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特级教师”知多少?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1978年12月7日,《教育部、国家计委下发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教普字[1978]1352号) ,我国正式开始建立了特级教师制度。

       《规定》明确“特级教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要求“评选特级教师应坚持从严掌握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慎重地进行评选。各地和学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就评选,否则,就不评选。第一次评选,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评选面暂定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其他地方应低于这个比例。”

        1993年6月10日,《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下发。

        《通知》要求,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979年,浙江省进行了第一次“特级教师”的评选;到2014年,先后共评选11批、1394 名“特级教师”。

        浙江省特级教师原则上每4年评选一届,评选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

        衢州市至今有多少“特级教师”呢?

        据统计,衢州市先后共有 61 名中小学教师获得过“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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