了,跟犹太人的教法师也没有什么分别。那么,真正与我有益的问题该是怎样的呢?

“谁是这位道成肉身,又为我的罪而舍身十架的耶稣基督?”这问题立刻把我的存在及心底的自义、污秽和逃避神的苦况彻底暴露出来。

自义:是因为我以为可以用理性来构想神,但这个成为肉身的真理却叫我自惭形秽得只能低下头来。

污秽:是因为我以为可以用行为来称义,但这位圣洁的神子是为着我的罪而被悬于天地之间。

逃避神的苦况:是因为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十架的恩典就一直在我面前、在我左右。这一刹那间,我整个存在和旧有的世界观全都给瓦解,粉碎了——不是给“超级逻辑”粉碎,是给十字架的恩典粉碎。他代死的爱叫我一切的自义显得褴褛,污秽变得可憎,而逃避神的企图更觉幼稚无聊;在十字架下,我只能低头敬拜说——我的主耶稣基督。

我说:耶稣基督是我的主,我不是承认他的主权,乃是接受他的主权,是一种永远要凌驾我、左右我的主权。我若说我是承认他的主权,我是以为他的主权可以被我承认,或需要我承认——太荒谬了。他的主权虽是与我有关,其基础却完全在我之外,是宇宙性地建立在他的创造和救赎的事功上,因而合法地成为我及全人类赖以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的主宰。我既是他创造的和救赎的,又活在他创造的和救赎的时间和空间下,他就只可能是我的主,其他一切的关系都是不合法的。

我若把他的主权属灵化了,就算是不认识真理,仍然活在黑暗里——是一种中世纪式的自我困扰的属灵黑暗里,以为他的主权只能在教会、在属灵人身上才能彰显;在教会外,在属世人身上就没有地位。当我说耶稣基督是主,我不单是表明个人与他的关系,也是因为我已被他买赎过来,因此可以站在他那一边与他同声宣告他宇宙性的主权;从今以后,也要以生命,以行为向我这一世代来见证他是主,是我的主,也是我们的主。

但在我们宣告他宇宙性的主权时,要十分警觉不把他“宇宙化”以至“客观化”,好像我们是在谈论某些自然律或客观原则一样。若有这种企图,就等于藉理性来否认他的主权。请留意,当我说他的主权是宇宙性的,我是说天上地下都没有一个局外点可供我逃避,可供我客观地、局外地谈论他。我若谈论他的主权,是只有当我毫无条件地(因为我根本是没有条件)委身于他,我才能谈论他;圣经称这个作“活祭”,是我的“自然人”以及一切有的世界观死在耶稣的死内,从此我的“新人”及“新义”可以活在他复活的新生命里。

尽管我是活在他复活的新生命里,我仍是在这个“取死的身体”内而活在他里面,旧生命那股要化实有为虚无的力量不断威胁我在新生命里面的各种可能。什么时候我要挣脱基督的管理,为自己的生命建造巴别塔作喘息之地,我就把主权让给那股要勾销新创造的虚无力量。相反,我若在每一个危机、每一个新的境地都肯定基督在我生命上的主权,绝对地委身于他的要求下,旧生命的力量在我里面就归于无有,基督在圣灵里为我敞开的各种可能就变得十分真实,不是我的“牺牲”叫旧生命归于无有,是我不让旧生命对新生命提出非法的要求,他就无从模糊基督为我敞开的可能。耶稣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基督的救赎是在死亡中成就,我的生命亦只能在死亡中才可以活出——是向“旧我”死,向世界死,也向自己的权利死,好让基督的生成为我的生,从此称他为“主”。

我的中心

基督宇宙性的主权必要自基督徒的心坎处彰显出来,而不是从外面闯进心坎去。前者是恩典的关系,后者是律法的关系。

十字架的代赎既把我旧有的世界观完全粉碎,爱就把它重建起来,不是照着旧有的逻辑,乃是照着新生命的样式。从此,我不再问:“我可不可以做这个?做那个?”——好像我仍然活在律法下;也不问:“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好像我是弟兄的审判官。我只问:“我爱的主,你喜欢我这样做吗?”——就如我对爱人一样。我也问:“教会的主,我该怎样行才可以彼此建立?”——因为他是我的弟兄,基督要为他舍命,就是要勾销恶者对他的控诉,不管什么代价或理由,我不能控诉他,我只能爱他:不是廉价小说的爱,是基督已经爱他爱我,所以我爱他。

新生命里面没有仇恨,连“公义”的仇恨也没有,因为我并不公义,只是滥用公义之名来扔私恨的石头。私恨,是因为我不喜欢我不明白的事情,不喜欢我不同意的做法,不喜欢别人不像我一样,因此全部扣以“离经背道”的帽子好施刑泄恨,就像昔日的法利赛人、中世纪的异教裁判所一样。

我若尊基督为主,行事为人就不能体贴自己的意思,乃要遵照圣灵的引导;跟随基督不是按外表的仪文(kata sarx),好像多了一套律法要遵守,多了一套借口去定人于罪。跟从基督乃是按圣灵为人待人(kata pneuma)。因为基督已经把我从罪中释放(free from sin),我就可以为基督为弟兄而活(free for others),是一种并涌着希望、喜乐与爱的生活,但也是一种叫旧我日渐衰微的生活。基督在我生命上的主权就得以向这一代人显明出来,而且这种显明就如旷野铜蛇之被举,能医愈这一代人的创伤,吸引别人归向他——我的主,我们的主。

内容摘自《从基本到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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